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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國春:人大常委會修訂案具有不可挑戰的憲制地位

日期: 2021-03-30 來源:紫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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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國春


今天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了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訂案,順利完成了“決定+修法”,堵住了困擾香港已久的選舉制度漏洞,建立起了具有香港特色的新民主選舉制度,維護了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並確保“一國兩制”沿著正確方向發展,保持香港特區的長治久安和繁榮穩定,為香港的發展提供了最堅實的制度保障。人大常委會的修訂案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符合香港整體利益,是對“3·11決定”精神作出的具體化、細緻化的落實,具有不可挑戰的憲制地位和堅實的民意基礎,我本人堅決擁護,全力支持。


人大“3·11決定”建基於香港主流民意,廣泛吸納各界智慧,不斷凝聚社會共識,為落實“愛國者治港”、建立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民主選舉制度夯實了民意基礎。本月中,中央有關部門來港舉行了六十多場座談會,積極廣泛聽取香港各界對完善選舉制度的意見,真心誠意推動香港民主制度循序漸進向前發展,確保最大程度保障廣大港人行使民主權利。新修訂的附件一和附件二完善了香港特區的選舉制度,建立起一套符合“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符合香港實際情況、落實“愛國者治港”的政治體制,彰顯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各族人民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的堅定決心和共同意志,理所當然受到本港主流社會和大多數市民的歡迎和支持。


(作者係全國政協常會委員、中國僑聯副主席)


編輯:李博揚

校對:邸   倩

監製:連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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