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葉順興
近日有報章揭發,自稱前年八月在尖沙咀暴動現場眼部受傷的「爆眼少女」,已於去年九月「著草」台灣。從報道隨附的照片可見,這位少女雙眼外觀並無異常,更開心地與友人告別,與她在「民間記者會」影片中戴上墨鏡、紗布貼眼,大力譴責警方的畫面形成鮮明對比。另一間本地報章也引述「爆眼少女」的醫療報告,指其「眼球及內部組織未有嚴重受損」。但修例風波期間,與「爆眼少女」有關的黑暴文宣層出不窮,「警察還眼」的口號出現在各種示威場合,更有人舉辦「還眼」為主題的機場示威,癱瘓機場運作,令香港的國際聲譽遭受嚴重負面影響。
在整個事件中,「爆眼少女」本人一直極力阻撓事件真相的調查。警方主動調查她眼睛受傷的原因,並申請法庭手令以取得她的醫療報告,但「爆眼少女」卻針對法庭手令提出司法覆核。原審敗訴後,她又提出上訴,千方百計阻撓真相曝光,直到今年4月才被上訴庭駁回上訴兼須支付訟費,卻經已時隔超過一年半。現時又流傳出其雙眼外觀正常的照片及其眼睛並未嚴重受損的傳言,不得不令公眾對「爆眼少女」的真實傷勢產生懷疑。
事實上,黑暴期間所傳出的謠言,在及後被揭穿的例子可謂多不勝數。網傳的「831」太子站打死人,「死者」之一的「韓寶生」卻在英國「復活」,多番澄清自己未死卻反被部分反對派網民質疑是「假冒」韓寶生。網名「金正恩」的潘榕偉前年在網上發文,稱警方在新屋嶺扣留中心強姦女示威者,呼籲網民包圍新屋嶺。其後更有吳傲雪、「龍小姐」和「S小姐」現身講述自己被「性侵」的經歷,以及一眾反對派媒體的大肆宣傳。被捕後,潘榕偉承認是有為「呃like」而有心造謠,被上訴庭處以13個月監禁。
「謠言止於真相」,鑒於「爆眼少女」本人已經逃亡,特區政府和警方應在衡量公眾利益並在妥善保護當事人私隱的前提下,將「爆眼少女」的醫療報告公開,讓公眾知悉她的傷勢究竟為何。「爆眼少女」的家人、朋友等知情人士,也應為公眾知情權著想,主動公開「爆眼事件」的真相。一旦證實「爆眼」只是子虛烏有,律政司應考慮即時循《誹謗條例》控告明知事件屬虛假仍肆意散播謠言的反對派媒體和政客,還警方一個公道,還社會一個真相。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為全國政協委員、新界社團聯會副會長
編輯:潘麗麗
審稿:黎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