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馮煒光
中央官員由3月15日起連續3天在港舉行逾60多場座談會。
繼3月11日全國人大作出「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完善」)決定後,中央官員由3月15日起來港,在3天舉行逾60多場座談會,及安排主動探訪,來吸納香港各界民意。筆者拋磚引玉,提出4點建議:
一 今天的區議會泛政治化,應取消區議員互選選委會委員:現時區議員可以互選117 席進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委」),以今天各區區議會的辱警仇中的表現看,區議會應回歸其初心,即是作為特區政府地區事務的諮詢機構,不宜再涉足行政長官選委會。 這些騰出來的席位可以由全國政協補上。
二 由選委會負責產生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是合理進步安排。有利於立法會結構,有利於改善政府管治。筆者注意到今次中央提出的「完善」安排有點「議行合一」的況味,行政長官由選委會產生,若立法會內有較多議席也由選委會產生,兩者有了共同的選民基礎,這有助行政和立法改善關係,增強協作,令香港日後可以擺脫政爭不息,立法會成了施政攔路虎的窘境。故筆者支持由選委會選出40席立法會議席,讓選委會組別議員佔日後立法會議席近半。
三 增加選委會第五屆別有利於香港發展。現時選委會有四大界別,實踐證明在愛國、商界及攬炒派各據一方的情況下,商界有造王的能力,這對解決香港深層次問題沒有好處。因為一旦要解決這些問題,便一定觸及既得利益豪門集團。若能多一個組別,由全國性在港團體代表來出任,讓具全國性視野的選委有份選出香港行政長官,能令行政長官候選人有政治憑藉去中和商界的影響力。
四 立法會議席多了,但日後的立法會議員必須保證流會次數會少了。否則議員愈多,流會愈盛,這是有違中央完善選舉制度的初衷的,也辜負了中央的一片苦心。而且,立法會議員開會本是應有之義。當然,日後少了攬炒派議員「廢嗡」,應會令更多議員願意乖乖坐在會議廳。
總而言之,今次「完善」後,只要在未來12個月由逾20條本地法律修改至舉行3場重要選舉,不會出現「甩轆」;香港由亂入治,立法會回復正常運作,行政立法關係改善,指日可待。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為前新聞統籌專員、公關顧問
來源:橙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