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偉文
“摻沙子”是一項傳統建築的工藝程序,在泥土裏要摻上一定的沙子,增加泥土的黏附力,減少建築物出現裂縫。現今建築工程雖很少用“摻沙子”來鞏固建築物的結構性,但“摻沙子”亦可以用在不同範疇。
香港地區管理(地區行政)的情況,一直沿用民政專員負責統籌、協調區內各政府部門的運作,處理區內的大小事務。大的如發生災後的緊急應變工作,小的如區內興建傷健通道等。由於大部分事務都需要經過民政專員統籌,人手有限,政策局的政策大部分未能真正到位,像2019年前所舉行的國民教育推廣活動,只能做到“有形”而“無實”。現時地區行政的工作效能,只可達到“做得到”的層次,讓當區居民“無病無痛”就算。
然而,一個成功而有效的社區管理,不是達到“做了算”的層次,而是須要達到“治理”層次,讓政策局所實施的政策能夠真正到位。幾年前,政府曾放權給區議會,希望加大監督權力,讓官員向議員問責,議員亦可為地區提供多元化的意見。最諷刺的是,自黑暴事件發生後,多數區議會已淪為“攬炒議會”,討論政治議題多於民生施政。因此,區議會已失去所賦予的權力。
特區政府若想以民眾的安居樂業為依歸,就必須改革現時地區管治的模式,由“做得到”提昇至“做得好”層次。現時,全港十八區有著不同的問題,如果用“一刀切”的方法來解決,未必有效解決問題的根本。因此,筆者認為,特區政府應運用建築學上的“摻沙子”技術,對某些地區及政府部門進行“試點”工作,將當區不同的有能之士帶入政府,共同面對和解決非常棘手議題,才可以收到“試點”的立竿見影功效。
油尖旺、深水埗、荃灣等地區鼠患十分嚴重,地區政府多年以來未做好根治鼠患工作。筆者建議,在這些地區特設“地區專員”一職,負責統籌各個相關政府部門的滅鼠工作。這個“地區專員”必須要熟悉當區的情況,而不是由公務員事務局“空降”一名行政主任來地區“吸地氣”。“地區專員”就是“摻沙子”中的沙子一樣,增加地區政府的統籌能力,解決棘手問題。
十多年前,特區政府推行“政治委任制度”,政策局局長由特首委任,當時公務員團隊亦有批評聲音。然而,經過多年來的引證,此制度可改善當時官僚風氣 增加行政效率。十多年後,特區政府亦可以照辦煮碗,在地區行政層面上,增設“地區專員”一職,目的是打破傳統的既定框架,引入更多外間的有能之士加入管治團隊,為將來政府提供、培訓更多政治人才。
最後,來屆特區政府若果想成為一個“有為”的政府,必須要引入更多不同聲音、管治元素進入地區政府,改善地區行政效果,向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目標探索。
(作者為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中山大學公共行政管理學碩士、白田社區幹事)
來源:點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