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曼琪
“童樂居”多宗虐兒事件被揭發後,勞福局及社會福利署的聲明顯示當局沒有深切反省自身監管不力的問題, 更沒有採取果斷措施免受虐兒童再受傷害。 為了“童樂居”兒童最大的福祉和捍衛兒童權益,本人建議如下:
1、 社署應儘快協調其他社福機構(如保良局)照顧受虐兒童,亦可考慮以寄養家庭形式照顧有關兒童, 讓他們渡過一個有溫暖的新年 , 絕不可視醫院為暫托兒童單位 ;
2、現時香港只有兩間保護兒童院舍服務機構,特區政府應研究增加提供該類服務的機構;
3、勞福局局長邀請兒童事務委員會轄下的保護兒童事務工作小組督導兒童福利服務進行檢討工作,範圍包括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但訂下目標時間竟是明年三月才完成檢討。本人認為有關檢討應儘快於本年內完成;
4、兒童事務委員會的委員仍包括涉事的香港保護兒童會前總幹事。該名人士明顯已不再適合擔任委員。特區政府應立即檢討和處理兒童事務委員會的組成及加強重視其保護兒童的職能。
作者係香港立法會議員、港區婦聯代表聯誼會會長。文章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