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錦輝
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的修訂,筆者對此表示支持,希望政府盡力向公眾進行解說工作,盡快啟動立法程序,讓接下來多個選舉可以有序進行。筆者特別留意到,新選舉制度反映了對科技創新的重視,也顯示創科對香港未來發展的作用會加強。
新制度之下,選舉委人數會由現時的一千二百人增加至一千五百人,由五個界別組成,其中之一是專業界。原本的專業界會改為由十個界別組成,包括新增的科技創新界,取代現有的資訊科技界。在組織結構方面,科技創新界別在選委會中佔有三十席,半數會在「中國科學院」及「中國工程院」香港院士中提名產生。這些院士都在科學或工程學界中成就顯赫,是備受國家及國際肯定的專家教授,例如香港大學前校長及微電子學專家鄭耀宗教授、中文大學前副校長及有機化學專家黃乃正教授、科技大學副校長及神經生物學專家葉玉如教授等,由他們擔當選委會委員之職,乃實至名歸。其餘十五席委員由科創界合資格團體選民選出。
在立法會議員選舉方面,議席會由現在的七十席增加至九十席,其組成亦被重新安排,在現時「地區直選」和「功能組別」兩個分組中,加入「選舉委員會」,合共三個分組。而三組在九十個議席中的分配比例為「地區直選」二十席、「功能組別」三十席及「選委會」四十席。「功能組別」的三十席中,包括一位「科技創新界」議員。「科創界」議員將由合資格團體選民經選舉產生,各界別的合資格團體選民由法律規定的具有代表性的機構、組織、團體或企業構成。
筆者認為「專業界」議員與「地區直選」議員的性質大大不同,他們必須是其所屬界別的專業人士,不然在議會中便很難起到其專業作用。由於合資格專業團體在自己界別的人脈網絡認識最深,而且充滿熱誠,這選舉安排必然會更有效地選賢任能,找出一位能為政府和科創界作出貢獻的專業議員。與此同時,此安排也可以堵塞以往立法會專業界別選舉出現政治凌駕專業的漏洞。
有業外人士也許以為「資訊科技界」改為「科技創新界」,只是更換名稱而已,換湯不換藥,改變不大,其實不然。首先,「科技創新」比「資訊科技」的應用範疇更廣泛,前者除了物理科學技術之外,也涵蓋生物科學的技術,以及兩者的合併技術,例如與醫療有關的科技,己是香港各大學的重點研究領域,特別在抗疫期間,這些科技更加大派用場。
再者,香港在未來科技策略方向要有所改變,會一反創新及科技常態,改為以科技推動創新。換言之,政府會更加着重科研,鼓勵發明,創造新經濟。這一點反映,無論在選委會或立法會,「科創界」委員和議員均舉足輕重,因此選拔他們的機制不能馬虎,不是單靠民選方法可以選出來的。
另外,從宏觀科技經濟發展角度看,筆者認為中央的修訂是深謀遠慮的,讓香港有更多機會發揮其科創專長,參與國家未來發展工作,為包括港澳大灣區、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一帶一路等大型計畫作出貢獻。
由此可見,中央政府對香港的科技創新能力是絕對肯定的。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工程學院副院長(外務)
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