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韓大元在將於4月1日出版的《紫荊》雜誌發表獨家署名文章。他在文中說,目前,在中央的全力支持與特區政府以及香港居民的共同努力下,香港疫情快速上升的勢頭得到了明顯遏制,但還處於高位平台期,確診人數和死亡人數高企。在嚴峻的疫情面前,政府需要做的工作千頭萬緒,但保護所有人的生命安全,特別是老年人與兒童的生命安全是政府首要責任與義務。
文|北京 韓大元
3月11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閉幕後,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出席記者會回應有關香港疫情問題時說,中央政府每天都在關注著香港的疫情,十分惦念香港市民的生命健康和安全。目前,在中央的全力支持與特區政府以及香港居民的共同努力下,香港疫情快速上升的勢頭得到了明顯遏制,但還處於高位平台期,確診人數和死亡人數高企,牽動著國人的心。據統計,死亡病例中逾九成是60歲以上的老年人,其中佔相當比例的是居住在安老院的老人,此外還有多起兒童確診死亡案例,年齡最小的僅11個月。在嚴峻的疫情面前,政府需要做的工作千頭萬緒,但保護所有人的生命安全,特別是老年人與兒童的生命安全是政府首要責任與義務。
“生命至上”是打贏疫情
防控阻擊戰的最大共識
從生命至上、生命平等、生命尊嚴的觀念看,應把所有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惜一切代價挽救重症患者,而無論其年輕亦或年老。為了保護所有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特區政府必要時採取各種抗疫措施,使得人們的經濟、社會以及宗教生活等受到限制,學生們的學習方式不得不進行調整。這確實給居民生活帶來不便,與居民的權利、自由之間確實出現衝突,有些居民發表議論甚至表達不滿是正常的,政府需要以開放、包容的姿態多溝通與解釋,凝聚社會最大的共識。在疫情面前,全人類所秉持的共識就是——生命至上,以偉大的生命尊嚴、關愛、價值與正義,形成社會最大的公約數,不惜一切代價挽救所有人的生命。必要時“以非常之舉應對非常之事”,及時救治重症病人,特別是兒童和長者。
生命作為人存在的邏輯前提,集中體現人的價值與尊嚴。對個體來說,生命是追求幸福生活的前提,一切權利的享受和人生意義的實現都以生命的存在為基礎,人類的文明史就是人類生命的故事。生命的存在是人類文明存在的基石,文明的進步以生命的誕生與延續為基礎。中華文明史就是共同體與個體捍衛生命價值的歷史,“人”字本身展現了中華文明對人的獨特的哲學思考與邏輯。地球是生命的承載,對每個個體來說,生命就代表一切,生命不可重複。
生命至上就是指生命價值高於一切,生命是萬物的尺度,世界上沒有比生命更為寶貴的存在。 2019年底以來,肆虐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改變著國際秩序、人們的觀念和生活方式。雖然各國基於不同的文化、宗教與制度,對生命與自由、生命與尊嚴、自由與秩序等方面存在著一些不同認識甚至爭論,但經過疫情的考驗,越來越多的國家超越傳統的自由觀,認同“疫情面前,生命至上”的理念,並以此作為政府抗疫的核心理念,中國“生命至上”的抗疫觀得到國際社會普遍認同。 2020年3月,二十國集團領導人應對新冠肺炎特別峰會通過的聲明中,“保護生命”成為各國的基本共識。在全人類面臨前所未有的疫情時,負有人權保護義務和責任的政府,理應把確保國民的生命安全作為防疫抗疫的優先目標。這不僅是國際社會合作抗疫的道德基礎,也是維護正義、法治、人權與和平的基本要求。早在2020年初的“新型冠狀病毒全球研究與創新論壇”上,世衛組織總幹事譚德塞就指出,出版物、專利和利潤現在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阻止疫情和拯救生命。習近平主席多次強調,“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必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突出位置”,“盡最大努力做到不遺漏一個感染者、不放棄一個病患者,切實尊重每個人的生命價值和尊嚴。”可以說,“生命至上”是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最大共識。
以生命權保護為價值基礎的
防疫措施合法合理
優先保護生命的過程中,難免會出現生命權與其他基本權利之間的衝突。小到強行佩戴口罩,關停部分公共場所、商業與公共服務設施,大到封鎖交通、禁止區域性出行,甚至必要的“封城”,涉及各種各樣的權利限制措施。基於防疫的公共目的,以生命權保護為價值基礎的防疫措施雖然限制了一些基本權利,但這種依法進行的限制是合理的,符合比例原則。針對生命權優先保護的各種措施,多數人認為“生命至上”價值足以正當化這些限制措施,但也有少數人主張不應該一切服務於生命權的價值,重啟經濟、保障經營自由比優先保護生命更重要。在法治社會,每個人都有發表不同意見的權利,也有權批評政府的政策,但基於“生命至上”的共識,我們需要在多元價值體系中,選擇具有最大共識的價值,那就是堅定地捍衛“生命至上”價值。生命是人的尊嚴的基礎和一切權利的出發點,同時生命具有不可重複性,生命一旦喪失,就無法恢復。以“生命至上”為核心的憲法精神要求所有公權力都要尊重生命、保障生命、敬畏生命,履行保障生命的憲法義務。可以說,在自由、秩序與生命的保護上,即使秉持自由主義哲學的西方世界也不得不改變一些傳統觀念,採取各種限制性措施,要求個體犧牲一些自由。
以“生命至上”凝聚共識是國際社會共同遵循的理念與原則。疫情中受到限制的任何權利可以恢復,只要個體生命在,暫時低迷的經濟可以恢復活力,除生命外的其他事物都有可能“再現”,但逝去的生命則永遠無法恢復。每一個逝者,都不只是一個冰冷簡單的名字,那是一條鮮活的生命,記載著一段生動的過往,也是家人、朋友們的精神寄託。他們不只是他們,他們是某人的兒子、丈夫、父親,是某人的女兒、妻子、母親,他們是你、也是我。堅持“生命至上”,尊重和敬畏每一個生命,就是對我們每個個體和個體背後家庭的尊重,是對生命共同體尊嚴的堅守。
要尤為重視對弱勢群體的
生命權保護
人生而平等,每一個生命的尊嚴是平等的。就生命權利而言,全球性公共衛生事件對老年人、殘障人、兒童等弱勢群體生命權利的影響更大,因此需要尤為重視對此類弱勢群體的生命權保護,這也是國際社會的共識。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在《新冠疫情對老年人影響》政策簡報視頻中說,老年人感染新冠病毒後的病死率更高,疫情給老年群體造成了“難以言表的恐懼和折磨”。世衛組織總幹事譚德塞表示,當談到某個國家死亡率較高時,一些人說沒關係,死亡的都是老年人,這種觀點簡直是道德淪喪,不應允許社會以這種方式運行。每一個生命,無論年輕還是年老,都是珍貴的,必須盡一切努力來拯救。
國際社會同樣關注和呼籲在疫情中保護好兒童的生命健康。兒童是一個國家的未來,也是人類的未來。他們的生理和心理都不成熟,極易遭受傷害,因此需要國家和社會予以特別保護。一個孩子的死亡會引起共同體更大的關注、惋惜與責任。
中華民族自古就懷有“敬畏生命”“生命至上”的道德觀念。在中國文化看來,人是萬物之靈,人的生命是最為尊貴的。新冠疫情期間,中國“從出生僅30多個小時的嬰兒到100多歲的老人,從在華外國留學生到來華外國人員,每一個生命都得到全力護佑,人的生命、人的價值、人的尊嚴得到悉心呵護”,這就是中國人“敬畏生命”的生動實踐。被授予“共和國勛章”的鐘南山院士對“生命至上”四個字感觸頗深:“對人民生命的態度,最能體現一個國家到底是不是把人民放在第一位。我們黨和國家非常明確,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疫情期間可以按下經濟‘暫停鍵’。這要有很大的付出,要下很大的決心。”
在疫情面前,尊重生命,盡全力挽救每一條鮮活的生命,為民眾生命健康考慮,是最基本的人權和道義。習近平主席就支援香港抗擊第五波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強調把儘快穩控疫情作為當前壓倒一切的任務,動員一切可以動員的力量和資源,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確保香港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香港社會大局穩定。
在“一國兩制”下,保護生命是國家的義務,生命保護只有“一國”,沒有“兩制”。中國人歷來就有家國情懷,強調和衷共濟、風雨同舟,倡導守望相助、尊老愛幼。我們相信,在“生命至上”這一偉大精神的感召下,在中央政府大力支持下,在特區政府與香港居民共同努力下,祖國將與香港一道共克時艱,共同等待春天到來,紫荊花開。
(作者係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小標題為編者所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