文/黃芷淵
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涉港的焦點落在《全國人大關於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的議案,預料將在明天閉幕的代表大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正式表決通過。
修改相關制度的思路,其實是以選舉委員會重新構建及增加賦權為核心,調整選委會的規模、組成和產生辦法,由全國人大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之後由香港特區政府修改本地有關法律。
其實早在香港回歸初期,選委會在立法會產生過程中就扮演着一定的角色。1998年香港首屆立法會選舉,有10席是由選舉委員會選出;2000年改為6席;2004年起則全面取消。有人說,現在選委會被重新委以重任,從政制角度來說是「走回頭路」,但事實是,近年香港發生的社會亂局,揭示了現行機制存在的缺陷和隱患。中央提出以「決定+修法」的方式來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實質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基礎,擴充選委會的規模和職能;在新形勢下,為相關選舉建立全流程資格審查機制,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選舉制度,以達到「愛國者治港」、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及維護憲制秩序。
政治體制問題從來都是中央事權,中央有權有責修改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而「愛國者治港」更非新鮮事物。鄧小平先生早在1980年代就指出,「港人治港」的界限及標準,就是必須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1997年後管理香港的人「條件只有一個,就是愛國者,也就是愛祖國、愛香港的人」。
「愛國者治港」是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的治本之策,必須強調「愛國愛港者治港、反中亂港者出局」。讀懂的人應該明白,「愛國者」不是唯唯諾諾、形同虛設的「橡皮圖章」,「反中亂港者」也不代表全部「泛民人士」。中央要打擊的是癱瘓施政、「攬炒」香港的「反中亂港者」、社會發展的絆腳石。香港需要的是賢能的「愛國愛港者」,有大刀闊斧改革的魄力和能力、能帶領香港走出困局、讓這個城市重新出發的政治人才。
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上月底在全國港澳研究會專題研討會上提到,「站在愛國者對立面的是那些少數反中亂港分子」。由此可見,中央判定香港社會絕大多數中國公民是愛國的,大部分香港人都是擁護國家主權和認同保持香港繁榮穩定的重要性。如何在此基礎上,為香港創造更大的發展空間,解決各種深層次問題,是刻不容緩的事。
過去幾年,香港「受傷」了,「療傷」的同時,更需要為日後的「健康」打好基礎。港人應該務實看待眼前的現實,而完善相關選舉制度,只是「療傷」的第一步、香港社會重新出發的新起點。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鳳凰衛視高級記者
來源: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