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1日,英國最高法院宣布,院長韋彥德(Lord Robert Reed)和副院長賀知義(Lord Patrick Stewart Hodge)辭去香港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職務,即時生效。行政長官隨即對此表示遺憾和失望,香港律師會和香港大律師公會於4月2日就此也發表了聯合聲明,認為政治在法律或維持司法公義中並無任何角色。
其實,在2021年8月,這兩位法官決定繼續擔任香港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時,韋彥德清楚表示,香港很大程度仍然維持司法獨立,司法系統的裁決仍然是基於法治,因此他與賀知義將繼續擔任香港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就他們今次的辭任,韋彥德在聲明中亦表示,香港法院對法治的堅持,仍備受國際社會的尊重。由此可見,這兩位法官的辭任與香港的司法和法治並沒有任何關係。
現時餘下的十位海外非常任法官中,有九位海外非常任法官(包括五位來自英國、三位來自澳洲和一位來自加拿大)均表示願意繼續留任,依法繼續發揮維持香港的司治公義中擔當重要角色,作出貢獻。而當中來自英國的五位海外非常任法官明確指出,在維護法治和審視行政行為方面,完全滿意香港終審法院的獨立性。
韋彥德在今次辭任的聲明中清楚表示:與英國政府共同商討後並決定,在香港的政權背離政治自由及言論自由價値觀的情況下,難以繼續讓英國最高法院法官在香港擔任海外非常任法官。但是,遺憾的是,這兩位法官都未能提供任何實質的證據去支持他們所提出的指控。
英國國會下議院在同一天舉行了辯論,討論應否繼續允許法官前往香港出任香港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這次辯論很大程度影響了這兩位法官辭任的決定,又或者這兩位法官用辭任的做法配合着英國國會下議院進行的辯論。這更清楚不過的顯示了,獨立司法機構的法官受到外部政治壓力的實據。
與此同時,英國外相卓慧思(Liz Truss)隨即發出聲明支持這兩位法官辭任的決定,聲稱自從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當局一直在打撃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和結社,英國法官不可能再在香港最高級別的法院處理案件,並可能令打壓合理化。這聲明亦都未能提供任何證據去支持所提出的指控,祇是肆意誣衊抹黑香港國安法,故意詆毀香港法治。
在辭任聲明中,韋彥德也指出,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不時權衡香港終審法院工作與英國國家利益,最終認為若繼續出任工作,將難免予人感覺正為一個遠離自由民主的政府背書,決定辭去香港的職務。但是,賀知義是於香港國安法頒布半年後才接受任命,並於去年11月首度來港參與審訊。由此可知,賀知義的辭任與香港國安法的實施並無任何關聯。
這兩位法官的辭任明顯是英國政府聯合一致的行動,要向英國法官施以極大的政治壓力,迫使他們離任香港終審法院職務。這清楚證明了英國行政凌駕並且主導干預司法的鐵證,也同時證明了英國當局完全將允許法官前往香港出任香港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視作為“英國政治任命”、祇能以英國利益為依歸,服務於英國的利益。
英國正正打著所謂“維護香港法治”的旗號,悍然以政治手法赤裸裸干預操控和破壞香港司法,這一行徑明顯與法治精神背道而馳,是對法律制度的褻瀆,充分暴露出英國的偽善面目和雙重標準。
眾所周知,現今世界各國都非常嚴肅地對待國家安全的威脅,香港國安法是符合國際上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有效堵塞香港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漏洞,有力打擊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違法犯罪分子,保護廣大香港市民和外國在香港的公民的各項合法權利和自由。
事實證明,香港國安法實施近兩年來,香港法治得到切實完善和更好保障,香港法治指數繼續在全球名列前茅,外國投資者對香港的信心進一步增強,這是不容否認的客觀事實。
根據世界正義工程(World Justice Project)2021年全球法治指數,在全球139個地區中,香港位列第19位,英國排第16位,美國僅排第27位,這足以說明香港法治水準是得到世界所公認,有力地反駁任何抹黑香港法治的言論和做法。
按照香港基本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終審權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終審法院可根據需要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審判。”
由此可知,香港終審法院“可根據需要邀請”,而並不是“必須邀請”。實際上,美國、英國、澳大利亞、新西蘭、新加坡等國家,掌握最終裁決權的終審法院,從來都不會聘請外國法官。
按照香港終審法院現行的規定,每次開庭審訊時,都必須要有一名海外非常任法官參與。這樣的規定明顯與香港基本法的規定有不一致的地方,因此也可趁此機會認真地檢視此一機制。
回歸以來,“一國兩制”和香港基本法得到全面貫徹落實,香港普通法特色得以保持,香港法治在“一國兩制”和香港基本法的框架下不斷繼續鞏固完善和發展,任何外部勢力都動搖不了香港法治的基礎和國際社會對香港法治的信心,這樣才可確保“一國兩制”在正確的軌道上實踐行穩致遠。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為香港執業律師、北京大學憲法學博士、黑龍江省政協港區委員、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