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高研院/法學院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在全國港澳研究會2021年會上的專題發言,提及愛國者治港治澳的制度化思考與互鑒,以下是發言全文:
「愛國者治理」是現代法治體系的基本原理。從共同體主義的角度來看,每一個成員的身份都承載著對共同體歷史與規範的認同和愛護,而統治成員更是共同體的模範代表,被期待和信任有著更高的愛國倫理和政治責任感。從社會契約論的角度來看,社會契約的神聖性是公民的基本信條,培育這一信條的基本方法是公民宗教和民主政治。「一國兩制」下的特區憲制秩序,假定了一個具有高度自治美德和能力的社會共同體,可以被國家信任來通過選舉及其他管治機制實現「愛國者治理」。這就是所謂「愛國者治港」、「愛國者治澳」的法理依據。「一國兩制」不容割裂,不容本土分離主義或攬炒主義那樣將港澳與國家對立起來。因此,在政策語言脈絡中,「愛國者」、「愛國愛港者」、「愛國愛澳者」在各自管轄範疇只能做憲法上同一化的解釋和建構,而不能進行語義和規範的割裂。
港澳回歸以來,「愛國者治理」的制度化進程有所差異:其一,總體上,澳門「愛國者治澳」的社會政治基礎和制度化條件更加優良,23條立法、國民教育、融入式發展等涉及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及國家認同的制度與政策配套較好,但香港的「愛國者治港」則存在諸多的欠缺與不足;其二,從選舉制度條件與反對派政治發展來看,澳門民主政治整體上均衡發展,而香港「普選」壓力不斷加大,反對派政治出現本土化和激進化,外部干預勢力煽動「顏色革命」,造成港澳的選舉安全和愛國者治理格局及走向大有不同;其三,愛國者治理存在以忠誠為核心的底線思維和以賢能為核心的發展思維,港澳在治理者的忠誠與賢能要素上各有特色,但也都存在整合進取的空間,尤其是都需要在新時代適應國家戰略和體制的發展需要。
「愛國者治港」,就其在鄧小平「一國兩制」制度設計中的憲制地位而言,既是高度自治的主體原則,也是特區治理的安全條件。「愛國者」不是通過口號和機會主義行為來確認,而是需要有一套嚴謹的制度安排以及高度共識化的社會認同作為牢固的實踐基礎。香港回歸以來,尤其是在選舉制度環節,「愛國者治港」是沒有得到較好的制度化和實踐貫徹的:其一,從宏觀制度上,23條本地立法與國民教育均未實現,「愛國者治港」的國家安全條件與社會人心條件均有嚴重欠缺;其二,從社會文化層面來看,「愛國」被建構為與「民主」對立的價值而遭到歧視和放逐,愛國者在香港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和待遇,本應作為原則文化的愛國主義在香港的有些階層、界別與社會空間竟然成了例外;其三,大量政治的兩面派、外國代理人、反中亂港分子通過選舉進入立法會、區議會以及通過委任程序進入公務員體系,逐步竊取香港管治權並嚴重威脅國家安全;其四,外部勢力對香港選舉的滲透和操縱非常嚴重,香港原有法律缺乏有效規制和應對,造成戴耀廷式的「真攬炒十步」竟然具有了一定程度的可操作性和現實威脅性,造成「港版顏色革命」在2014年非法「佔中」運動中初試鋒芒而在2019年「修例風波」中登峰造極,這是中央完善修改選舉制度以落實「愛國者治港」最直接的動因。
香港的「愛國者治港」是在危機應對中完成制度建構的,主要的制度特色包括:其一,匡正法理定位,確認選舉制度屬於政治體制範疇,是嚴格的中央事權,中央享有包括選舉制度在內的「一國兩制」基本制度的直接創制權;其二,以選舉委員會為中心展開新賦權和制度功能的重新設計,調整並提升愛國愛港社團和社會力量的委員數與代表性,堅持均衡參與和「一人一票」形式民主制的平衡;其三,重構立法會的議員來源與代表性層次,在功能界別、地區直選之外增加一個代表整體香港利益的選舉委員會擬制界別,由其選舉產生90名議員中的40名議員;其四,新設資格審查委員會,對涉及選舉的所有選委會委員候選人、立法會議員候選人與特首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區分一般資格審查和國安背景審查,引入香港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審查意見書制度,嚴把「愛國者」資格審查關;其五,引入專門法律條款規制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防範和懲治選舉不合作和選舉攬炒,為新的選舉制度提供嚴格保護;其六,愛國者治港不是搞清一色,而是選賢與能的競爭,是香港民主政治生態與秩序的新生,對建制派和非建制派提出了有所差異的更高政治要求,也引入了更強的監督問責機制;其七,在完善選舉制度基礎的同時,重視在若干治理領域培植「愛國者治港」的社會政治基礎和人心共識,比如在校園和其他社會空間推行國安法教育和選舉制度宣傳,規制校園民主及引導社會認知,以及在教育、公務員、媒體等範疇開展針對性治理,清理反中亂港勢力的社會文化影響和組織網絡,塑造「愛國者治港」強大的社會共識基礎。
總之,「愛國者治理」是港澳制度建設的共同目標,也是「一國兩制」的主體條件和安全條件。「愛國者治港」經歷危機下的制度建構和補強,不僅是對癥下藥,而且體現了中央關於「愛國者治理」的最新和最完整立法思考。「愛國者治澳」需在既往取得之制度和實踐成效的基礎上,結合「愛國者治港」的新制度架構及中央的頂層思考,積極謀劃澳門制度改進的有關課題與路徑落實「愛國者治澳」,需要立足澳門實際,參酌香港經驗,領會中央頂層設計,確保「愛國者治港治澳」協調有序发展,確保制度共性和個性相得益彰,共同探索澳門「愛國者治澳」與特區良政善治的新秩序。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為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高研院/法學院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
來源:橙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