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公開表示,香港至今對「虛假新聞」沒有法例定義,因此政府並無相關法例來防止「虛假新聞」的散播,但若「虛假新聞」引致煽動仇恨、分化社會或挑撥仇恨,新聞發布者有機會觸犯包括與國家安全有關的罪行,屆時警方必會執法嚴懲。筆者認為香港政府必須盡早正視「虛假新聞」問題,防止它持續發酵,對社會造成不可收復的深度破壞。就此筆者建議政府可以考慮以科技為主導,推行以下三部曲。
第一部曲是短期策略,利用人工智能(A I) 技術輔助警方和其他有關部門進行「事實查證」(Fact Check),以核對新聞是否符合事實。如果事件是自然發生的,系統可以從它的合理性及科學性進行研究和求證 ,不過若系統面對的是社會事件,「查證」便會較為複雜。分析這類「新聞」的算法,並非純粹是去證實目標事件曾否發生過那麼簡單,而是把事件在何時進行(When)、哪裏發生(Where),誰人導致(Who)、如何造成(How)等關連證據也進行徹底分析。例如人工智能系統為了「查證」是否屬實,會追溯事件發生的歷史及其牽涉相關人士之間的人際網絡。
然而,進行這類任務的最大困難是「自然語言理解」(Natural Language Understanding, NLU),因為在這方面,現有技術都是針對特定領域(如法律)而設,並不能普及地應用於理解日常「新聞」上。
從另一角度看,這做法是在事發之後而進行的,例如警方發現一宗罪行(如盜竊)便進行偵查,翻看過往新聞,並查證其事實。如此,警察的行動純粹是為案件搜證,而並不導致以「虛假新聞」入罪。所以,這做法較為被動,主要是治標而並不能治本。
第二部曲是中期策略,以法律為主導。此舉針對「虛假新聞」的產生,堵截它的源頭。這做法須為防止「虛假新聞」立法,嚴懲惡意偽造新聞的不法之徒。不過,政府立法必然會惹起爭議,其中一個緩衝方案,是仿效Facebook 處理假新聞以人機互動的做法,首先利用「事實查證」系統識別可疑的「虛假新聞」,然後把它轉送至專責的法官進行專業審視及裁決。
第三部曲是長期策略,以教育為主導。此舉的目的是推行全民傳媒教育,教育普羅市民辨別數碼新聞的真偽。數碼新聞已成為主流,網媒分秒必爭,爭相把新聞盡快放上網,成為市場的領頭羊。可是,一些網媒為求捷足先登,不惜放棄中央化專業編輯程序,例如省略內容校對,影響新聞質量。由此可見,「去中央化」是當今網上數碼新聞的製作模式,顛覆傳統編輯手法。在這操作下,因一般市民從未受過媒體製作教育,又怎能識別呢?例如不會刻意分別新聞內容中的「個人評論」及「事實報道」,而把一些帶有立場的「評論」當作事實,顛倒是非。因此,如透過人工智能系統的輔助,提升一般市民分辦新聞真偽的能力,長遠而言有助防止「虛假新聞」氾濫。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工程學院副院長(外務)
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