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永恒:修訂基本法附件合時宜 助港創科高速發展
全國人大常委會上周通過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及二,改制後的“資訊科技界”轉成“科技創新界”,且改為團體票。創新及科技局局長薛永恒表示,相關修訂是切合時宜,順應創科發展大趨勢,涵蓋更具代表性及更廣泛的科技範疇。
薛永恒在社交網站發表網誌,稱現有“資訊科技界”制度是在20多年前訂立,過時的制度未能均衡反映創科界的聲音,而且選民資格標準為人詬病,入會門檻五花八門,登記制度標準不一,容易造成各種問題。
他指出,今新出台的“科技創新界”修訂不但做到均衡參與,廣泛反映產業發展,團體票也有效平衡廣泛代表性與專業性,以及有助日後梳理界別意見。
薛永恒又稱改善制度後,“科技創新界”在選舉委員會佔30席,一半由合資格選民團體選出,另一半由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的香港院士提名產生,相信他們參與有助政策設計更到位,香港能更好地抓住國際創科浪潮、把握“十四五”規劃和粵港澳大灣區帶來的龐大機遇,建設成為國際創科中心。
薛永恒提到,人大常委會通過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後,當局與接近90個創科相關團體舉行六場解說會,與會團體普遍支持有關決定。他認為,完善選舉制度有助擺脫以往政治議題掩蓋一切,令往後立法會討論更加聚焦,有利於創科發展的工作儘快出台,促進香港創科高速發展。
編輯:邸倩
監製:連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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