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香港特區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一般選舉19日正式舉行,這不僅是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後的首場選舉,更是“愛國者治港”原則在香港落地的重要一步。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是以對特區選舉委員會重新構建和增加賦權為核心。對這項新制度架構的深入了解,可以從八個關鍵詞開始。
關鍵詞一:首場選舉
9月19日,香港特區選委會界別分組一般選舉將進行投票,開啟新選舉制度第一場重要選舉。在選委會的1500個席位中,共有325人已獲裁定有效登記為選委會當然委員,156人獲裁定有效提名為選委會委員,有603名候選人自動當選,412名候選人將於19日競逐364個席位。
屆時,除了暫時空缺的52個席位外,新一屆香港特區選舉委員會1448名委員將全部誕生。選委會選舉結束後,在今年12月和明年3月還將進行香港特區立法會選舉和香港特區行政長官選舉。
關鍵詞二:愛國者治港
新選舉制度是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的制度保障。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舉委員會候選人資格、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通過制度設計落實“愛國者治港”的總體要求。選舉委員會將發揮好整體作用,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一方面要堅決把反中亂港分子排除在特別行政區管治架構之外;另一方面要確保選出管治能力強的堅定愛國者,選出善於在治港實踐中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善於破解香港發展面臨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善於為民眾辦實事、善於團結方方面面的力量和善於履職盡責的愛國者。
關鍵詞三:廣泛代表
選委會由工商、金融界,專業界,基層、勞工和宗教等界,立法會議員、地區組織代表等界,香港特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特區全國政協委員和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界等五個界別組成,選委會委員由1200人增加至1500人,使選委會更加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具有更廣泛代表性。
關鍵詞四:均衡參與
選委會優化結構,使各階層、各界別、各方面都能夠得到充分代表。新增了中小企業、基層社團、同鄉社團、內地港人團體的代表、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等界別分組,社會覆蓋面進一步擴大,有利於香港社會政治參與的公正性。此外還增加了經濟、社會、民生等領域的重要代表性人士,讓選委會代表的利益更為均衡,擴大了香港居民的政治參與。
關鍵詞五:第五界別
選委會組成由原來的四大界別擴至五大界別,第五界別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政協委員和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界”。增加第五界別,有利於增強選委會的代表性,體現選委會兼顧各界別、各階層、各方面利益。全國性團體的香港成員都是香港社會相關領域的進步代表,能有效增強選委會的代表性和先進性。此外,這種安排還有利於強化國家意識,有利於促進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關鍵詞六:增加賦權
“增加賦權”是選委會改革創新的要點,指的是選委會除繼續提名並選舉產生行政長官候任人外,增加了兩項重要職能:一是負責選舉產生部分立法會議員,二是參與提名全部立法會議員候選人。根據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二,立法會議員每屆從過去的70人增至90人。其中,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議員40人,功能團體選舉產生的議員30人,分區直接選舉產生的議員20人。
由選委會依法選舉產生行政長官候任人和部分立法會議員,使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具有共同的選民基礎,從而在立法會內形成穩定支持行政長官依法施政的力量。
關鍵詞七:良政善治
通過對選委會的重構和賦權,讓選舉回歸專業和理性,去除了“泛政治化”的桎梏。在新選舉制度下,愛國愛港人士為香港整體利益和業界利益積極參選,營造了多元化、專業化、重能力、少紛爭的參政議政新氣象。
通過對選委會的重構和賦權,還把幾場選舉有機結合,避免了選舉活動過多過散,有利於真正實現基本法關於特區實行行政主導政治體制的制度原意,提升特區管治效能,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從根本上解決香港社會長期存在的深層次問題。
關鍵詞八:優質民主
新選舉制度突破某個界別、地區或團體利益的局限性,使得各階層、各界別、各方面在香港特區的管治架構中得到充分代表,更充分體現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保障最廣大香港居民的民主權利,符合根據香港實際情況循序漸進推進民主的原則,有利於提高香港的民主質量,促進香港發展優質民主,提升香港特區的管治效能,維護香港繁榮穩定,讓“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來源:香港中聯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