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羅成煥
剛過去的4月15日,是全國性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香港作為國家的一部分,更是國際金融中心,固然同樣需要肩負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意識,保障好國家的政治安全、經濟安全、網絡安全等重要安全範疇,絕不能成為國家在安全上的缺口短板。
依據「總體國家安全觀」,政治安全是排名首位的。今年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特區政府亦已正式提交修訂條例草案,堵塞漏洞。其實,完善選舉制度,歸根究底,也是維護政治安全的舉措。繼去年實施港區國安法後,香港今年再完善選舉制度,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建設方面可謂大大提升了,再非以往般的不設防狀態。
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及選舉制度完善之前,香港的反中亂港政客多番公然勾結境外勢力,要求外國政府制裁中央及特區政府官員,支持境外及境內的分裂國家活動,參與聲援黑暴運動,擾亂社會秩序,毀壞法治,威脅愛國人士的人身安全,甚至鼓吹攬炒,意圖癱瘓立法會,癱瘓政府,顛覆國家政權,推倒「一國兩制」。
這樣一種失序形勢和狀態,世界上任何一個理性和健康的政權,都絕不會容忍和視若無睹的。制訂港區國安法及完善選舉制度,正是要扭轉這樣一種不健康、不正常、危險的局面,讓香港能夠撥亂反正,重回正軌。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大量攬炒派政客被檢控,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更是首次被收監,有人說中央和特區政府是否過份嚴苛,但大家不妨反思一下,對於破壞社會秩序,損害香港繁榮穩定,牽連數十萬市民生計的惡人,政府依法懲治,豈非保護好人、懲罰惡人的法治體現?當反中亂港政客趾高氣揚,聲言要「清算」建制派的時候,他們有反省過自己的行為是否太過份嗎?玩火自焚的人從來是不應被同情的!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為新界社團聯會副理事長
編輯:潘麗麗
審稿:黎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