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數名中管幹部被處分。具體情況如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江蘇省委原副書記張敬華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通報稱,江蘇省委原副書記張敬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記者梳理發現,這是2020年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被查的最後一“虎”。
至此,2021年,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多名中管幹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
♦重慶市公安局原局長鄧恢林
道德敗壞,搞權色交易
1月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重慶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鄧恢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鄧恢林喪失理想信念,毫無“四個意識”,背離“兩個維護”,參與在黨內搞團團伙夥,撈取政治資本,熱衷政治投機,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選拔任用幹部;道德敗壞,搞權色交易;甘於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在職務調整晉升、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鄧恢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鄧恢林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鄧恢林簡歷
鄧恢林,男,漢族,1965年3月生,湖北武漢人,研究生,法學碩士,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1.09—1984.08 湖北省武昌縣師範學校學習
1984.08—1991.12 湖北省鄉鎮企業供銷公司辦事員(其間:1986.09—1989.06武漢大學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在職大專學習;1988.12—1990.12下派通山縣鄉鎮企業物資供銷公司任副經理、副局長)
1991.12—1996.03 湖北省鄉鎮企業局財務處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
1996.03—2000.06 湖北省鄉鎮企業局計劃財務處副處長(其間:1997.09—1999.12華中師範大學經濟法學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法學碩士學位)
2000.06—2002.12 湖北省鄉鎮企業局辦公室副主任(正處級)
2002.12—2003.12 湖北省鄉鎮企業管理局離退休幹部處處長
2003.12—2006.01 湖北省經濟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2006.01—2009.07 湖北省經濟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2009.07—2010.10 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10.10—2011.12 湖北省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
2011.12—2014.10 湖北省宜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長
2014.10—2015.06 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黨委委員(正廳長級)
2015.06—2015.08 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導協調室負責人
2015.08—2017.07 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兼反分裂指導協調室負責人
2017.07—2017.08 重慶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兼)
2017.08—2018.01 重慶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兼),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兼)
2018.01 重慶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兼),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兼)
黨的十九大代表,市五屆人大代表
♦青海省原副省長文國棟
“靠煤吃煤”,搞權色交易
1月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青海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海西州委原書記,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黨工委原書記文國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文國棟喪失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對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敷衍了事、另搞一套,甚至“靠煤吃煤”,與不法私營企業主搞利益交換,充當非法採煤的“保護傘”,致使祁連山南麓青海境內木里礦區非法採煤問題整而未治、禁而不絕;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嚴重破壞當地政治生態;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並違規收受禮金;在組織進行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幫助特定關係人打招呼攬工程,搞權色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非法採煤、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文國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文國棟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青海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文國棟簡歷
文國棟,男,漢族,1968年8月生,青海西寧人,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研究生院法學專業畢業,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
1987.07--1989.07 青海省湟中縣上新莊申南小學、初級中學教師
1989.07--1991.03 青海省湟中縣廣電局辦公室秘書、廣播站記者
1991.03--1991.11 青海省湟中縣委辦公室秘書
1991.11--1996.04 青海省海東地委辦公室秘書、秘書科副科長、科長
1996.04--1996.07 青海省海北州委辦公室正科級秘書
1996.07--1998.08 青海省海北州委辦公室督查員(副縣級)
1998.08--2000.12 青海省海北州委辦公室主任
2000.12--2001.06 青海省海北州委副秘書長兼辦公室主任
2001.06--2005.09 青海省門源縣委書記(2003.04兼縣人大常委會主任)(其間:2004.03--2004.07中央黨校縣委書記進修班學習;1999.09--2002.07中央黨校函授學院在職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5.09--2009.04 青海省海西州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09.04--2010.04 青海省海西州委常委、副州長
2010.04--2012.03 青海省玉樹州委副書記
2012.03--2013.02 青海省玉樹州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2012.08正廳級)
2013.02--2015.07 青海省玉樹州委書記
2015.07--2020.07 青海省海西州委書記,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黨工委書記
2020.07 青海省副省長,海西州委書記,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黨工委書記
♦原中國船舶重工集團董事長胡問鳴
違規打高爾夫球,搞權色錢色交易
1月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原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胡問鳴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胡問鳴喪失信仰,背離初心,黨性缺失,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政績觀扭曲,嚴重偏離企業經營主責主業;大搞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打高爾夫球、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收受禮品、禮金,安排下屬單位支付應由其個人支付的費用;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錄用晉升中為他人謀取利益;縱容默許家屬在私營企業掛名取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利益,違規購買住房、佔用公車,搞權色、錢色交易;違規安排下屬企業投資股票,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風險;公權私用,在工程承攬、業務合作、資產收購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資產重大損失。
胡問鳴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胡問鳴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胡問鳴簡歷
胡問鳴,男,漢族,1957年5月出生,江蘇揚州人,1978年3月入黨,1975年11月參加工作,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畢業,博士研究生學歷,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曾任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
1975.11-1978.03江蘇省揚州市邗江縣赤岸鄉知青
1978.03-1982.02南京航空航天大學計算數學專業學習
1982.02-1999.02航空工業蘇州長風機械總廠培訓中心副主任、廠長助理、副廠長、廠長、廠長兼黨委書記(其間:1993.09-1994.01在中央黨校進修學習;1996.09-1998.07在蘇州大學行政管理專業碩士研究生學習)
1999.02-2001.07航空工業蘇州長風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黨委書記、總經理
2001.07-2002.03中國航空工業第一集團公司機載設備部部長
2002.03-2008.05中國航空工業第一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2001.04-2006.01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博士研究生學習;2005.03-2006.01在中央黨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訓班學習)
2008.05-2008.07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籌備組成員
2008.07-2008.10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
2008.10-2010.07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黨組書記、副總經理
2010.07-2012.05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黨組書記、副總經理
2012.05-2012.07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黨組書記、副總經理,主持集團公司全面工作
2012.07-2015.03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
2015.03-2019.08 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中糧集團原總會計師駱家駹
持有非上市企業股份,收受巨額財物
1月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糧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成員、總會計師駱家駹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駱家駹理想信念喪失,政治意識淡漠,干擾巡視工作、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收受禮品、報銷個人費用;利用職權為他人在工作錄用方面提供幫助;無視國家法律法規,違規發放大額獎金、持有非上市企業股份;低價處置國有資產,違規干預、插手工程項目;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巨額公款,在公司上市、股票增發、業務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駱家駹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駱家駹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駱家駹簡歷
駱家駹,中糧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成員、總會計師,畢業於江西財經大學會計系,高級會計師。 2018年加入中糧集團。
♦北京市政協原副主席李偉
甘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
1月1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北京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李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偉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甘於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房地產開發建設、消防工程審核驗收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偉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李偉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北京市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李偉簡歷
李偉,男,漢族,1963年5月生,北京人,1987年1月入黨,1982年12月參加工作,在職大專畢業(中央民族學院中文專業),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
曾任北京市政府辦公廳副處級調研員,市政府寬溝招待所副所長、所長,市政府駐海南省辦事處黨委書記、主任(副局級),市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副主任,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副書記、常務副主任,市政府副秘書長(正局級),市委副秘書長、政法委常務副書記,北京市政府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書記、主任,北京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
♦海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王勇
民主生活會上安排他人裝樣子搞表演
1月1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海南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王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勇喪失黨的理想信念宗旨,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違規推動填海項目並造成嚴重後果;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在黨內民主生活會上安排他人裝樣子、搞表演;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活動安排;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為他人在職務晉升、轉業安置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家風不正,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影響幫助家人承攬保險業務,搞權色交易;干預插手司法活動;恣意妄為,把手中權力當作交易的工具,在規劃調整、承攬項目、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王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王勇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海南省第七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王勇簡歷
王勇,男,1957年2月生,漢族,山東陽谷人,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高級政工師,1973年1月參加工作,197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3.01 —1973.12 山東省陽谷縣知青
1973.12 —1975.06 山東省陽谷縣一中學習
1975.06 —1976.12 山東省陽谷縣知青
1976.12 —1978.09 山東省聊城電機廠工人、政工幹事
1978.09 —1980.06 山東省北鎮師專語文系中文專業學習
1980.06 —1981.04 山東省惠民地委組織部幹事
1981.04 —1983.09 山東省北鎮團委副書記、陽谷縣團委副書記
1983.09 —1987.02 共青團山東省委組織部副科級幹事
1987.02 —1991.04 共青團山東省委統戰部副部長、組織部副部長
1991.04 — 1991.08 共青團山東省委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正處級)
1991.08 — 1991.11 海南省機械工業總公司紀委書記
1991.11 — 1993.03 海南省機械工業總公司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1993.03 —1996.07 海南省機械工業局(總公司)副局長(副總經理)
1996.07 —2000.02 海南省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2000.02 —2000.03 海南省人事勞動保障廳助理巡視員
2000.03 —2005.01 海南省澄邁縣委書記(副廳級)(其間:2003.09 —2004.01中央黨校縣委書記培訓班學習)
2005.01 —2008.09 海南省交通廳廳長(其間:2008.04 —2008.06清華大學和哈佛大學公共管理高級培訓班學習)(2004.03 —2006.01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8.09 —2014.10 海南省三亞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其間:2010.05—2012.10長江商學院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專業學習;2012.09 —2013.01中央黨校中青年干部培訓班學習)
2014.10—2014.12 海南省委統戰部部長
2014.12 —2016.01 海南省政協黨組成員,省委統戰部部長
2016.01—2017.04 海南省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省委統戰部部長
2017.04—2017.05 海南省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
2017.05 海南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
♦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劉國強
盲目聽信“政治騙子”,花費巨資跑官買官被騙
1月1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遼寧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劉國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國強毫無理想信念,初心不正、思想不純,與黨離心離德,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毫無規矩意識,盲目聽信“政治騙子”,花費巨資跑官買官被騙,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購買房產,公車私用;違規決定使用技改貼息資金發放定額補助,造成國家財產重大損失,違反保密規定;毫無道德底線,腐化墮落,家風敗壞,對家人失管失教;毫無紀法觀念,在分管領域擅權妄為,大搞權錢交易,在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劉國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劉國強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終止其遼寧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劉國強簡歷
劉國強,男,1953年12月生,漢族,遼寧本溪人,工學碩士,高級工程師,享受國務院特殊專家津貼待遇。
1968年10月至1970年09月,遼寧省本溪縣蘭河峪公社下鄉知青;
1970年09月至1978年03月,本溪鋼鐵公司運輸部工人;
1978年03月至1982年01月,大連鐵道學院(現大連交通大學)電氣工程系工業電氣自動化專業學生,獲工學學士學位;
1982年01月至1996年04月,本溪鋼鐵公司熱連軋廠、冷軋廠電氣車間技術員、車間副主任,機動科、綜合計劃科、工程科科長,廠長助理、副廠長,冷軋廠廠長兼黨委書記;
1996年05月至1997年04月,本溪鋼鐵集團公司副總經理;
1997年05月至2000年03月,本溪鋼鐵集團公司總經理(其間:1992年03月至1995年12月,在東北大學自控系工企自動化專業讀研究生,獲工學碩士);
2000年03月至2001年01月,遼寧省本溪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
2001年01月至2001年05月,遼寧省本溪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1年05月至2013年01月,遼寧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2013年01月至2017年01月,遼寧省政協副主席。
♦中國政法大學原副校長于志剛
1月2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了中國政法大學原副校長于志剛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消息。
通報稱,中國政法大學原副校長于志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文化和旅遊部原副部長李金早
生活腐化;搞迷信活動
1月25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文化和旅遊部原黨組副書記、副部長李金早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金早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出爾反爾、欺騙組織,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頻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收受禮品;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家風敗壞,生活腐化,夥同家人收錢斂財;把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金早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李金早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李金早簡歷
李金早,1958年1月生,湖北仙桃人,1976年2月入黨,1978年12月參加工作,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學博士研究生。 1984年至1986年在財政部財科所工作,1988年10月至1994年8月在國家計委工作,1994年8月起歷任桂林市副市長(1994-1996年掛職)、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1年10月起任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同年11月兼任桂林市市委書記、市長,2003年4月兼任自治區發展計劃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9月任自治區政府副主席,12月兼任廣西國際博覽事務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8年1月任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主席。 2011年10月任商務部副部長、黨組成員。 2014年10月,任國家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8年3月,任文化和旅遊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中共十六大、十七大、十九大代表,第九、十、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
♦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李文喜
1月25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李文喜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通報稱,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李文喜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甘肅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宋亮
2月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甘肅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宋亮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通報稱,甘肅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宋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宋亮簡歷
宋亮,男,漢族,1963年12月生,河北辛集人,1990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7月參加工作,南開大學經濟學院金融學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經濟學碩士,經濟師。
1981.09-1985.07 內蒙古大學經濟系計劃統計專業學習
1985.07-1989.03 內蒙古自治區計劃委員會經濟研究所干部
1989.03-1993.09 內蒙古自治區計劃委員會經濟研究所綜合室副主任、主任
1993.09-1994.04 內蒙古自治區計劃委員會綜合處副處長
1994.04-1996.08 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辦公廳秘書三處副處長
1996.08-2000.06 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辦公廳調研一處處長
2000.06-2003.06 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副主任
2003.06-2004.06 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副主任,區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副主任
2004.06-2004.12 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
2004.12-2011.08 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
(其間:2006.09-2008.06 南開大學經濟學院金融學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經濟學碩士學位;2007.03-2008.01 中央黨校中青年干部培訓班學習)
2011.08-2014.04 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委副書記(正廳級)
2014.04-2015.11 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廳長、黨組書記
2015.11-2016.11 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書記
2016.11-2017.03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通遼市委書記
2017.03-2018.06 甘肅省委常委,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
2018.06- 甘肅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省政府黨組副書記
第十三屆甘肅省委委員、常委。
♦原中國國電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謝長軍
2月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原中國國電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謝長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謝長軍簡歷
謝長軍,男,漢族,1957年7月出生,吉林永吉人。 1976年5月入黨,1975年7月參加工作,東北電力學院熱能動力專業本科畢業,教授級高級工程師。
歷任水利電力部(電力部)科技司工程師;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科技部副處長;中能電力科技開發公司副總經理;龍源電力集團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黨組書記;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黨組副書記、執行董事,中國國電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中國國電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
♦上海市原公安局原局長龔道安
毫無“四個意識”,背離“兩個維護”
2月1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上海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龔道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龔道安喪失政治原則,毫無“四個意識”,背離“兩個維護”,參與在黨內搞團團伙夥,造成嚴重政治危害和惡劣政治影響;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使用公車;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違規將有關費用交由下屬單位或私營企業報銷、支付;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龔道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龔道安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龔道安簡歷
龔道安,男,1964年11月生,漢族,湖南澧縣人,中共黨員,1981年9月參加工作,在職大專,高級工程師。
曾任湖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重案偵查處處長、行動技術總隊副總隊長、總隊長、經偵總隊總隊長,湖北省咸寧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公安部十二局副局長、局長,上海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上海公安學院院長等職。
♦貴州省政協原主席王富玉
2月2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貴州省政協原主席王富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王富玉簡歷
王富玉,男,1952年8月出生,河南唐河人,1976年1月參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法學碩士,管理學博士。
1973年10月至1976年1月,在長沙冶金工業學校學習;1976年1月至1979年6月,任冶金部華北冶金礦建公司組織部科員;1979年6月至1982年9月,任河北省委組織部科員;1982年9月至1986年9月,先後任河北省委辦公廳秘書、副處級秘書;1986年9月至1989年4月,先後任河北省獲鹿縣委副書記、縣長,縣委書記;1989年4月至1991年7月,任河北省石家莊市副市長;1991年7月至1993年6月,任海南省海口市副市長;1993年6月至1994年5月,任海南省海口市委常委、副市長;1994年5月至1995年1月,任海南省瓊山市委書記、市長;1995年1月至1998年2月,任海南省瓊山市委書記、市長(正廳級)(1992年9月至1995年10月,在華中理工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社會學系應用社會學專業在職碩士研究生學習);1998年2月至2002年4月,任海南省委常委,三亞市委書記,三亞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在華中理工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在職博士研究生學習);2002年4月至2002年5月,任海南省委副書記,三亞市委書記,三亞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2002年5月至2004年12月,任海南省委副書記,海口市委書記,海口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2004年12月起,任貴州省委副書記;2012年1月,當選貴州省政協副主席;2013年1月至2018年1月,任貴州省政協主席、黨組書記。
王富玉是十屆貴州省委委員,省十一屆人大代表,十屆省政協委員。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新起
2月2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新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張新起簡歷
張新起,男,漢族,1956年8月生,山東榮成人,1977年3月入黨,1974年7月參加工作,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
1974.07-1975.11榮成縣東山公社下鄉知青;
1975.11-1978.11榮成縣水產供銷公司統計員;
1978.11-1980.07煙台師專中文系學生;
1980.07-1985.12煙台地區建築公司宣傳幹事、黨辦秘書、副主任、直屬二隊黨支部書記;
1985.12-1989.02煙台地區建築公司黨委副書記、副經理;
1989.02-1992.10煙台市建委副主任;
1992.10-1994.09煙台市規劃局局長、黨組書記;
1994.09-1997.12萊州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
1997.12-2001.01煙台市委常委、萊州市委書記(1997.08-1999.12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1.01-2002.12濰坊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副市長、黨組副書記;
2002.12-2003.02濰坊市委副書記、市政府代市長、黨組書記;
2003.02-2006.09濰坊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黨組書記(2000.09-2003.06在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6.09-2007.03濰坊市委書記、黨校校長、市人大黨組書記;
2007.03-2011.12濰坊市委書記、市人大主任、黨組書記、市委黨校校長;
2011.12-2012.01青島市委副書記,市政府黨組書記;
2012.01青島市委副書記,市政府代市長、黨組書記;
2012.03青島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黨組書記;
2017.02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原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彭波
3月1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原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彭波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史文清
家風敗壞,大搞家族式腐敗
3月2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史文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史文清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品行惡劣,膽大妄為,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搞政治攀附,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勞民傷財搞形式主義,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違規收受禮金;違規選拔任用乾部,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和執紀執法活動,腐化墮落,家風敗壞,大搞家族式腐敗;把公權力當成謀利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刑事案件處理、融資貸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史文清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史文清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史文清簡歷
史文清,1954年10月生,蒙古族,遼寧法庫人,1974年11月入黨,1971年3月參加工作,西安交通大學應用經濟學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經濟學博士。
1971.03 吉林省哲里木盟科爾沁左翼中旗綜合加工廠工人、會計,供銷社人事幹事
1975.07 吉林省哲里木盟科爾沁左翼中旗烏蘭花公社黨委副書記
1978.09 吉林省哲里木盟科爾沁左翼中旗公安局秘書股股長
1979.08 吉林省哲里木盟委辦公室調研室幹事
1982.02 內蒙古自治區哲里木盟委辦公室秘書科副科長、科長(其間:1984.10-1986.08在內蒙古自治區委黨校大專班脫產學習)
1987.01 共青團內蒙古自治區哲里木盟委書記
1989.09 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廳人事處處長、辦公室主任
1993.08 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調研室副主任(副廳級)
1994.05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副局級秘書
(1992.09-1995.07在陝西財經學院金融系貨幣銀行學專業研究生學習,獲經濟學碩士學位)
1995.12-1998.05,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研究室副主任(1996.10明確正局長級)
1998.05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委副書記(掛職)
1999.12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委副書記
2000.02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市政府黨組副書記
(1998.09-2000.12在西安交通大學經濟與金融學院產業經濟學專業研究生學習,獲經濟學博士學位,2004.03-2005.01在中央黨校一年制(20期)中青年干部培訓班學習)
2007.01 黑龍江省政府省長助理、黨組成員
2007.12 江西省政府黨組成員
2008.01 江西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2010.10 江西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贛州市委書記
2011.04 中共江西省委常委、贛州市委書記
2015.01 中共江西省委常委、贛州市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5.01--2015.02 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贛州市委書記
2015.02--2018.01 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中國兵器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尹家緒
4月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中國兵器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書記、董事長尹家緒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尹家緒簡歷
尹家緒,男,漢族,1956年4月出生,重慶人,198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6年12月參加工作,重慶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畢業,博士研究生學歷,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高級經濟師。
1976.12——1990.02,重慶渝州齒輪廠工人、團委幹事、廠辦副主任、黨辦主任(其間:1983.09—1985.07在重慶師範學院中文系全日制大專學習)
1990.02——1996.02,重慶渝州齒輪廠工會主席、黨委副書記、副廠長、廠長(其間:1993.09—1995.12在四川省委黨校工業經濟管理專業函授本科學習)
1996.02——1996.07,西南兵工局辦公室主任
1996.07——1996.08,西南兵工局副局長
1996.08——1998.07,西南兵工局副局長、長安汽車(集團)公司常務副總經理
1998.07——1998.11,西南兵工局副局長、長安汽車(集團)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
1998.11——2000.02,西南兵工局副局長、長安汽車(集團)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2000.02——2001.05,西南兵工局副局長、長安汽車(集團)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黨委副書記(1998.04—2000.06在重慶大學工商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
2001.05——2002.01,西南兵工局副局長、長安汽車(集團)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黨委副書記(主持黨委工作)(2000.01—2001.12在重慶大學工業工程專業工程碩士學習)
2002.01——2003.02,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長安汽車(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委副書記(主持黨委工作)
2003.02——2005.11,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長安汽車(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委書記
2005.11——2005.12,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副書記,長安汽車(集團)公司董事長、總裁、黨委書記
2005.12——2006.02,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副書記,中國南方工業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總裁,長安汽車(集團)公司董事長、總裁、黨委書記
2006.02——2007.12,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副書記,中國南方工業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總裁,長安汽車(集團)公司董事長
2007.12——2009.10,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副書記,中國南方工業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總裁(2003.03—2008.06在重慶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博士研究生學習;2008.09—2009.01在中央黨校中青年干部培訓一班學習)
2009.10——2010.07,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副書記,中國長安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2010.07——2013,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黨組書記、副總經理
2013——2018,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
♦山西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劉新雲
4月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山西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劉新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劉新雲簡歷
劉新雲,男,漢族,1962年9月生,山東淄博人,1981年7月參加工作, 1984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省委黨校大學學歷,經濟學碩士學位。現任山西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
1979.09--1981.07 山東省公安學校學習
1981.07--1983.03 山東省淄博市公安局二處辦事員
1983.03--1984.05 山東省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西關派出所民警
1984.05--1985.03 山東省淄博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機動隊民警、副隊長
1985.03--1989.07 山東省淄博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副科級偵察員(其間:1986.02--1987.09掛職任淄博市淄川區東坪鄉經委副主任;1987.09--1989.06中國人民警官大學交通管理工程系幹部專修科交通管理工程專業學習)
1989.07--1992.07 山東省淄博市公安交警支隊淄川大隊副大隊長、大隊長
1992.07--1993.07 山東省淄博市公安交警支隊張店大隊大隊長
1993.07--1994.07 山東省淄博市公安交警支隊副支隊長兼張店大隊大隊長(副縣級)
1994.07--1995.05 山東省淄博市公安局張店分局局長、副縣級偵察員
1995.05--1997.07 山東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長兼張店公安分局局長
(1993.09--1997.01 南開大學經濟學院在職研究生班政治經濟學專業在職學習,獲經濟學碩士學位)
1997.07--1998.08 山東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長
1998.08--1999.03 山東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長兼巡警支隊政委(正縣級)
1999.03--2001.04 山東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兼巡警支隊政委
2001.04--2002.12 山東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兼巡警支隊政委、市委610辦公室副主任(其間:2001.04--2001.07第五期全國公安機關青年干部研修班學習)
2002.12--2003.12 山東省淄博市公安局政委、黨委副書記兼市委610辦公室副主任
2003.12--2005.12 山東省淄博市公安局政委、黨委副書記
2005.12--2008.11 山東省菏澤市副市級幹部,市長助理,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04.09--2006.12 山東省委黨校業餘本科班法律專業學習)
2008.11--2011.12 山東省菏澤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1.12--2012.07 山東省濟南市副市級幹部,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2.07--2014.12 山東省濟南市副市級幹部、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
2014.12--2018.01 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局長兼國家網絡與信息安全信息通報中心主任
2018.01-- 山西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
♦中央巡視組原副組長董宏
大搞迷信活動;大搞權錢交易
4月1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央巡視組原副組長董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董宏理想信念坍塌,“四個自信”喪失,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大搞迷信活動,違規干預和插手執紀執法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收受禮品禮金;縱容、默許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利;腐化墮落,家風敗壞;大肆收錢斂財,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項目開發、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董宏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董宏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國家能源局原副局長劉寶華
大肆收錢斂財;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4月2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國家能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寶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寶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組織觀念淡薄,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干預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在公司經營、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劉寶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劉寶華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劉寶華簡歷
劉寶華,男,漢族,1963年8月出生,河北寧晉人,1984年1月參加工作,1985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高級經濟師。
1984年1月至1998年7月,在水利電力部、能源部、電力部等單位工作(其間:1987年8月至1988年7月,中央講師團(江西)黨委委員、團委書記;1990年至1995年,在北京師範大學、河北大學在職學習,獲得教育學碩士學位)
1998年7月至2003年3月,任國家經貿委電力司經濟運營處處長、助理巡視員
2003年3月至2013年3月,任國家電監會市場監管部副主任、主任(其間:2004年9月至2008年7月,在華北電力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技術經濟及管理專業博士研究生學習;2008年9月至2009年1月,在中央黨校中青年干部培訓班學習)
2013年3月至2013年6月,機構改革待分配
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任國家能源局市場監管司司長(正司局長級)
2014年5月任國家能源局核電司司長(其間: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掛職擔任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副秘書長;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在中央黨校第63期廳局級幹部進修班學習)
2017年8月任國家能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三亞市委原書記童道馳
生活糜爛,大搞權色錢色交易
4月3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稱,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海南省委原常委、三亞市委原書記童道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童道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甚至陽奉陰違、自行其是,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奢靡消費安排,貪圖享樂;利用職權在資本市場進行權力尋租,為親屬經營活動提供幫助,大肆攫取非法利益,生活糜爛,大搞權色、錢色交易;在重大項目收購上不正確履行職責;利用職務便利在公司上市、企業經營、融資借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童道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童道馳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童道馳簡歷
童道馳,男,漢族,1967年10月出生,湖南平江人,200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1年7月參加工作,中國人民大學行政管理學研究所行政管理學專業、加拿大卡爾頓大學公共管理專業研究生畢業,在職博士研究生學歷。
1984.09--1988.07 北京大學經濟管理系國民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88.07--1991.07 中國人民大學行政管理學研究所行政管理學專業碩士研究生
1991.07--1992.07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1992.07--1994.08 加拿大卡爾頓大學公共管理專業碩士研究生
1994.08--1999.04 美國蘭德公司研究生院政策分析專業博士研究生(其間:1994.08--1998.07美國蘭德公司國際部亞太研究中心研究員)
1999.04--2000.10 世界銀行總部企業發展部公司治理局公司治理專家
2000.10--2000.11 中國證監會規劃發展委員會幹部
2000.11--2001.04 中國證監會規劃發展委員會委員(副局級)
2001.04--2006.08 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副主任
2006.08--2007.04 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副主任
2007.04--2008.02 中國證監會國際合作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兼發行監管部副主任
2008.02--2014.04 中國證監會國際合作部主任
2014.04--2016.12 商務部部長助理、黨組成員,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2015.10)
2016.12--2018.10 湖北省副省長,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2018.04免)
2018.10--2018.11 海南省委常委
2018.11 海南省委常委、三亞市委書記
♦江西省政協副主席肖毅
5月1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稱,江西省政協副主席肖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肖毅簡歷
肖毅,男,漢族,1962年5月出生,江西贛州人,1981年9月參加工作,1984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1.09 崇義縣崇義中學教師、公安局幹部、政府辦秘書、副主任
1987.02 崇義縣聶都鄉黨委副書記(主持工作)、人大主席
1988.04 崇義縣政府辦副主任
1988.07 崇義縣體改辦主任兼政府辦副主任
1990.02 崇義縣經濟委員會主任、縣委辦公室主任
1992.10 上猶縣政府副縣長
1994.01 上猶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
1995.03 上猶縣委副書記
1996.01 龍南縣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
1996.06 瑞金市委副書記,市政府代市長
1997.01 瑞金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2001.01 瑞金市委書記
2003.06 贛州市政府副市長,瑞金市委書記
2004.04 贛州市委常委,瑞金市委書記
2006.11 江西省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2007.07 江西省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主任、黨組書記
2009.08 江西省政府副秘書長,省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主任、黨組書記
2015.04 撫州市委書記
2018.01 江西省政協副主席,撫州市委書記
2021.03 江西省政協副主席
♦中央紀委原派駐國家煙草專賣局紀檢組組長、國家煙草專賣局原黨組成員潘家華
5月1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中央紀委原派駐國家煙草專賣局紀檢組組長、國家煙草專賣局原黨組成員潘家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甘榮坤
6月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甘榮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甘榮坤簡歷
甘榮坤,男,漢族,1962年5月生,江西彭澤人,1983年7月參加工作,1996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江西財經學院商業財會專業大學畢業,經濟師。
1979.09--1983.07 江西財經學院財務會計系商業財會專業學習
1983.07--1987.09 國家地震局綜合計劃處幹部、科員(其間:1984.05--1986.04遼寧省文秘函授學院文秘專業學習)
1987.09--1989.04 國家地震局計財處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
1989.04--1991.06 海關總署財務司綜合處經濟師
1991.06--1993.09 海關總署財務司綜合處副處長
1993.09--1995.12 海關總署財務司綜合處處長
1995.12--1996.10 海關總署財務司司長助理、綜合處處長
1996.10--1997.04 海關總署財務司副司長、綜合處處長
1997.04--1998.09 海關總署財務司副司長
1998.09--2000.12 海關總署財務科技司副司長(主持全面工作)
2000.12--2007.09 海關總署財務裝備司司長(其間:2005.03--2006.01中央黨校中青年干部培訓班學習;2006.05--2007.06掛職任北京奧組委副秘書長、物流部副部長)
2007.09--2013.08 北京海關關長、黨組書記
2013.08--2016.07 湖北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2013.07)
2016.07--2016.11 黑龍江省委常委
2016.11--2019.09 黑龍江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9.09-- 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蒙永山
6月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蒙永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蒙永山簡歷
1985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
1999年畢業於四川大學刑法學研究生進修班。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任,欽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長。
2006年9月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2014年3月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
2018年10月任青海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
2018年11月任青海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副檢察長、代檢察長。
2019年2月任青海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北京師範大學黨委原書記劉川生
7月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北京師範大學黨委原書記劉川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正在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簡歷顯示,劉川生,女,漢族,1950年12月出生於四川,籍貫山西,1968年8月參加工作;1975年畢業於清華大學自動化系;1984年在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讀研究生,獲工學碩士學位;研究員。歷任清華大學教師、團委副書記;1985年11月調入國家教委工作,歷任國家教委思想政治工作司副處長、處長;1990年11月起任駐英國使館教育處一秘;1994年9月起歷任中國教育報刊社黨委副書記、副社長、代理黨委書記;1997年2月起任中國教育報刊社黨委書記兼副社長;1999年2月任中國教育報刊社黨委書記兼社長;2003年2月起任駐美國使館教育處公使銜參贊;2005年6月,擔任北京師範大學黨委書記;2016年11月不再擔任北京師範大學黨委書記職務。
♦原國家糧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徐鳴
7月1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原國家糧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徐鳴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徐鳴簡歷
徐鳴,男,漢族,1958年1月生,安徽鳳陽人,1975年12月參加工作,197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5.12--1978.03 安徽省鳳陽縣二鋪公社知青
1978.03--1984.09 解放軍59322部隊戰士、參謀、副指導員
1984.09--1986.07 解放軍南京政治學院政治係政治理論專業學習
1986.07--1987.09 解放軍總後工程建築一總隊勞資處參謀
1987.09--1991.08 國家經委、國家計委人事司調配處幹部
1991.08--1992.12 國家計委人事司、國務院生產辦秘書局副處長
(1989.08--1992.06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本科學習)
1992.12--1994.04 國務院經貿辦對外經濟合作司綜合處副處長
1994.04--1999.12 國家經貿委外經貿司、外經司外資處處長
(1990.09--1994.12北京理工大學管理工程專業攻讀碩士學位)
1999.12--2003.06 國家經貿委對外經濟協調司副司長
2003.06--2004.10 商務部市場體系建設司副司長
2004.10--2005.01 商務部市場體系建設司司長
2005.01--2006.03 商務部市場體系建設司司長、政策研究室主任
2006.03--2008.04 商務部綜合司司長
2008.04--2010.06 重慶市委副秘書長、研究室主任
2010.06--2010.09 重慶市委秘書長、研究室主任,市直屬機關黨工委書記
2010.09--2010.12 重慶市委秘書長,市直屬機關黨工委書記
2010.12--2011.12 重慶市委常委、秘書長,市直屬機關黨工委書記(兼)
2011.12--2012.06 重慶市委常委,兩江新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兼)
2012.06--2013.03 兩江新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13年3月任國家糧食局副局長(保留副部長級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局局長孟祥
7月1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通報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局局長孟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宋太平
7月25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宋太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宋太平簡歷
宋太平,男,漢族,1955年12月生,1979年7月入黨,1975年3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成人教育學院在職研究生班經濟學專業畢業,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
1975.03-1976.11 柏鄉縣化肥廠辦公室幹事、團總支書記
1976.11-1979.04 柏鄉縣委宣傳部幹事
1979.04-1984.09 柏鄉縣委辦公室幹事、調研組組長、副主任
1984.09-1988.04 邢台地委辦公室綜合科副科長、科長
1988.04-1990.09 邢台地委辦公室副主任(1985.09-1988.07在省委黨校黨政幹部函授學院大專班學習)
1990.09-1992.12 邢台地委副秘書長、廉政辦公室主任(正處級)
1992.12-1997.12 任縣縣委書記(其間:1995.03-1995.07在省委黨校中青年干部培訓班學習;1995.08-1997.12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本科班政法專業學習)
1997.12-2003.01 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其間:1998.09-2001.07在中央黨校成人教育學院在職研究生班經濟學專業學習)
2003.01-2003.10 省人事廳廳長、黨組書記,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2003.10-2006.11 省人事廳廳長、黨組書記,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其間:2005.06-2005.09在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哈佛大學肯尼迪政府學院第四期公共管理高級培訓班學習)
2006.11-2008.01 張家口市委書記
2008.01-2012.01 保定市委書記
2012.01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原副司令員、政法委書記楊福林
7月2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原副司令員、政法委書記楊福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席蔡鄂生
7月3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席蔡鄂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蔡鄂生簡歷
蔡鄂生,男,1951年出生於湖北。
1968.12--1970.12山西省絳縣農村插隊
1970.12--1975.04解放軍高炮七十一師六三一團戰士
1975.04--1978.02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海淀區辦事處幹部
1978.02--1982.02山西財經學院財政金融系財政金融專業學習
1982.02--1984.06中國人民銀行人事司、金融管理司幹部
1984.06--1986.10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管理司體改處副處長(其間:1985.03--1985.07中央黨校國家機關分校學習)
1986.10--1988.03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管理司三處處長
1988.03--1990.07中國人民銀行綜合計劃司金融體改處處長
1990.07--1992.03中國人民銀行金融體改司規劃試點處處長
1992.03--1994.01中國人民銀行利率儲蓄管理司副司長
1994.01--1994.05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管理司司長
1994.05--1998.07中國人民銀行銀行司司長(其間:1995.03--1995.07中央黨校學習)
1998.07--1998.09中國人民銀行銀行監管二司司長
1998.09--2000.02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助理、黨委委員
2000.02--2001.05中國人民銀行行長理、黨委委員兼上海分行行長、黨委書記
2001.05--2005.12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主席(其間:2004.09--2005.01在中央黨校省部級幹部進修班B班學習)
2005.12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黨委委員
♦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書記周江勇
8月2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稱,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書記周江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周江勇簡歷
周江勇,男,1967年9月生,漢族,浙江寧波人,1985年8月參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省委黨校研究生,工商管理碩士。
曾任共青團鄞縣縣委常委、副書記,寧波市民政局政治處主任助理(掛職);共青團鄞縣縣委書記;鄞縣鄞江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鄞縣副縣長;寧波市鄞州區副區長;象山縣委副書記、代縣長、縣長;象山縣委書記;寧波杭州灣新區開發建設管委會主任、象山縣委書記;寧波杭州灣新區開發建設管委會主任、黨工委書記;寧波市委常委、寧波杭州灣新區開發建設管委會黨工委書記;舟山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浙江舟山群島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舟山市委書記、市長,浙江舟山群島新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浙江省海洋港口發展委員會(籌)副主任(兼);舟山市委書記,浙江舟山群島新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浙江省海洋港口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兼);溫州市委書記;浙江省委常委、溫州市委書記;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書記等職。
♦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薛恆
8月2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薛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薛恆簡歷
薛恆,男,漢族,1955年11月生,綏中人,1973年8月參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
1973年8月——1974年8月,遼寧省綏中縣高臺鄉中學教員;
1974年8月——1975年2月,遼寧省綏中縣高臺鄉小學負責人;
1975年2月——1978年1月,遼寧省綏中縣衛生局副局長;
1978年1月——1980年2月,共青團遼寧省綏中縣委副書記;
1980年2月——1980年12月,遼寧省綏中縣加碑岩鄉黨委副書記;
1980年12月——1984年9月,共青團遼寧省錦州市委副書記;
1984年9月——1986年8月,遼寧省委黨校培訓班學員;
1986年8月——1987年2月,借調遼寧省錦州市委組織部工作;
1987年2月——1989年5月,遼寧省黑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1989年5月——1990年2月,遼寧省錦州市土地局副局長;
1990年2月——1992年12月,遼寧省錦州市土地局局長;
1992年12月——1994年10月,遼寧省凌海市委書記;
1994年10月——2002年12月,遼寧省民政廳副廳長;
2002年12月——2003年4月,遼寧省民政廳副廳長、黨組書記;
2003年4月——2007年2月,遼寧省民政廳廳長、黨組書記;
2007年2月——2010年8月,遼寧省丹東市委書記;
2010年8月——2011年1月,遼寧省營口市委書記;
2011年1月——2011年3月,遼寧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營口市委書記;
2011年3月——2013年3月,遼寧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兼),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兼);
2013年3月——2016年1月,遼寧省政府副省長;
2016年1月 遼寧省政協副主席。
中共十七大代表。
♦國家開發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何興祥
9月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稱,國家開發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何興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何興祥簡歷
何興祥,男,1963年出生,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現任國家開發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曾任中國銀行上虞支行黨組書記、行長,嘉興市分行黨委書記、行長,吉林省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海南省分行黨委書記、行長,山東省分行黨委書記、行長,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江蘇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王立科
篡改、偽造個人檔案,賣官鬻爵
9月2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江蘇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王立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立科從未真正樹立理想信念,從未對黨忠誠老實,政治上毫無原則,喪失“四個意識”,參與在黨內搞團團伙夥,為謀求個人職務晉升大搞政治投機、攀附貼靠,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特權思想嚴重,生活奢靡腐敗,違規長期佔用公車和辦公用房,長期安排多名公職、現役人員為其及家人提供服務;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篡改、偽造個人檔案,賣官鬻爵,嚴重破壞任職地區政法系統特別是公安系統的政治生態;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權謀取私利,腐化墮落,大搞錢色交易;貪婪妄為,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他人賄送巨額財物,肆無忌憚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貸款辦理、職務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長期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
王立科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行賄犯罪等,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王立科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
抗疫一線擅離職守;私藏私放大量涉密材料
9月3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孫力軍從未真正樹立理想信念,背棄“兩個維護”,毫無“四個意識”,政治野心極度膨脹,政治品質極為惡劣,權力觀、政績觀極度扭曲,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製造散佈政治謠言,陽奉陰違,欺上瞞下,撈取政治資本;為實現個人政治目的,不擇手段,操弄權術,在黨內大搞團團伙夥、拉幫結派、培植個人勢力,形成利益集團,成夥作勢控制要害部門,嚴重破壞黨的團結統一,嚴重危害政治安全;狂妄自大,恣意妄為,大搞特權,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一線擅離職守,私藏私放大量涉密材料,長期搞迷信活動;使用公安偵查手段對抗組織審查。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大肆賣官鬻爵、安插親信、佈局人事,嚴重破壞公安政法系統政治生態;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生活腐化墮落,長期收受大量貴重物品,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高檔消費娛樂活動,長期安排私營企業主租用高檔寓所供其使用,長期沉溺於各種奢靡服務;毫無道德底線,大搞權色、錢色交易;極度貪婪,大肆進行權錢交易,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孫力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甚至變本加厲,情節特別嚴重,性質特別惡劣,影響極壞,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孫力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資格;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中國兵器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書記、董事長尹家緒
貪婪自私,家風敗壞,靠企吃企,搞錢色交易
9月3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國兵器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書記、董事長尹家緒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尹家緒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與黨離心離德,搞兩面派、做兩面人,欺騙組織,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持有高爾夫球卡,痴迷打高爾夫球,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安排;組織觀念淡漠,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貪婪自私,家風敗壞,“靠企吃企”,支持、縱容親屬違規經商謀取巨額利益,搞錢色交易;對巨額國有資產損失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款項結算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用公權力,將本單位的盈利業務交由親友經營牟取私利,致使國家利益遭受巨額損失。
尹家緒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為親友非法牟利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尹家緒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傅政華
10月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傅政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龔建華
11月2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龔建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江蘇省委原副書記張敬華
12月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江蘇省委原副書記張敬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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