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荊論壇
《紫荊論壇》專稿/轉載請標明出處
水志偉 I 團結香港基金助理研究總監及經濟發展研究主管
曾文軒 I 團結香港基金助理研究員
正當對岸的深方河套發展迅速,今年10月發布的《施政報告》終於首次就港方河套的「規模」及「規劃」兩方面有所突破:政府除了提出在河套周邊地區提供接近園區雙倍土地予科創用途,亦首次明確提出在區內落成生命健康科研主題式基建,兩者均呼應團結香港基金早前發布《港深生物科技合作研究報告》中提倡在河套建成生物科技創新高地的願景。然而,本文認為以上突破均圍繞硬件上的發展,缺乏優惠政策及支持措施發展軟件,在招商引資、招才引智兩方面的舉措依然不足。若比較港方河套與前海、橫琴、深方河套以及南沙,其政策措施的匱乏更之明顯。
「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橫跨港深兩地、屬「一區兩園」。圖為河套區
四大粵港澳重點合作平台
積極招商招才
2021年9月,中央政府就深圳前海及珠海橫琴分別發布了改革開放方案及建設總體方案,前者重點落在擴展合作區發展空間接近十倍,以及明確提出在2035年完善對外開放體制機制並與港澳產業及市場對接;後者更是中央首次特別針對粵澳在橫琴共同合作發展明確提出各種產業政策,包括吸納企業及人才的優惠政策,以達到在2035年產業發達、琴澳融合。然而,在中央政府發布這兩份最新方案前,中央、深圳市及珠海市已就前海及橫琴推出多項政策,分別致力打造兩者為「粵港現代服務業創新合作示範區」及「粵港澳深度合作示範區」。
事實上,深圳前海、珠海橫琴、深港河套,連同廣州南沙均是國家「十四五」明確提倡的四大「粵港澳重點合作平台」。特別的是,其中全名為「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的深港河套橫跨港深兩地、屬「一區兩園」,包含香港落馬洲地區及深圳福田地區,涉足兩個司法管轄區,需要中央政府政策支持及港深兩地政府政策配合。就深方河套,深圳市政府於2020年8月出台兩份政策文件,旨在對標香港及國際上最有利於科技創新的體制機制,並提出一系列優惠政策。截止今年2月,該園區實際推進及已經落地的科研項目達到138個,而港方河套落實項目至今仍未有聽聞。
表一:四大粵港澳重點合作平台企業優惠政策
資料來源:中央人民政府、廣東省商務廳、廣州市人民政府、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深圳市建設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橫琴新區管理委員會等
從表一可見,四個園區就招商引資的政策相當優越,並能有效照顧到成熟企業及初創公司的需求。在稅務優惠方面,除了為優先吸納企業減按的15%稅率可以與香港的低稅率政策,包括由本屆政府實施的7.5%+15%兩級制稅率以及一貫實行的15%標準稅率看齊外,園區合資格企業更可享受中央提供的免稅優惠,而這是香港缺乏的。此外,四個園區均對不同類型的企業就「落戶」及「租金」兩方面分別提供豐厚獎勵及高額優惠。香港則沒有提供任何企業落戶獎勵;而就租金優惠,假若港方河套租金釐定模式與科學園相若,現時科學園租金由該董事局按照市場租金水平釐定並每年作出檢討,故對一般企業並無提供租金優惠。
從表二看出,吸引企業落戶外,四個園區在招才引智方面亦相當積極。就個人所得稅而言,除了為優先吸納人才減按的15%稅率可以與香港的15%標準稅率看齊外,個別園區推出按直接經濟貢獻退還稅項更是在香港未見。而四個園區亦提供非常豐厚的人才獎勵及租金優惠,而房屋租金高企的香港卻缺乏相關措施。
表二:四大粵港澳重點合作平台人才優惠政策
資料來源:中央人民政府、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才發展局、深圳市建設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橫琴新區管理委員會、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
港方河套需急起直追
表三:港方河套適用的優惠政策及筆者建議政策方向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創新科技署及投資推廣署
以上提到四個內地園區均推出非常優越的招商招才政策。而反觀處於「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內、毗鄰深方河套的港方河套,正如首段指出,儘管今年《施政報告》就其發展有所突破,卻缺乏優惠政策及支持措施發展「軟件」。值得一提的是,港深兩地政府在今年9月6日亦就河套區發展簽訂合作協議並發布「聯合政策包」,就雙方共同合作領域定下明確方向。然而,文件重點固然落於促進港深兩地產業合作及要素流通,而非招商招才;而當中確實就招才有所着墨,但只為兩地「共享相關資訊」,意味著港深兩地各自均需積極吸納企業及人才。而當深圳市政府已積極在深方河套推出相關措施時,香港政府的步伐仍頗為緩慢。
事實上,港方河套缺乏如同前海、橫琴、深方河套以及南沙般的規劃政策文件,而只由園區運營方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公司委托顧問進行兩項研究,確定了六大發展領域,卻非具體或長遠的規劃藍圖及產業政策。因此,香港園區現行或已公布政策主要為香港政府一直提供的科研產業政策,以及個別從剛發布的港深河套「聯合政策包」中首次提出。
本文樂見本屆政府特別就吸納科創企業及人才推出不少優惠政策,但盼望特區政府能針對河套區推出更具吸引力及競爭力的措施。比較香港園區與另外四個園區,其優惠政策明顯保守,根本無法看齊。首先,政策的優惠幅度較小,整體優惠及獎勵金額與其他園區大相徑庭:當企業在其他園區享受減按稅率之時亦能享受免稅及租金優惠,在港方河套只能享受扣稅優惠、並要承擔高額租金,同樣地,港方河套並無如同其他園區向人才提供稅務及租金優惠。
其次,其政策優惠的享受對象較少,例如其他園區的企業及人才獎勵旨在吸納相關對象落戶,但港方河套的相關獎勵取自政府創新及科技基金,而基金具有一定的申請門檻,並非旨在廣泛吸引海外企業及專才。具體而言,「企業支援計劃」以科研項目為評審基礎,按五大準則由評審委員會審批;「研究人才庫」的資助對象實際上是科創機構及企業、並非人才本身,而企業背景、資助人才數量以及聘用期均有限制;而「傑出創科學人計劃」亦只是資助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八所資助大學聘請獲評審委員會審批的知名學者。值得一提的是,本屆政府亦首次訂立了「人才清單」,並放寬「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的年度配額以擴充香港人才庫,本文認為這些措施大有延伸空間,例如有助釐定高端人才以推出具吸引力的招才優惠政策。
港方河套除了是國家粵港澳重點合作平台其中一個,亦是深港河套「一區兩園」中的園區,因此企業和人才錯失及流失風險更大。本文認為深港河套「兩園」不能割裂來看,而是要作為「一區」來整體探討發展方向。兩地的政策優惠力度和措施應當平衡及有所協調,以避免因為政策差異導致人才或企業單向流動、集聚在單一園區。因此,當兩地的政策優惠力度和措施不一致時,應當遵循優惠力度更大、支持措施更多的一方。
參考上述四個園區,並考慮到香港一貫的招商招才政策,本文在表三提出了若干政策方向供香港政府參考。簡單而言,港方河套應實施更進取及廣泛的政策。對企業而言,港府可考慮在河套推出若干免稅政策,追上其他園區相關措施;而由於香港向來較少向企業直接發出落戶獎勵,本文建議在河套推出「退稅」政策、直接向企業退還研發開支的特定百分比,讓獎勵與研發活動掛鈎。此措施不但比現行的扣稅政策更為進取,亦能確保所有企業、包括未盈利故未需繳稅企業均能享受相關優惠。同時,港府亦可考慮在河套制定更具競爭力租金。而對人才而言,如同以上吸納企業政策,除了參考其他園區制定與科研活動掛鈎、如按直接經濟貢獻計算的退稅政策外,本文亦建議特區政府為國際頂尖人才團隊度身訂造引進方案,當中涵蓋資金及住房等。
結語
香港參與其中規劃發展的深港河套是中央政府於「十四五」規劃中明確指定的重點合作平台,而深圳市政府早已積極布局建成科創高地。若然香港方不把握當下機會,積極招商引資、招才引智,追上前海、橫琴、深方河套以及南沙的政策吸引力,則「不進則退」、「慢進亦退」。反之,若然港方河套能透過政策措施建成優惠政策先導區,則能成為香港科創發展的標,得以立竿見影、輻射全港,引領香港成為國際創新科技中心。
本文發表於《紫荊論壇》2021年11-12月號第32-3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