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兆佳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在3月5日的全國人大會議上,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作說明時指出,中央認為鑒於香港現行的選舉制度機制存在明顯的漏洞和缺陷,致使亂象叢生,必須採取必要措施,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在這一過程中,中央會運用國家憲法賦予的權力發揮主導作用,為香港建構「一套符合香港實際情況、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選舉制度」。我認同王晨副委員長的論述,並在此對「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選舉制度」提出我的一些粗淺看法。
無休止政治鬥爭百害無利
之所以要完善香港現行的選舉制度,原因是這套選舉制度作為香港「民主」發展的依讬在過去多次改變後,不但沒有讓香港的「民主進程」取得良好的效果,反而為香港帶來無休止的政治鬥爭、行政立法關係緊張、政府管治失效、挑戰中央權力和基本法權威的事件層出不窮,最後甚至引發嚴重動亂和暴力衝突以及內外敵對勢力妄圖奪取香港特區的管治權和把香港變成顛覆和滲透基地。
香港回歸祖國迄今,取消由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出的立法會議員、取消區議會委任議席、增加立法會地區直選議席、在功能團體選舉中加入五個「超級區議會」議席、增加區議會議員代表在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中的人數比例等各種選舉制度的改變,不可否認是所謂「循序漸進」發展香港的「民主」的舉措,但那些「循序漸進」的步驟卻是在沒有充分考慮香港的「實際情況」下、為了部分回應香港的反對勢力而作出的、缺乏全面和長遠思考的行為。
事實證明,過去「循序漸進」的「民主化」不但沒有帶來持續的「民主」進步,沒有鞏固香港「民主」的根基,反而是斲喪香港「民主」的生機的「循序漸退」改變。如果繼續沿著原來的軌跡「循序漸退」下去,香港的「民主」會走向自我毀滅,結果是不但「一國兩制」無以為繼,國家和香港也會遭受嚴重傷害。以此之故,在中央主導下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讓香港的「民主」在新的基礎上健康和持續發展,才是應有之義和負責任之舉。
在「一國兩制」的方針政策下,香港選舉制度「民主化」作為一個目標相對於「促進國家統一」、「維護國家主權與安全」、「捍衛領土完整」、「保存香港原來的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愛國者治港」、「行政主導」、「良好的中央與特區的關係」、「良好的行政立法關係」等目標相對次要。作為一個手段或工具,香港選舉制度「民主化」更是要有利於那些更重要的目標的達至,而不能妨礙甚至防止其達至,否則相關的選舉制度必須揚棄。
香港內外敵對勢力經常把「民主化」當作是「一國兩制」的最高目標,把「政制改革」當作中央對港政策和香港特區施政的首要工作,並頗為成功地利用這種本末倒置的政治主張發動群眾、逼迫特區政府和取得了一定的「循序漸進」發展「民主」、實際上最後得到的是對香港的「民主」長遠發展、「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香港的繁榮穩定極為不利的「成果」。
建有香港特色選舉制度
為了香港的「民主」能夠健康發展,必須釐清香港的選舉制度設計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主要原則是香港的選舉制度必須正本清源地有利於「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的主要目的的達至。考慮到香港的「實際情況」和選舉制度作為目標和手段的本質,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必須要為「一國兩制」服務、對「愛國者治港」有利和能夠阻止「反中亂港」分子和外部勢力通過選舉進入香港的管治架構,並利用他們在管治架構內的職位破壞「一國兩制」的實踐、危害國家的安全和香港的安定。
在香港,那些仰視西方選舉制度的政客、專家和學者往往把「民主化」當為絕對的「好事」,不必也不應該計算後果。然而,在「一國兩制」下,在設計選舉制度時,所有對「一國兩制」、對國家和對香港所帶來的後果卻必須慎重和認真考慮在內。任何不利於那些目標達至的選舉制度都不是好制度。這一點恰恰就是「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選舉制度」的要義所在,是中央主導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初心所在,也是香港「新的民主選舉制度」的特色所在。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榮休講座教授
來源:大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