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幾年,香港經歷了許多風雨,陷入“泛政治化”和內耗不斷的困局,“一國兩制”受到嚴重衝擊,危害了香港的繁榮穩定。立法會處身於政治風眼,出現了前所未有的亂象,部分議員把政治凌駕於公眾利益,在議事堂上屢屢製造混亂場面,更利用議事程序癱瘓議會運作,企圖阻撓特區政府施政。這些事件不但令市民感到失望和痛心,更嚴重損害香港的整體利益,加上疫情來襲,香港社會和經濟發展實在予人裹足不前之感。
香港的社會和政治形勢走到一個臨界點,中央不得已在這個關頭“出手”,修補香港政治體制上的漏洞。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訂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以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這個決定有如把出軌的火車及時拉回軌道,讓香港重回“一國兩制”的正軌,重回發展之路,又為日後普選建立更穩固的基礎,意義重大而深遠。
3月30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與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會面,討論有關完善選舉制度的本地立法及其他跟進工作(圖:香港特區政府新聞處)
在未來不足一年時間,香港有三場重要的選舉緊接進行,包括今年9月的選舉委員會選舉、12月的立法會選舉,以及明年3月的行政長官選舉,相關的立法工作時間十分緊迫。特區政府於4月中就完善選舉制度修改本地相關法例向立法會提交《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考慮到條例草案的迫切性,作為立法會主席,我決定特別加開立法會會議,安排首讀及二讀﹙辯論中止待續﹚該條例草案。因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2021年3月11日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立法會早前已展開前期工作,成立了相關的小組委員會,在“決定”的框架下進行討論。而條例草案於4月14日在立法會首讀,相關的小組委員會也轉為《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讓議員爭取時間詳細審議法案條文,也讓官員多加解說。行政長官期望在5月內完成審議程序,相關的法案委員會已經預留好幾十小時進行密集式的會議;立法會秘書處在人手、時間、會議場地等各方面都全力配合,我相信議員定必一如既往地盡其職能,在有限時間內做好審議法案的工作。除了有關選舉的法案外,第六屆立法會在今年年底任期完結前,還要處理多項與經濟民生息息相關的政府法案及撥款項目的申請。這些項目很大機會未能全部在7月立法會慣常休會前完成審議,因此,立法會在今年暑假不會按慣常休會,而是加開會議去完成審議工作,議員都會以大局為重,樂意“加班”,務實地履行憲制職責。
4月14日,香港特區立法會對由香港特區政府提交的《2021 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進行首讀及二讀。圖為會議現場(圖:新華社)
香港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在基本法下各司其職、相輔相成。立法會既有監察行政機關的職能,同時也要與行政當局互相協調,締造穩定和健康的政治環境,推動惠及民生、發展經濟的措施和政策。經完善的選舉制度有效落實“愛國者治港”,能夠理順憲制秩序,解決香港過去幾年不斷內耗的局面。在新選舉制度下,選舉委員會﹙選委會﹚擴大至五個界別合共1,500名委員,涵蓋更多香港不同界別和階層的代表,更能反映社會整體利益。除了原有提名和選舉行政長官的職能外,選委會被賦予提名立法會候選人和選舉產生部分議員的新職能。立法會的議席數目,將由目前70席增加至90席,由選委會產生的佔40席,更能達致突破利益局限性、地區局限性的目標。不論是選委會議席、地區直選議席,還是功能組別議席,參選人都需要向選委會爭取提名票,這個安排體現了比較均衡的結果。立法會參選人必須得到不同界別的支持,不會側重某一專業或界別,更具有廣泛代表性。這亦令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在選民基礎上有了共同點,有助改善行政立法關係。相信完善選舉制度後,行政立法機關既可互相制衡,又可互相協調配合,行政立法關係定會有所改善。
4月14日,香港特區立法會加開特別大會,首讀及二讀《2021 年完善選舉制度( 綜合修訂) 條例草案》。圖為立法會議員手持條例草案會見傳媒(圖:中新社)有人形容新選舉制度下地區直選的議席減少,是“民主倒退”。回望過去幾年,議會秩序被一些激進反對派破壞,有人針對中央和特區政府“為反而反”,導致許多關乎民生的事項都被“泛政治化”,行政立法關係跌至谷底,政府施政舉步維艱。試問這是否真正的“民主”?又是否議會為市民服務的目的?不論日後90個議席的組成比例如何,所有議員都必須面對公眾、受到公眾監察,他們要為香港市民服務,須切實履行基本法所賦予的職權。香港是多元的社會,中央亦多次強調“愛國者治港”不是要搞“清一色”,愛國不是某個派別的專利,非建制派也有愛國人士,只是他們的施政理念與政府或有所不同。只要是愛國者,不做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不損害香港繁榮穩定,不同理念的人士仍可依法參選及當選,這是議會的正常生態。香港政治光譜闊,不同意見可以百花齊放,有不滿可以表達,有分歧就集合大家的智慧去尋求共識,而不是利用損害憲制秩序和社會安寧的方法處理。我相信在新選舉制度下,即使議員透過不同的產生辦法晉身議會,大家都會實事求是,以“是其是,非其非”的態度,發揮其憲制職能,透過理性討論,促使政府回應市民的聲音。過去的亂象若不及時糾正,任由政局走向極端,社會失衡,又如何理性地談民主進程、邁向普選?每個地方的政治制度都有其特色,要符合當地的憲制秩序,香港不能把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制度依樣葫蘆,我們要發展符合自己實際情況的民主制度,在這個基礎上推動民主進程。中央今次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只涉及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和第六十八條,有關確立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選舉最終達至普選的條文一字不改,換句話說,最終普選的目標並沒有改變。當香港重回正軌,才可以在正確的跑道朝普選的目標邁進。
香港市民支持完善香港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圖:新華社)中央以“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為依歸,解決香港的政制難題,完善選舉制度有助香港政局穩定下來,社會可以擺脫政治爭拗,更能聚焦經濟發展,改善民生。過往特區政府和立法會都被認為是個“熱廚房”,令不少有志之士卻步,在完善選舉制度後,行政和立法關係得以改善,特區政府的施政和管治效率提高,有利吸引更多有心有力的專業人士加入香港的政治體制,共同帶領香港解決一系列深層次的問題。宏觀來看,國家在“十四五”規劃中給予香港不少新機遇,例如香港在大灣區發展擔當的角色,如何鞏固香港作為調解中心、金融中心和航運樞紐的地位等。面對這些新機遇和新挑戰,特區政府和立法會都需要有心服務香港的專才群策群力,為社會未來打拚。香港走出政治陰霾,才是市民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