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顧敏康
最近網上流出幾段香港科技大學社會科學部鍾士元講座教授李靜君的幾段視頻,據有關媒體說這是李靜君前年11月赴台出席台灣社會學年會進行「時代革命:香港反送中運動的社會學反思」主題演講片段。聽過之後,才知道這個教授是如何「為人師表」的,原來她與被港大開除的戴耀廷是一路人,都是煽動學生搞「暴亂和港獨」的大學「黃師」。
大學教授知法犯法
李靜君在視頻中以「革命性時刻」來形容香港黑暴運動,並系統介紹暴徒是如何通過各司其職,用縝密的部署來對抗香港警方的。講到得意之處,她居然大言不慚地說:「我做的很多事情,在香港法律下是被定義為非法的。」這說明她是知法犯法。
與戴耀廷鼓吹「違法達義」有一套所謂理論基礎一樣,李靜君也有一套所謂「長期革命」的理論,她通過分析「黃色經濟圈」「非官方外交」「鄰裏自衛隊」等案例,得出香港人已經通過黑暴運動「把造就真正全球城市帶到了政治層面」,並提出所謂「想像的共同體」「以武制暴」「全球城市外交」的結論。她雖然用一些創新的詞彙,但均透露出「暴力、港獨」的內涵,理應受到譴責。
李靜君不僅打着「學術分析」的旗號系統傳播「黑暴」和「港獨」的思想,而且還身體力行參與阻擾警方執法。她在演講中介紹了自己在暴亂現場「身穿『守護孩子』的馬甲、阻擋警方抓捕暴徒」的行徑,如果證據確鑿,就足以構成暴徒的共犯和被檢控的。2019年9月在美國成立的賣港求榮的「香港民主委員會」,李靜君也是成員之一。去年5月,李靜君出席「香港民主委員會」網上論壇,公然宣稱「香港不屬於中國」。雖然李靜君事後反駁說其言論被曲解,但這種辯解是站不住腳的。2017年理大移除「香港獨立」標語,中大亦要求學生會移除校內「港獨」宣傳品,幾十名學者發起以「支持港人對港獨可自由發聲、捍衛言論及學術自由」為題的大專學界連署,李靜君也是參與連署者之一,可見其「港獨」之心早已有之。不過,李靜君是個聰明人,去年6月30日香港國安法實施當天,李靜君便立即退出該組織,以後好像銷聲匿。
及時調查才能服眾
香港國安法明文規定不具有溯及力,但不等於不可以追究李靜君的其他責任。首先,警方應當調查李靜君自己承認的一些非法行為,包括阻擾警方執法的行徑,一旦掌握確鑿證據,就應當積極檢控。其次,李靜君的言行已經違反了一個大學教授的行為準則,她公然教唆學生「違法達義」,鼓動學生成為違法犯罪的炮灰,違反法治原則。大學必須及時跟進,展開調查和處理工作。
令人遺憾的是,對於李靜君的「暴獨」言行,科大顯得有點無動於衷。科大在回覆媒體查詢時僅僅表示:「我們尊重學術自由。與此同時,任何人均須遵守法律。科大要求所有教職員及學生按照國際標準及規範,恪守學術操守。大學有既定機制處理對教職員的投訴,一切按照規定執行。」但此事發生已久,科大仍然允許其在學校任教,並無嚴肅對待此事,給出客觀結論。科大作為受公帑資助高校,用高額的公帑供養支持黑暴學者,任由其傳播「港獨黑暴」理論,不僅帶壞學生,而且有違社會責任。
由此也引出一個更深層的問題,就是大學作為公營機構,是否應當貫徹「愛國者治港」原則,也就是說應當選拔愛國愛港者管理大學的問題。香港奉行「大學自治」,但「大學自治」從來不是「法外自治」。既然是公營機構,其管理層應該可以被視為公職人員。如果這個命題成立的話,那麼,大學管理層在就職前必須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違反誓言者,包括縱容校內教師或學生搞「港獨」,就應當取消校長資格。唯有如此,才能確保香港的大學不再成為「暴大」或「獨大」。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華人學術網絡成員
來源:香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