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今日(28日)以“興邦定國”為主題舉辦法律論壇,回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實施,共同探討維護國家安全的前沿議題及展望香港特區就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法律的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原副主任、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鄧中華表示,去年7月,他曾應邀參加第一屆香港國安法法律論壇,主題為“國安·家好”,一年過後,今次主題是“興邦定國”,強調從“安”到“興”,正是香港由亂到治、由治及興的真實寫照,再次彰顯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保障香港繁榮穩定的強大魅力。
鄧中華提出,第一,香港國安法是彰顯善治的止暴制亂之法,有力打擊黎智英、戴耀廷、黃之鋒等反中亂港分子,有效遏制黑暴、攬炒等反中亂港活動,香港普通法和原有法律制度繼續運行良好,法治和司法獨立堅如磐石,唱衰香港法治已死的各種言論不攻自破。第二,香港國安法是彰顯善治的人權保障之法,香港國安法秉持懲治極少數、保護大多數的立法精神,充分考慮香港特區的實際和普通法特點,突出強調尊重和保障人權,堅持法治原則,依法保護香港居民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第三,香港國安法是彰顯善治的安民守護之法,營造香港市民維護國家安全的總基調,開啟香港正本清源的新進程,促進社會政治生態好風尚,激發市民愛國愛港正能量,讓市民和國際投資者安心、放心、增信心;香港國安法保障社會安定、市民安全、人心安寧、經濟持續發展的良好環境,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繼續保持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營商環境持續改善。
他續指,進一步築牢系統、完整、管用的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激發國安法保駕護航的強大威力,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也是防範化解國家安全風險的必要之舉,香港特區在不斷健全維護國家安全體系過程中,應始終堅持問題意識,以落實國安法精神為導向,與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所取得的成效相銜接。鄧中華強調,香港國安法並未涵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所有方面,而是重點懲治四類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香港特區本地法律同樣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依據,香港國安法的立法意圖是通過與本地法律互補,共同維護國家安全。香港特區應積極履行職責,儘早完成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堵塞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缺口。
此外,他提出,特區政府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仍然存在風險隱患和制度短板,例如部分“港獨”團夥還在活動,部分激進“港獨”組織在海外高調宣布重新運作,網絡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時有發生,外部勢力試探特區法律底線的幹預行為依然存在,唯有不斷加固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底板,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國家安全制度和執行機制,才能切實提高香港特區抵禦國家安全風險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