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荊雜誌(記者 馮琳)北京報導:5月5日,《關於為盲人、視力障礙者或其他印刷品閱讀障礙者獲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馬拉喀什條約》(以下簡稱《馬拉喀什條約》)在中國正式生效,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有著重要意義。5月16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和國家版權局共同舉辦專題新聞發布會,介紹《馬拉喀什條約》生效實施有關情況。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此次新聞發布會線上舉行。
國家知識產權局新聞發布會現場(圖片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中宣部版權管理局副局長趙秀玲表示,《馬拉喀什條約》對中國生效,是中國版權事業發展進程中的一件大事,批准加入條約是版權工作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發展殘疾人事業和促進殘疾人權利保障的重要體現。條約生效將極大豐富我國閱讀障礙者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其受教育程度,進一步展現“堅持人民至上,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溫暖和優越性,彰顯了我國積極參與全球殘疾人事業發展和知識產權治理、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負責任大國擔當。
關於目前《馬拉喀什條約》對香港、澳門特區的適用情況,趙秀玲介紹指出,我國在批准《馬拉喀什條約》時專門對條約適港澳做出聲明:一是香港特別行政區適用《馬拉喀什條約》,並依據該條約第四條第四款的規定,將該條規定的版權例外限於市場中無法從商業管道以合理條件為受益人獲得特定無障礙格式的作品;二是在中國政府另行通知前,《馬拉喀什條約》暫不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
中宣部版權管理局副局長趙秀玲(圖片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趙秀玲具體解釋稱,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宣部版權管理局就條約適港澳徵詢了特區政府意見。香港特區政府表示適用《馬拉喀什條約》,並聲明將條約第四條規定的版權例外限於市場中無法從商業管道以合理條件為受益人獲得特定無障礙格式的作品。澳門特區政府表示暫不適用《馬拉喀什條約》,待其修改相關法律、符合適用條件後再行適用。
《馬拉喀什條約》全稱為《關於為盲人、視力障礙者或其他印刷品閱讀障礙者獲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馬拉喀什條約》。該條約由聯合國專門機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管理,於2013年6月27日在摩洛哥馬拉喀什通過,2016年9月正式生效,現有88個締約方。該條約要求各締約方規定版權限制與例外,以保障閱讀障礙者平等欣賞作品和接受教育的權利,是世界上迄今為止唯一一部版權領域的人權條約。條約規定了受益人不僅包括盲人,還包括更廣義的視力障礙者和其他印刷品閱讀障礙者,其使用作品的形式包括盲文版、大字號版或有聲讀物等無障礙格式版。條約為無障礙格式版的製作提供版權限制與例外,為無障礙格式版的跨境交換、進口提供便利,解決無障礙格式版本匱乏問題。
2013年6月28日,中國簽署了《馬拉喀什條約》。此後,中國為推動《馬拉喀什條約》的生效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2020年11月11日,著作權法完成第三次修改,為批准條約做好了立法準備。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定批准《馬拉喀什條約》。2022年2月5日,中國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交存了條約批准書。2022年5月5日,《馬拉喀什條約》對中國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