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盧㦤杏
香港是一個自由開放多元的社會,也是一座中外交融的國際商業都市。包容與開放是這個城市最值得珍視的標籤。很多熱愛香港的市民,在這段時間裏都焦急地想要找尋一個答案:完善後香港選舉制度是否依然包容開放、體現均衡參與?
雖然中央一再強調,堅持「愛國者治港」,絕不是要搞「清一色」;也反覆向社會各界宣講,香港絕大多數市民素有愛國愛港的傳統,「愛國者」的範圍過去是、現在是、將來也是廣泛的。香港中西文化交融,社會多樣多元,一部分市民由於長期生活在香港這樣的資本主義社會,對國家、對內地了解不多,甚至對國家、對內地存在各種成見和偏見,對這些人的取態,中央是理解和包容的。但仍有部分市民疑惑大過心安。
香港中律協近日舉辦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法律界交流會,從法律從業者的專業視角,給出了確切的解讀。
該場交流會上,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陳曼琪律師以《捍衛國家安全,維護香港特區憲制秩序》為題,做了主題分享。她表示,香港選舉制度有很大的政治包容性。基本法第六十七條容許非中國籍和在外國有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參選立法會議員。但是,這政治包容度必須建基於以愛國者為主體。
陳曼琪以律師的專業視角分析評判,認為新的選舉委員會是香港社會各階層的縮影,比改革前的選舉制度更具廣泛代表性,更能符合香港實情,捍衛國家安全,體現香港社會整體利益,讓香港平穩有序推進民主進程。
事實上,回溯歷史,香港在英國殖民統治的150多年裏毫無民主可言,回歸之後,香港同胞才真正開始當家作主。因此,香港選舉制度付諸實踐的時間並不長,本身就需要在實踐當中不斷探索和完善。這次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重點是對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進行調整優化,並且賦予其新的職能,除可以繼續選舉產生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外,還有權選舉產生立法會部分議員,並參與立法會所有議員候選人的提名。此舉有利於擴大和保障香港社會各界均衡有序的政治參與,更充分體現香港社會整體利益,更好保障最廣大香港居民的民主權利和根本福祉,對香港選舉制度的包容開放有助益而無損害。
因此,完善選舉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確保由愛國人士治理香港,防止危害國家安全和主權、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事情發生。香港是多元共融的城市,社會以至議會有不同的聲音是自然不過的。在理順憲制秩序後,仍會有不同政治理念的愛國人士或政黨繼續反映香港的整體利益,為香港市民謀求福祉。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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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香港中律協會長,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