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選舉將於3月27日舉行,選管會發表行政長官選舉選舉活動指引,指行政長官選舉提名期下月20日展開,3月5日完結,為期14天。
去年10月曾向立法會交代選舉安排時,曾經表示提名期定在下月15日開始,為期16天,即是新提名期開始日期比原本安排遲五日,提名期亦縮短兩天。
活動指引因應選舉制度的改變,作出多項修訂,包括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將負責審查並確認選舉候選人資格,資審會可要求選舉主任提供意見,並根據國安委的審查意見作決定。
選舉事務處於投票當日,會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設立一個主投票站,供選舉委員會委員就行政長官選舉進行投票。第一輪投票時間是上午九時至十一時,取得超過750張有效選票的候選人,即在選舉中當選。主投票站會使用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核實選民身分及發出選票。
今次是中央完善選舉制度下的首場行政長官選舉。據了解,特區政府已部署好行政長官選舉投票日的安排,約1500名選委將獲安排在當日早上投票,今屆採電子派票,投票時間長約兩小時,之後預料以人手點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