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有人煽動投白票 廉署指必定嚴正執法
廉政公署今天(30日)發聲明指,留意到有人在互聯網呼籲市民於即將到來的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廉署提醒市民,任何人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即屬非法行為,干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條,最高可判處監禁3年及罰款20萬元。根據《條例》,“公開活動”包括向公眾作出的任何形式的通訊,以及向公眾分發或傳布任何材料。《條例》適用於一切與選舉有關的行為,不論該行為是在香港境內或在其他地方作出。
廉署表示必定會嚴正執法,打擊操控或破壞選舉的行為,並會要求相關社交媒體平台或網站移除違法內容。廉署呼籲市民嚴守法規,切勿參與不法呼籲或轉載相關違法內容,共同維護選舉廉潔公平。
來源:香港文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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