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影有句名言:「出得來行,遲早要還!」對每年元旦和七一都呼籲香港市民行出來上街的「民間人權陣綫」(「民陣」),這句話真的十分應景!
據傳媒報道,「民陣」被指涉嫌違反社團條例,需書面向社團事務主任提供資料,包括收入來源、開支及接收資金的銀行戶口,及解釋去年同其他團體向聯合國聯署要求中國及香港改善人權的目的。
筆者認為,「民陣」有下列五筆「欠賬」需要向國家、公眾及監管機構交代。
1)「民陣」原來一直沒有註冊,一直以非法形式存在。這個問題,筆者當年在政黨時從沒有深究。因為在筆者管理下,所有事情都必須按香港法律來嚴格執行。筆者的理念是:我們在香港爭取民主,並希望香港的經驗能有對內地適用之處,這樣便可以間接報效國家,推動國家的民主化。這是光明正大之舉,故此必須守法,其他團體亦理應如此。令筆者感震驚的是:「民陣」原來一直沒有合法註冊。這是「民陣」欠的「法律賬」。
2)「民陣」一直借用旗下組織銀行戶口,這是有違香港銀行監管的法例的。作為囊括香港相當一部分民選議員的「民陣」,不應知法犯法。這是「民陣」欠的「銀行監管賬」。
3)「民陣」一直要求各政團在遊行沿途街站所籌得款項,必須和「民陣」分成。記憶中「民陣」要抽走各政團籌款約30%。但原來「民陣」有可能收受外國所謂非政府組織(NGO)的捐款(其實是政治黑金),但「民陣」從來沒有交代過。這是「民陣」欠全港市民和各政團的「道德賬」。
4)筆者在政黨時曾提出以下疑問:
為何每年元旦和七一都要搞遊行?是否可以歇一下,隔一年再搞?
為何把「民主人權」視為「普世價值」,但卻從來不罵美國?
筆者說完這番話後,黨內的「大佬大姐」們都以驚異的目光看着筆者;所以筆者在黨內「冇運行」,是有原因的!
然而「民陣」每年都找個題目出來搞至少兩次遊行,尤其是在市民普天同慶慶回歸時搞,但卻從不交代其與美國的關係,這是「民陣」欠國家的「國家安全賬」。
5)最後但也是十分重要的是,據傳媒報道,自2019年6月至2020年10月初以來,「民陣」領頭發起共15次「集會遊行」,黑暴及「港獨」分子每每藉機衝擊行政、立法、司法、執法機關。可以說「民陣」屢屢以「合法遊行」掩護「非法黑暴」,故「民陣」從來沒有譴責黑暴,也沒有和黑暴劃清界線。黑暴肆虐令多位市民和警察受傷,至今未愈,或猶有餘悸。這是「民陣」欠全港市民的「人身安全賬」。
「民陣」欠下的「賬」,罄竹難書,劣績斑斑,是「還」的時候了。據說社團事務主任要求「民陣」在5月5日或之前書面交代,究竟「民陣」會如何交代,警方會否依法取締「民陣」?筆者拭目以待。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為前新聞統籌專員、公關顧問
來源:點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