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常 樂
自今年初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及全國人大作出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後,如何「切實提高香港特別行政區治理效能」就成為香港輿論集中討論的熱點議題。當然有關這一問題的探討與最終解決,與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堅決落實「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及堵塞香港選舉制度漏洞等都息息相關,並且更可謂是新發展階段「港人治港」的科學化、法律化與制度化。故此,回歸本源,重新學習領會鄧小平有關「港人治港」的本義應對當下香港管治架構的完善和管治人才的培養有所借鑒與啟發。
要有才幹的人管理香港
鄧小平「港人治港」的本義,大致包括以下內容:
(一)「港人治港」首先必須是「愛國者治港」。這又包括兩層意思。第一層意思是,「愛國者治港」是「港人治港」的前提。鄧小平指出,「‘港人治港’有個前提,港人必須是愛國者。愛國者要:一愛祖國,二愛香港。」愛國必須擺在第一位。
鄧小平還更加具體地談到「港人治港」的「界限和標準」,就是必須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我們不要求他們都贊成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只要求他們愛祖國,愛香港。」
第二層意思是,「要相信香港的中國人能治理好香港」。鄧小平指出,要相信香港的中國人能治理好香港……香港過去的繁榮,主要是以中國人為主體的香港人幹出來的。中國人的智力不比外國人差,中國人不是低能的,不要總以為只有外國人才幹得好。
習主席也多次強調「愛國者治港」的重要作用,指出要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必須始終堅持「愛國者治港」。這是事關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事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根本原則。習主席還充分肯定和鼓勵「香港同胞不僅完全有能力、有智慧把香港管理好、建設好、發展好,而且能夠繼續在國家發展乃至世界舞臺上大顯身手。」
(二)「港人治港」「要有才幹的人管理香港」。在確保國家主權和香港繁榮穩定方面,鄧小平十分重視治港人才的選拔培養工作,除「愛國愛港」的標準外,更對治港人才提出「年輕能幹」的要求。重視治港人才建設,主要是基於多個客觀因素。一方面,「一國兩制」國策的制定,有利於中國的利益、英國的利益和香港的利益,而要確保這種多元利益格局的合理實現及均衡發展,就需要治港人才具備高超的管治能力和管治技藝。
另一方面,在回歸過渡期,鄧小平已看到英國在香港搞「政治民主化」以繼續保持在香港的影響,爭取在香港得到更多的利益,甚至在1997年後仍然想管理香港,保持其部分「宗主國」的權力,這種現實的複雜性和危險性,也要求治港人才必須具備處理複雜重大問題的能力和擔當。因此,鄧小平十分重視過渡期香港管治人才的選擇和培養,必須要「提前參與」香港管理,指出在過渡時期後半段的六、七年內,要由各行各業推薦一批年輕能幹的人參與香港政府的管理,甚至包括金融方面。不參與不行,不參與不熟悉情況。在參與過程中,就有機會發現、選擇人才,以便於管理1997年以後的香港。
鄧小平還特別強調過,只要香港同胞團結起來,選擇好的政治人物來管理香港,就不怕變,就可以防止亂。還說過,要有才幹的人管理香港,才能穩住香港的局面。
(三)「港人治港」必須中央管治權相保障。鄧小平還多次強調,中央對於香港管治人才的選拔和使用,具有重要角色、不可或缺。一方面,香港「推薦管理香港的人才」,要「與內地取得共識」;另一方面,由香港人推選出來管理香港的人,雖「不是由北京派出」,但必須「由中央政府委任」。「在考慮制定香港基本法時,我就講不能使中央政府無所作為。」
國家是保港穩定堅強後盾
中央對港管治權的行使,既是我們單一制國家政治體制的必然表現,也是由香港的歷史及現實制度所必然引發的致亂因素所要求和決定的。鄧小平很早就看到了這一點。他指出,「(在香港)某種動亂的因素,搗亂的因素,不安定的因素,是會有的。老實說,這樣的因素不會來自北京,卻不能排除存在於香港內部,也不能排除來自某種國際力量。」更有甚者,如果把香港變成反社會主義、反中央的基地,中央政府就要干預,不干預會越搞越大。
因此,對於「港人治港」千萬不能進行字面的狹義的理解。鄧小平強調指出,切不要以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來管,中央一點都不管。這種想法不實際。總有一些事情沒有中央出頭你們是難以解決的。中央的政策是不損害香港的利益,也希望香港不會出現損害國家利益和香港利益的事情。保持中央的某些權力,對香港有利無害。
應該說,近年來一小撮反中亂港分子通過「合法」選舉渠道攫取了管治香港的重要崗位和權力,並與外部勢力沆瀣一氣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危及國家主權安全,把「港人治港」的負面因素發揮到了極致,完全背離了「一國兩制」構想提出者鄧小平有關「港人治港」的初衷與本義。
而更要看到的是,國家才是保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最大堅強後盾和最終決定力量。近年來中央通過對基本法104條的釋法、頒佈實施香港國安法、作出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和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都是回歸「一國兩制」初心、健全「港人治港」、確保香港「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的必要之舉和正義之舉。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為暨南大學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研究基地研究員
來源:大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