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筆者在點新聞撰文《港大學生會在玩火!》,想不到這個「火」燒得這麼快!今趟真的玩出火了。4月19日《人民日報》一篇836字對香港大學學生會的評論,是迄今為止對港大學生會最嚴厲的指責。文章說「這些人根本不是什麼學生,而是藏匿在校園中的暴徒。」這個定性相當嚴重。若警方國安處也是同一取態,相信警方已如箭在弦,行將出手了。
筆者估計可能有三種方法來切除港大學生會這「惡瘤」(《人民日報》用詞):
1)撤銷其社團註冊,根據香港大學4月10日的聲明,「港大學生會是獨立於香港大學的註冊社團」。由於社團是歸香港警方管轄,香港警方完全有權力、有法可依地撤銷其註冊。倘若真的出手,香港大學學生會變成非法團體,其擁有的物業、股票和現金,會被凍結。
2)只是凍結其運作,香港警方也可以不取消學生會的註冊,改為只是按香港國安法的權力,凍結其銀行戶口、社交賬戶以至出版刊物(其刊物為《學苑》),令其運作全面停頓。
3)大舉進入校園拉人兼搜證,這有點像去年8月10日拘捕黎智英及搜查壹傳媒大樓一樣。雖然此舉會給外國媒體一個拍攝影像,用來抺黑我國和香港的機會。但為了搜證,可能無法避免。或者警方到學生的家或宿舍進行個別拘捕,不予外媒抹黑我國的機會。
上述三點可能只做一項,又或者三箭齊發。由於是涉及香港國安法,葉芷琳會長(雖已卸任,但其之前涉嫌干犯有關罪行,警方會照舊拘捕)及其一眾幹事極可能不被保釋,屆時葉會長便真的成為「周庭第二」了。
當事人又如何反應呢?從黃媒報道看,葉芷琳聲稱「自己已卸任學生會會長,而未來會以校委會本科生代表身份繼續跟進大學事務;對《人民日報》的指控及「警告」感到無奈。她稱,學生會現時已進入補選階段,相信學生會未來會繼續秉持良知行事。」若黃媒報道屬實,葉芷琳企圖「扮無辜和無奈」,以「已卸任」作擋箭牌,但卻忘記了這根本不是脫罪的理由;因為《人民日報》以至警察針對的是葉芷琳當會長時所干犯的罪行,和她今天是「卸任」或「署任」,沒有關係。更重要的是,葉繼續以所謂「良知」來煽動學生會「撐住」。葉芷琳無心悔過,昭然若揭。
作為1984年的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筆者對今天的局面深感唏噓。筆者由去年中便曾兩度寫公開信給葉芷琳會長,勸她回頭是岸。然而黃絲黑暴的一貫作風是:你越勸她們,她們便硬是要跳得越高越遠,不斷去試法律的底線。筆者稱之為「驕縱」,「我們黃絲黑暴,就是不愛聽勸。我是大學生,予人純潔形象,你奈我怎樣?」
葉芷琳同學及其幹事們本來都有大好前途,然而經過去年至今天這麼一鬧後,究竟「明年今日」,葉芷琳及其幹事會的同學們是繼續在校園上課,抑或已成為「周庭第二」,筆者未敢樂觀。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為香港特區政府前新聞統籌專員
來源:點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