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海洋大國,蘊含著豐富的水下文化遺產,這是中國歷史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經過多年探索和積累,中國水下考古技術不斷提高,相關法律日益完備,逐步形成了國家主導、地方配合、多部門合作的水下文化遺產保護體系,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水下考古成果,為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促進中外文化交流互鑒作出了貢獻。
文|北京 孫鍵
人類對自身的歷史具有天生的好奇心和探索欲,而文明的發生、發展與水密切相關。水體面積佔據了地球表面的71%以上,無疑是封存人類過往的重要場所。英國地質學家查爾斯.萊伊爾在《地質學原理》中談到,“在人類歷史演進的過程中,海底聚集的人類藝術品和工業紀念物的數量可能比大陸上任何一個時期保存的還要多”。這種樸素的認知,在中國乃至世界範圍內都是普遍的存在。中國既是陸地大國也是海洋大國,在中華民族“多元一體”的格局中,大陸性與海洋性文化共存、融合,在遼闊的海疆、內陸水域蘊含著種類多樣、數量巨大的水下文化遺產。這些水下文化遺產是中國歷史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
中國形成了國家主導、地方配合、
多部門合作的水下文化遺產保護體系
上世紀八十年代後期,從水下考古學這一概念被引入中國開始,水下考古學就作為考古學的一個分支領域,與商業打撈區別開來。它是通過考古學方法研究和復原沉沒於水下的古代人類社會,是一門科學的學術研究,要在考古學原則下規範開展,但涉及領域廣泛而更為複雜。水下考古學不論在時空上還是在區域上應該具有更加廣泛的意義,應將所有位於水下的能够幫助我們了解、研究古代社會的物質材料都包括在內,是在未知的水下世界進行的考古行為。
1987年經國務院批准,國家水下考古協調小組成立。時任中國歷史博物館館長俞偉超先生主持設立了中國歷史博物館水下考古學研究室,在國家文物局領導下負責全國水下考古科研工作,開啟了我國水下考古事業的發展之路。2009年,國家文物局在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設立國家水下文化遺產保護中心;2014年,國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獨立建制;2020年,在國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基礎上,更名組建了國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負責組織實施全國水下考古工作,發揮全國水下考古總平台、水下文化遺產保護主陣地的作用。
經過早期“走出去、請進來”的國際合作方式培養專業技術人才,陸續舉辦了八期水下考古專業人員培訓班、三屆出水文物保護培訓班。通過專項技術培訓,共計培訓近200名專業技術人才(包括為肯尼亞、沙特阿拉伯、伊朗、泰國、柬埔寨五國培訓的8名外籍學員),成為中國水下考古與水下文化遺產保護的生力軍。近年來還在北京大學、山東大學等高校開設水下考古學概論課程,做好人才培養與儲備,逐漸摸索出一套符合中國國情的人才選拔、培養、組織模式,保障了中國水下考古事業的可持續性發展。不僅如此,中國水下考古隊還遠赴肯尼亞、沙特阿拉伯開展水下考古合作項目,真正實現了從“請進來”到“走出去”的歷史性跨越。
在老一輩考古工作者的悉心指導下,經過水下考古人員持之不懈的努力,水下考古學已經在中國扎根、發芽並為社會所接受。中國的水下考古事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成為考古學領域一支初具規模的力量。在國家大力支持下,還相繼建立了北海基地、南海基地,第一艘水下考古專業船“中國考古01”也於2014年正式投入使用,大大提高了水下考古科研設施條件和水下文化遺產保護能力。近年來,因應水下考古科研工作需要,一些省市也成立了水下考古機構或水下考古部門,在國家文物局統一籌劃領導下,按照“全國一盤棋”統籌項目實施原則,形成了國家主導、地方配合、多部門合作,具有中國特色,符合中國國情的水下文化遺產保護體系。
水下遺址是了解研究中國古代社會的絕佳標本
“人類藝術品和工業紀念物”包括沉船、突然拋棄與偶然遺失品以及沒入水下的陸地遺址。迄今為止,沉船還是最顯著、最著名、最熟悉的遺址類型,佔據了水下文物資源的絕大部分內容,也可以說沉船考古是水下考古的永恒主題之一。長期以來廣袤無垠的大海和高聳險峻的崇山一樣,是阻礙人類交流的難以逾越的屏障,將生活在不同地域的人們相互隔離開來。隨著和文明的不斷進步,人類漸漸掌握了航海技能,大海又隨之成為相互往來的通衢大道,穿梭航行於瀚海上的船舶促進了不同種族和文化間的交流融合。千百年間人類在海洋中遺留了大量的痕跡——沉船。這些沉船記錄著不同歷史時期人類文明,探索研究其中的奧秘是解決諸多古代問題的鑰匙之一。中國水下考古學者對遼寧綏中沉船、西沙華光礁沉船、廣東南海一號、南澳一號沉船、福建聖杯嶼沉船、長江口二號沉船展開了一系列的考古調查發掘工作,取得了豐碩的成果。說明早在15世紀大航海時代之前,不同文明之間廣泛存在交流,中國在航海史上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其中綏中沉船、南澳一號、丹東一號(致遠艦)、南海一號沉船考古發掘分別獲評1993、2010、2015、2019年度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
有著數千年文明史的中華民族,在內陸也有無數的遺跡被覆蓋於水下。“渭水撈鼎”、“河伯祭婦”的傳說由來已久,位於重慶朝天門碼頭的“豐年碑”、涪陵白鶴梁歷代題刻、雲陽龍脊石題刻被稱為長江中游的三大石刻碑群,不僅記錄了長江歷年的水文資料,而且具有很高的文學藝術價值。因長江水位變遷,“豐年碑”已完全沒於水下不可得見,為配合三峽水庫的建設,我國水下考古工作者已分別對白鶴梁、龍脊石進行了水下調查。其中最有代表性的白鶴梁上記載了唐廣德元年起1,200餘年間的72個枯水年份的水位資料,堪稱保存完好的世界“第一古代水文站”和世界罕見的“水下碑林”,是長江三峽水庫淹沒區內最早的一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獨具中國特色的白鶴梁水下博物館,成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面向全球推廣的經典案例;均州古城是武當山朝聖之路的起點,因丹江口水庫的修建而沉入庫底,著名的淨樂宮、迎恩橋、滄浪亭等也已經深藏在水下四十餘米處;廣東南海西樵山古代採石場是珠江流域人類生產生活資料的重要來源,開採年代達千年之久,因自然原因成為水下洞窟。這些遺址通過水下考古調查,可以發現在水體的保護之下,避免了人為破壞,遺址反而得到了較好的保護,成為了解研究古代社會的絕佳標本。
科技進步促進中國水下考古學飛速發展
具有科學意義的水下考古學發韌於1943年法國工程師庫斯特(Jacques · Yves · Cousteau)發明空氣輕潜水技術以後,在此之前人類或靠屏氣裸潜,只能在很淺的深度、停留極短的時間從事水下作業;或由受過專業訓練的潜水員使用複雜昂貴的設備進行潜水。自負式壓縮空氣潜水(Selfish Cottained Underwater Breathing Apparatus,簡稱SCUBA)的發明使潜水技術相對簡單化,讓考古學者能够擺脫對職業潜水者的依賴,親自在水下對文物、遺址進行考察、發掘的願望成為可能。 技術的實踐和學術的關心必將促進水下考古學的飛速發展,這一點已是全世界所有水下考古從業者的共識。
以近年開展的深海考古為例,借助我國海洋科技的發展,水下考古工作者使用“深海勇士”號深潜器,實現了在千米水下開展深海考古調查。同時,中國水下考古、水下文化遺產保護的綜合實力與科研水平也不斷提高,先後開展了“西沙群島出水陶瓷器與海上絲綢之路研究”“水下考古探測關鍵技術研發”“海洋出水木質文物保護關鍵技術研發”等科研課題研究。在搶救性保護工作基礎上,我國水下考古工作者立足科研,追求技術應用與創新,研究對象以沉船為起點逐步延伸至海上絲綢之路、對外交流、水下城址、港口碼頭、航海技術等諸多研究領域,不斷拓展研究視野;結合水下文物特點,積極開展海洋遙感物探、深海水下航行器等技術應用,不斷探索推進水下探測、出水文物保護等,取得了重要成果。
中國水下考古相關法律法規日趨完善
法律先行是中國水下考古實踐的重要保證。中國是世界上較早對水下文化遺產進行專門立法保護的國家之一。1989年10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正式頒布施行,明確規定水下文物屬於國家所有,國家對其行使管轄權,從法律上為我國水下考古的開展提供了先決條件。這部條例雖然涵蓋了保護管理大部分內容,但是較為簡略,實踐過程中往往難以把握具體細節。2001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31届大會通過的《保護水下文化遺產公約》填補了水下文化遺產國際法方面的空白。
2022年4月1日,由李克強總理簽發頒布的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對多年來中國水下文化遺產保護實踐中面臨的問題進行了針對性修改。新頒布的條例納入了基本建設考古內容,做到了考古前置。隨著我國經濟發展與科技進步,涉水的基本建設工程日漸增多,考古前置可以有效防止水下文物遭受大型基本建設工程的破壞,具有十分重要的價值;同時,借助海洋工程,大型基本建設可以更廣泛地調動社會資源和提高水下遺產保護的效率。水下文物保護區的概念是我國三十年來由水下考古向水下文化遺產保護發展的體現,將水下文物分布較為集中、需要整體保護的水域劃定公布為水下文物保護區,這一做法起到了保護為主的導向作用。
新條例還是對《保護水下文化遺產公約》及國際義務的回應。雖然中國暫時還未加入《保護水下文化遺產公約》,但在多年實踐中,所採用的方式和理念與公約並無二致,可以看作是通過國家實踐參與海洋和文化治理國際規則的體現。在明確了水下考古工作的目的在於保護和科學研究的同時,還規定了水下考古工作必須由具有資質的專業機構實施,國際合作必須由境外專業機構和研究者與中方合作,杜絕了商業打撈與探寶性質的活動,這與公約“反對商業打撈”的精神相一致。條例還規定了水下文物保護、展示和利用的基本原則,鼓勵公眾參與,注重教育和社會分享人類文化遺產。
中國是海上交流的參與者和受益者
水下考古一個最重要的研究方向就是人類的海洋活動以及通過海洋的文化交流。在人類歷史中,海洋作為人類生命支持系統,對人類的生存和發展,過去、今天和將來都起著決定性的作用。海洋文明在整個人類文明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海洋文明程度的高低,直接決定了一個國家文明進步的走向。
交流本身是雙向互利的,是共同發展的動力。在交流過程中,先進的生產技術與知識得到傳播,生產力得到發展,能在極短時間內實現資源共享,推動人類整體進步。通過海洋交通,不同的種族聯繫起來,相距萬里的人們得以將各自豐富多彩的文化展現於對方面前,交換特有的產品,這種情形一直延續到近現代。其中商品交換無疑是最具推動力的因素,來自異域的奇珍異寶、經濟作物等促進了中國的發展。在古老的海上絲綢之路,各國既是先進文明的傳播者,也是先進文明的受惠者;中國既對世界文明進步作出了貢獻,也因文明交流交匯而獲益。
今天,從北疆邊陲到南海之濱,從遠古時代的石器陶器到近代的甲午海戰沉艦,從近海潮間帶到西沙北礁深海,在我國渤海、黃海、東海、南海四大海域,在長江、漢江、鄱陽湖、太平湖、東平湖和京杭大運河等內水水域,都活躍著水下考古人員的身影。中國的水下考古逐步形成了自己的風格和特色,由水下考古走向了全面的水下文化遺產保護,在理念、實踐等方面都取得了一系列進步。隨著我國水下考古與水下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的不斷發展,水下文化遺產將與陸地上的文化遺產一樣得到更為有力的保護,海上絲綢之路、“一帶一路”研究將會不斷取得新的成果,將為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促進中外文化交流互鑒作出更大的貢獻。
(作者係國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水下考古研究所所長,小標題為編者所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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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是海洋大國,蘊含著豐富的水下文化遺產,這是中國歷史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經過多年探索和積累,中國水下考古技術不斷提高,相關法律日益完備,逐步形成了國家主導、地方配合、多部門合作的水下文化遺產保護體系,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水下考古成果,為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促進中外文化交流互鑒作出了貢獻。
文|北京 孫鍵
人類對自身的歷史具有天生的好奇心和探索欲,而文明的發生、發展與水密切相關。水體面積佔據了地球表面的71%以上,無疑是封存人類過往的重要場所。英國地質學家查爾斯.萊伊爾在《地質學原理》中談到,“在人類歷史演進的過程中,海底聚集的人類藝術品和工業紀念物的數量可能比大陸上任何一個時期保存的還要多”。這種樸素的認知,在中國乃至世界範圍內都是普遍的存在。中國既是陸地大國也是海洋大國,在中華民族“多元一體”的格局中,大陸性與海洋性文化共存、融合,在遼闊的海疆、內陸水域蘊含著種類多樣、數量巨大的水下文化遺產。這些水下文化遺產是中國歷史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
中國形成了國家主導、地方配合、
多部門合作的水下文化遺產保護體系
上世紀八十年代後期,從水下考古學這一概念被引入中國開始,水下考古學就作為考古學的一個分支領域,與商業打撈區別開來。它是通過考古學方法研究和復原沉沒於水下的古代人類社會,是一門科學的學術研究,要在考古學原則下規範開展,但涉及領域廣泛而更為複雜。水下考古學不論在時空上還是在區域上應該具有更加廣泛的意義,應將所有位於水下的能够幫助我們了解、研究古代社會的物質材料都包括在內,是在未知的水下世界進行的考古行為。
1987年經國務院批准,國家水下考古協調小組成立。時任中國歷史博物館館長俞偉超先生主持設立了中國歷史博物館水下考古學研究室,在國家文物局領導下負責全國水下考古科研工作,開啟了我國水下考古事業的發展之路。2009年,國家文物局在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設立國家水下文化遺產保護中心;2014年,國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獨立建制;2020年,在國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基礎上,更名組建了國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負責組織實施全國水下考古工作,發揮全國水下考古總平台、水下文化遺產保護主陣地的作用。
經過早期“走出去、請進來”的國際合作方式培養專業技術人才,陸續舉辦了八期水下考古專業人員培訓班、三屆出水文物保護培訓班。通過專項技術培訓,共計培訓近200名專業技術人才(包括為肯尼亞、沙特阿拉伯、伊朗、泰國、柬埔寨五國培訓的8名外籍學員),成為中國水下考古與水下文化遺產保護的生力軍。近年來還在北京大學、山東大學等高校開設水下考古學概論課程,做好人才培養與儲備,逐漸摸索出一套符合中國國情的人才選拔、培養、組織模式,保障了中國水下考古事業的可持續性發展。不僅如此,中國水下考古隊還遠赴肯尼亞、沙特阿拉伯開展水下考古合作項目,真正實現了從“請進來”到“走出去”的歷史性跨越。
在老一輩考古工作者的悉心指導下,經過水下考古人員持之不懈的努力,水下考古學已經在中國扎根、發芽並為社會所接受。中國的水下考古事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成為考古學領域一支初具規模的力量。在國家大力支持下,還相繼建立了北海基地、南海基地,第一艘水下考古專業船“中國考古01”也於2014年正式投入使用,大大提高了水下考古科研設施條件和水下文化遺產保護能力。近年來,因應水下考古科研工作需要,一些省市也成立了水下考古機構或水下考古部門,在國家文物局統一籌劃領導下,按照“全國一盤棋”統籌項目實施原則,形成了國家主導、地方配合、多部門合作,具有中國特色,符合中國國情的水下文化遺產保護體系。
水下遺址是了解研究中國古代社會的絕佳標本
“人類藝術品和工業紀念物”包括沉船、突然拋棄與偶然遺失品以及沒入水下的陸地遺址。迄今為止,沉船還是最顯著、最著名、最熟悉的遺址類型,佔據了水下文物資源的絕大部分內容,也可以說沉船考古是水下考古的永恒主題之一。長期以來廣袤無垠的大海和高聳險峻的崇山一樣,是阻礙人類交流的難以逾越的屏障,將生活在不同地域的人們相互隔離開來。隨著和文明的不斷進步,人類漸漸掌握了航海技能,大海又隨之成為相互往來的通衢大道,穿梭航行於瀚海上的船舶促進了不同種族和文化間的交流融合。千百年間人類在海洋中遺留了大量的痕跡——沉船。這些沉船記錄著不同歷史時期人類文明,探索研究其中的奧秘是解決諸多古代問題的鑰匙之一。中國水下考古學者對遼寧綏中沉船、西沙華光礁沉船、廣東南海一號、南澳一號沉船、福建聖杯嶼沉船、長江口二號沉船展開了一系列的考古調查發掘工作,取得了豐碩的成果。說明早在15世紀大航海時代之前,不同文明之間廣泛存在交流,中國在航海史上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其中綏中沉船、南澳一號、丹東一號(致遠艦)、南海一號沉船考古發掘分別獲評1993、2010、2015、2019年度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
有著數千年文明史的中華民族,在內陸也有無數的遺跡被覆蓋於水下。“渭水撈鼎”、“河伯祭婦”的傳說由來已久,位於重慶朝天門碼頭的“豐年碑”、涪陵白鶴梁歷代題刻、雲陽龍脊石題刻被稱為長江中游的三大石刻碑群,不僅記錄了長江歷年的水文資料,而且具有很高的文學藝術價值。因長江水位變遷,“豐年碑”已完全沒於水下不可得見,為配合三峽水庫的建設,我國水下考古工作者已分別對白鶴梁、龍脊石進行了水下調查。其中最有代表性的白鶴梁上記載了唐廣德元年起1,200餘年間的72個枯水年份的水位資料,堪稱保存完好的世界“第一古代水文站”和世界罕見的“水下碑林”,是長江三峽水庫淹沒區內最早的一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獨具中國特色的白鶴梁水下博物館,成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面向全球推廣的經典案例;均州古城是武當山朝聖之路的起點,因丹江口水庫的修建而沉入庫底,著名的淨樂宮、迎恩橋、滄浪亭等也已經深藏在水下四十餘米處;廣東南海西樵山古代採石場是珠江流域人類生產生活資料的重要來源,開採年代達千年之久,因自然原因成為水下洞窟。這些遺址通過水下考古調查,可以發現在水體的保護之下,避免了人為破壞,遺址反而得到了較好的保護,成為了解研究古代社會的絕佳標本。
科技進步促進中國水下考古學飛速發展
具有科學意義的水下考古學發韌於1943年法國工程師庫斯特(Jacques · Yves · Cousteau)發明空氣輕潜水技術以後,在此之前人類或靠屏氣裸潜,只能在很淺的深度、停留極短的時間從事水下作業;或由受過專業訓練的潜水員使用複雜昂貴的設備進行潜水。自負式壓縮空氣潜水(Selfish Cottained Underwater Breathing Apparatus,簡稱SCUBA)的發明使潜水技術相對簡單化,讓考古學者能够擺脫對職業潜水者的依賴,親自在水下對文物、遺址進行考察、發掘的願望成為可能。 技術的實踐和學術的關心必將促進水下考古學的飛速發展,這一點已是全世界所有水下考古從業者的共識。
以近年開展的深海考古為例,借助我國海洋科技的發展,水下考古工作者使用“深海勇士”號深潜器,實現了在千米水下開展深海考古調查。同時,中國水下考古、水下文化遺產保護的綜合實力與科研水平也不斷提高,先後開展了“西沙群島出水陶瓷器與海上絲綢之路研究”“水下考古探測關鍵技術研發”“海洋出水木質文物保護關鍵技術研發”等科研課題研究。在搶救性保護工作基礎上,我國水下考古工作者立足科研,追求技術應用與創新,研究對象以沉船為起點逐步延伸至海上絲綢之路、對外交流、水下城址、港口碼頭、航海技術等諸多研究領域,不斷拓展研究視野;結合水下文物特點,積極開展海洋遙感物探、深海水下航行器等技術應用,不斷探索推進水下探測、出水文物保護等,取得了重要成果。
中國水下考古相關法律法規日趨完善
法律先行是中國水下考古實踐的重要保證。中國是世界上較早對水下文化遺產進行專門立法保護的國家之一。1989年10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正式頒布施行,明確規定水下文物屬於國家所有,國家對其行使管轄權,從法律上為我國水下考古的開展提供了先決條件。這部條例雖然涵蓋了保護管理大部分內容,但是較為簡略,實踐過程中往往難以把握具體細節。2001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31届大會通過的《保護水下文化遺產公約》填補了水下文化遺產國際法方面的空白。
2022年4月1日,由李克強總理簽發頒布的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對多年來中國水下文化遺產保護實踐中面臨的問題進行了針對性修改。新頒布的條例納入了基本建設考古內容,做到了考古前置。隨著我國經濟發展與科技進步,涉水的基本建設工程日漸增多,考古前置可以有效防止水下文物遭受大型基本建設工程的破壞,具有十分重要的價值;同時,借助海洋工程,大型基本建設可以更廣泛地調動社會資源和提高水下遺產保護的效率。水下文物保護區的概念是我國三十年來由水下考古向水下文化遺產保護發展的體現,將水下文物分布較為集中、需要整體保護的水域劃定公布為水下文物保護區,這一做法起到了保護為主的導向作用。
新條例還是對《保護水下文化遺產公約》及國際義務的回應。雖然中國暫時還未加入《保護水下文化遺產公約》,但在多年實踐中,所採用的方式和理念與公約並無二致,可以看作是通過國家實踐參與海洋和文化治理國際規則的體現。在明確了水下考古工作的目的在於保護和科學研究的同時,還規定了水下考古工作必須由具有資質的專業機構實施,國際合作必須由境外專業機構和研究者與中方合作,杜絕了商業打撈與探寶性質的活動,這與公約“反對商業打撈”的精神相一致。條例還規定了水下文物保護、展示和利用的基本原則,鼓勵公眾參與,注重教育和社會分享人類文化遺產。
中國是海上交流的參與者和受益者
水下考古一個最重要的研究方向就是人類的海洋活動以及通過海洋的文化交流。在人類歷史中,海洋作為人類生命支持系統,對人類的生存和發展,過去、今天和將來都起著決定性的作用。海洋文明在整個人類文明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海洋文明程度的高低,直接決定了一個國家文明進步的走向。
交流本身是雙向互利的,是共同發展的動力。在交流過程中,先進的生產技術與知識得到傳播,生產力得到發展,能在極短時間內實現資源共享,推動人類整體進步。通過海洋交通,不同的種族聯繫起來,相距萬里的人們得以將各自豐富多彩的文化展現於對方面前,交換特有的產品,這種情形一直延續到近現代。其中商品交換無疑是最具推動力的因素,來自異域的奇珍異寶、經濟作物等促進了中國的發展。在古老的海上絲綢之路,各國既是先進文明的傳播者,也是先進文明的受惠者;中國既對世界文明進步作出了貢獻,也因文明交流交匯而獲益。
今天,從北疆邊陲到南海之濱,從遠古時代的石器陶器到近代的甲午海戰沉艦,從近海潮間帶到西沙北礁深海,在我國渤海、黃海、東海、南海四大海域,在長江、漢江、鄱陽湖、太平湖、東平湖和京杭大運河等內水水域,都活躍著水下考古人員的身影。中國的水下考古逐步形成了自己的風格和特色,由水下考古走向了全面的水下文化遺產保護,在理念、實踐等方面都取得了一系列進步。隨著我國水下考古與水下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的不斷發展,水下文化遺產將與陸地上的文化遺產一樣得到更為有力的保護,海上絲綢之路、“一帶一路”研究將會不斷取得新的成果,將為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促進中外文化交流互鑒作出更大的貢獻。
(作者係國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水下考古研究所所長,小標題為編者所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