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玲:完善香港選舉制度 回歸理性聚焦發展
全國人大常委會30日全票通過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修訂案,完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選舉辦法,為香港新選舉制度的建立奠定了憲制基礎,為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提供了制度保障,對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具有重大意義。
相比以往,此次人大常委會對新的選舉制度作出具體規定,內容更詳盡,表述更細致。這是因應香港實際情況而作出的調整,體現出包括選舉制度在內的“憲制權力”屬於中央。詳細的條文也能更好體現出立法意圖,便於大家對法律的正確解讀。另一方面,也可為特區政府接下來本地立法工作明確方向,避免出現執行中不必要的爭議。
而人大常委會修訂案的重點是有關選舉委員會的重構和優化,並賦予新的職能,這完全是從香港實際情況出發。新選舉制度不僅涵蓋了社會各界別、各階層代表,體現了均衡參與原則,更突破某個界別、地區或團體利益的局限性,最大程度拓展了香港市民的政治參與度,更能代表香港社會整體利益。而且有利於理順行政與立法關係,更好落實行政主導,提升特區政府管治效能,是與時俱進的具體體現。
對於新增設了第五界別,包括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代表,這是全面落實中央掌握管治權的更好完善,更好地體現國家意識。未來需要更多對國家、對香港都全面了解熟悉的人士參與香港建設,也能滿足香港的發展,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需要。
另外,設立了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批行政長官、立法會及選委會參選資格,可為落實“愛國者治港”設立安全入閘門檻,從制度上保證香港管制權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從源頭上解決回歸以來長期困擾我們的根本問題,為香港的政治穩定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而立法會選舉的三大組別,選委會、功能組別和分區直選的分布不僅確保了代表性、整體性、以及主流民意,更關鍵是確保了立法與行政之間有序暢通。取消超級區議會也是回歸本源,去除“泛政治化”的更好體現。
另外可以看到,這次決議只是修改附件一及二,并沒有改動基本法原文。行政長官最終由提名委員會提名之後,透過普選產生,立法會亦然。如果這條路走下去,能促進香港繁榮安定,那我們就應該一直堅持往下走,直到普選。所以不要聽信他人誤導,走到外國,要求干預制裁香港,對我們香港有什麼好處呢?受罪的是我們香港人自己,始終香港都會有普選。
當然,實現了“愛國者治港”,並不代表人心徹底回歸,未來如何做好人心回歸工作才將是我們長久持續的課題,任重道遠。而隨著近年來社會的日益政治化,香港已經錯失了很多發展機會,必須回歸理性,重回發展軌道,聚焦民生和經濟,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才是香港長遠發展之路。
香港國安法填補了維護國家安全的風險缺口,人大決議從制度上確保了“愛國者治港”,而“十四五”規劃綱要為香港未來經濟發展提供歷史機遇。香港國安法、人大決議和“十四五”規劃綱要三位一體,有機結合,為香港的長遠發展及長期繁榮穩定保駕護航。香港一定要利用好國家的大力支持,為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及香港再出發注入新活力!
(作者係港區湖北政協委員、香港湖北社團總會副會長、港島婦聯主席)
編輯:李博揚
校對:莫潔瑩
監製:連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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