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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勇:恐嚇法官毀法治 須嚴懲以儆效尤

日期: 2021-06-07 來源:紫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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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國慶節非法集結案早前宣判,包括黎智英在內的多名被告分別被判囚14個月至18個月。香港法律伸張正義,違法者罪有應得,事件本來告一段落,惟案件主審法官辦公室竟接到多個電話恐嚇,顯示有不法分子公然挑戰香港司法制度,粗暴踐踏法治精神,此等劣行不僅觸犯了香港《刑事罪行條例》,更觸犯了香港國安法,必須嚴懲。

 

香港國安法實施快將一年,有調查發現,近八成受訪者切身感受到了法律實施所帶來的積極影響,與國安法實施前相比,香港社會變得更加安定。此外,多位法官依法對「修例風波」中出現的嚴重違法行為做出了具有阻嚇性的判決,也修復了黑暴禍港時被破壞的法治秩序。

 

不過,近日再有主審法官在依法判刑後收到電話恐嚇,內容甚至涉及威脅法官及其家人的安全,這顯然是有亂港勢力死心不息,以身試法。儘管涉案者躲躲閃閃,藏頭露尾,但社會各界絕不能掉以輕心,必須嚴正執法,盡快將犯案者緝捕歸案,以儆效尤。

 

還記得在黑暴亂港期間,向來公正廉潔,甚至為了保護他人而把自身安危置諸度外的香港警察,竟然被暴徒顛倒是非,抹黑為「黑警」,執法者的家人甚至被仇視、「起底」、滋擾和恐嚇,足見小亂子也可以發酵成為大禍害。

 

法治乃香港社會的核心價值,倘若連執法者的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證,那麼香港市民的人身安全又由誰來保護?必須重申,任何人意圖恐嚇或攻擊法官,都有可能觸犯嚴重罪行,這比起黑暴期間的打砸搶燒更加嚴重,更加動搖香港的法治基礎,社會各界有責任堅定支持執法者遏制暴行,嚴正執法。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為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民建聯副主席、新社聯理事長

編輯:潘麗麗

審稿:黎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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