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殖民化”(Decolonization/Decolonisation),又稱非殖民化、解除殖民,狹義上講,是指“殖民統治中介、殖民機構解散”過程;廣義上講,“去殖民化”不僅指殖民地國家(或地區)在主權上擺脫殖民統治,還包括在後殖民時代,新國家(或地區)在政治、經濟、文化、意識形態上為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安全所推行的政策活動。有鑒於此,“去殖民化”不僅具有理論闡釋意義,同時具有深刻現實意義。
歷史和現實已經證明,當殖民統治結束、殖民地的地位改變後,很多被“殖民主義”長期扭曲所形成的人心和社會問題(社會問題也是“人心問題”的折射)不會自然消失,而是必須經歷一個“去殖民化”過程。關於這一點,許多國家的發展脈絡可謂殷鑒不遠,香港“一國兩制”實行過程中的經驗教訓更是近在眼前。
從根本上說,香港的“去殖民化”既是指香港擺脫英國“殖民統治”、回歸祖國的歷史過程,也是指香港在“一國兩制”下,作為中國一個地方行政區域所進行的徹底擺脫“殖民文化遺產”的歷史過程。
回歸初期,為避免香港社會出現較大波動,“去殖民化”未能全面開展,一些舊思想、舊觀念、舊事物沒有得到及時有效地批判、修正與清除。多年來,歷屆特區政府及民間未能正視“去殖民化”問題並認真推進相關工作,以致“殖民主義”遺毒持續發酵,釀成了“反國教”、非法“佔中”、“修例風波”等一系列“社會運動”,將“一國兩制”實踐推至前所未有的危險境地。
然而,不塞不流,不止不行,這也成為香港國安法出臺實施、制度漏洞得以修補的歷史背景和機緣。“一國兩制”實踐表明,香港問題的焦點已從所謂“資本主義還是社會主義”問題轉化為“去殖民化”和國家認同、文化認同問題。國安法開啟了香港撥亂反正、由亂及治的重要轉折,標誌著中央治港更加注重“全面管治權”的落實,更加強調香港這一特別行政區對於維護總體國家安全的重要意義。著眼未來,要實現香港的長治久安和繁榮發展,必須完成真正的“人心回歸”(有人稱為“二次回歸”),要完成真正的“人心回歸”,就要求香港社會乃至每一位香港同胞從文化上、思想上根除“殖民主義”毒瘤,補上“去殖民化”這一課。
“包容”不能沒有原則底線
以往有一種觀點,認為“去殖民化”與“一國兩制”互相矛盾,這是對“去殖民化”的不理解,也是對“一國兩制”的誤讀。譬如,有人質疑,“有說法指要‘依法去殖’,但基本法裏似乎找不到很多‘去殖’的規定……”基本法是“一國兩制”的體現,“一國兩制”是基本法的核心。“去殖民化”要解決的問題,正是港人對於“一國”的認知、認可和認同,難道不是天經地義的嗎?進一步說,“去殖民化”是政治語言而非法律語言,是制度建構而非法條規定,語境不同,系統各異,豈能以基本法具體條文生搬硬套?
又有人宣稱,“英國‘殖民者’引進的制度設計和文化與香港本土社會發展深刻交織,早已無分你我,所謂‘去殖民化’並不需要,也不可能將港英時期的一切文化制度設計統統拋掉。”事實上,“去殖民化”不僅必要而且必需,它不是否定資本主義制度和西方文化,而是通過政治發展和文化引導,進而“收拾人心”,更好地護航“一國兩制”事業。
眾所周知,“一國兩制”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個偉大創舉,創造性地設計了社會主義制度與資本主義制度同時並存於一個單一制國家內的國家治理模式。作為一套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最佳制度”、“最佳方案”,其本身的巨大包容性和優越性顯而易見,但這種包容並非沒有原則、沒有底線的包容,因為任何一個國家不可能容納國家安全“不設防”的化外之地,任何一個政權都不可能容忍“殖民主義”心態和觀念長存“一國”之內。
“去殖民化”與“一國兩制”並行不悖、相得益彰,也必須承認,“一國兩制”的確是香港推進“去殖民化”工作的特殊之處,也是其難點所在。客觀來說,“去殖民化”是香港擺脫港英管治、回歸祖國的歷史過程,也是香港在“一國兩制”框架下,作為中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徹底擺脫“殖民文化遺產”負面影響的歷史過程。
從內容和目標角度來看,包括:在國家主權上,“糾正跟國家主權、安全和利益有牴觸的事”,確保國家對香港行使全面管治權;在制度上,根據基本法及相關法律,改革不利於中央政府對香港進行直轄的制度;在文化和思想意識上,增強國家認同,祛除“戀殖情結”。
長期以來,由於“去殖民化”面臨重重阻礙,香港的“殖民主義”(集中表現為“殖民主義”思維方式)不僅沒有被有效祛除,甚至發展為“後殖民主義”文化境況。所謂“後殖民主義”,是傳統“殖民主義”在當代的發展,其突破了地域的限制,形成了一種令人警惕的全球化文化狀況。進入21世紀,有學者將香港文化稱為“後殖民主義文化第二期”。其特點是,本土意識與“後殖民主義”文化深度結合,以強調香港本土意識和“與中國內地相區別”的身份認同為基本特徵。這就要求,在“一國兩制”框架下推進“去殖民化”工作,既要充分理解香港“去殖民化”本身的特殊性,又要深刻認識“一國兩制”理論與實踐的自我完善和不斷發展的特色。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香港國安法的出臺,開啟了香港“一國兩制”實踐新征程,標誌著“去殖民化”工作駛入快車道。香港“去殖民化”的目標,是通過一系列的政策舉措,完成國民身份重建,增進國家認同、文化認同,實現真正意義上的“人心回歸”。基於歷史和現實判斷,香港“去殖民化”是一個動態的“揚棄”(aufheben)過程,必須建立一整套與“一國兩制”相適應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和思想價值體系;必須堅持“文化先行”,倡導“價值重塑”、“觀念更新”;必須全面準確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建立“國家─社會─個人”的安身立命的認同和話語體系;必須強化“社會教化”(不單指學校教育)功能,將“去殖民化”寓於民生工作之中。
價值觀重塑是關鍵一環
古人曰:破山中賊易,破心中賊難。又雲:以文化人,化民成俗。“去殖民化”本質上是一項“收拾人心”的工作,從文化入手不失為一個重要方向。文化上的“去殖民化”,應當著眼於以下層面:
(一)社會價值觀念層面。思想是行動的先導。就當前香港社會而言,思想觀念上正本清源、撥亂反正是當務之急,必須建立一套與“一國兩制”相適應的價值觀念系統。建議引導社會開展“大是大非”思想觀念討論活動;徵集“我是‘愛國愛港’的中國人”集體或個人發聲;設立專門機構,加強對新聞媒體監管,強化輿論和意識形態機制建設;歷史是最好的教科書,設立“國史館”、“抗戰史館”、“改革開放史館”等等。
(二)公營部門層面。包括公務員在內的全港公職人員,是治理香港的主要隊伍,是落實“一國兩制”的中堅力量,必須把“愛國者治港”落到實處。在行政、立法、司法領域及所有公營機構(包括港鐵、機場、港臺等)開展公營部門國籍審查和身份認證,嚴格抑制並逐步剔除政府和公營機構管理層中的“雙重國籍”人員;落實宣誓制度、“愛國者認證”制度;強化公職人員崗前培訓和愛國主義教育;推進香港與內地公職人員互換掛職、交流學習。
(三)學校教育層面。香港的未來在於青少年一代,學校教育關乎“一國兩制”前途命運。改革現行教育制度,優化教育生態,完善教師資格制度,剔除“黃師”,肅清“黃毒”,涵養人才、彙集正氣;建立一批愛國愛港背景的幼兒園和中小學校,形成與內地教育相互融通、相互銜接的教育體系;十年生聚,十年教訓,夯實“愛國者治港”人才基礎,為“一國兩制”蓄足源頭活水、凝聚不竭動力。
(四)大灣區融合發展層面。40多年改革開放,“前店後廠”經典組合成就了內地,也成就了香港;面向未來,香港以其獨特地位註定成為中國文化、中國理念、中國價值向外輸出的橋頭堡。支持香港在創新人文交流方式、豐富文化交流內容、提高文化交流水平中尋求新的發展機遇;建設中外文化交流重鎮和對外交流門戶,擴大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尤其是嶺南文化影響力和輻射力;立足香港在大灣區建設中的“中心城市”地位,發揮中西文化交匯共存優勢,努力形成中華文化傳播的“前店後廠”。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來源:大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