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君彥:人大常委會修訂基本法附件一、二體現“均衡參與”的原則
全國人大常委會30日通過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基本法附件一、二,體現基本法“均衡參與”的原則,回應了社會各項關注,有助於行政和立法機關互相配合與制衡,聚焦處理經濟民生問題,希望香港能抓緊國家發展機遇,發揮“一國兩制”優勢,並維持其獨特國際地位。
梁君彥表示,立法會換屆選舉將於12月舉行,現屆立法會任期延續至年底,為保障未來12個月多場選舉的有效進行,議員將在暑假繼續開會,處理各項經濟、民生法案。
此外,他預計特區政府會在下月中提交有關修訂選舉制度的草案,他決定下月中加開會議,安排法案首讀,讓法案委員會可全速審議。
編輯:邸倩
校對:李博揚
監製:連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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