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毅:人大常委會修訂完善選舉制度利港利民
文|蔡毅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3月30日通過新修訂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合憲合法、合情合理,為“愛國者治港”奠定了堅實的保障,也為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提供了法治依據,這是一次對香港法治的糾偏,從而能更好地適應香港的社會、經濟、政治等情況的變化。“愛國者治港”,是根本原則、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集體意志,也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和現實需要,更有利於香港定紛止爭、凝聚共識,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來保障香港居民根本福祉。
香港在選舉制度上的改革勢在必行,只有這樣才能夠保證特區政府管理和治理的團隊及香港各級團體合乎“愛國者治港”這一原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只修改了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沒有修改正文,這是中央人民政府充分考慮了當下香港的現狀,以維護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根本原則出發所決定的,對於今後建立有香港特色的民主選舉制度,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打下了永久的基石。
新的選舉委員會將能夠更準確、更全面地反映目前香港社會的利益訴求,有利於吸引更多愛國愛港的賢能之士參與治理香港,有利於擺脫不必要的政治紛爭,達到提升特區政府的治理效能,這樣便可以集中精力去解決經濟和民生的問題,最終達到破解深層次矛盾的目的。
總而言之,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的全票通過,從根本上有效地堵住了原有制度中所顯現的一些漏洞,讓香港從此告別當前的政治亂象,徹底落實真正的行政主導,直至走向長治久安繁榮富強。
(作者係全國人大代表,香港島各界聯合會會長)
編輯:李博揚
校對:莫潔瑩
監製:連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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