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平:既要重視高投票率 更須探索強制投票
文|方平
“奮戰30天,爭取高投票”的口號聲此起彼伏,不絕於耳!因為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選舉將于12月19日正式投票進行,各組別、各界別符合條件的愛國愛港人士踴躍報名參選,社會大眾也拭目以待實施“香港國安法”以後首次正式選舉。一時間,港九新界的街頭擺街站支持某候選人者有之、宣傳儘早通關收集簽名者亦有之,好不熱鬧!
重中之重乃上述口號中所提:爭取高投票率!要真正做到確實不易,因再也做不到如同2019年11月香港18區議員選舉的超高投票率:71.2%!當時局勢嚴峻,接近“白熱化”搏鬥,各派別均使出渾身解數,努力深挖各種票源:中間票、游離票、輻射票,等等。過了中午,到處都在告急,大打悲情牌!大家明白,有時獲勝就在不起眼的那幾根稻草上,一下子則可壓垮連任幾屆專幹實事的資深區議員!名不見經傳的年輕人紛紛當選,拜一貫不出來投票的“首投族”加持所賜。
如今投票,似乎少了兩年前那種激情及危機感、急迫感、使命感,仿佛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皆為審核入閘的符合資格者,怎麼選都是愛國者陣營獲勝,就不一定非出門投票了!這種錯誤觀念一旦蔓延開來,將成為“爭取高投票率”的攔路虎。面對如此拖沓的選舉情勢,尚需花極大氣力方能調動選民心中的投票欲望,通過打電話(反覆打幾近擾民)、探訪、擺街站、收簽署等傳統做法,收效有限。怎麼辦?
建議:何不採取類似澳大利亞等國家和地區所長期實施的強制投票制度?澳已堅持將近百年,貴在不斷宣傳投票是每位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強制投票可提高公民的參與意願,最重要的是可完全確保極高的投票率!投票日之前設置郵遞投票,爭取在外地的香港公民享有同等權利和義務;投票日當天設置流動投票箱,有利於年老、行動不便者及院舍人士等。合資格選民若無正當理由缺席投票,將被罰款或導致社會福利金的折扣領取,連續缺席選舉活動者甚至會被司法起訴,起恐嚇作用。香港地區應作為全國的先行先試區,循序漸進,積極探索,不斷完善,發揮法治社會的獨特優勢,從而在大中華地區樹立典範。
類似推行“安心出行”手機程式一樣,要側重引導、教育,強化新的選舉觀念。此舉將徹底摒棄那些勞民傷財又不合時宜的舊做法,理順並創新香港的選舉制度。何樂不為呢?
作者係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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