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通過2週年的重要日子,律政司以“興邦定國”為主題舉辦法律論壇,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署長鄭雁雄在論壇上發表了《由亂轉治—法治精神典範》主題演講,鄭雁雄指出,兩年來,香港由亂轉治的事實充分證明,香港國安法是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同長期繁榮穩定的治本之策。
要知道,自2019年6月開始,香港爆發的一系列黑暴事件已暴露出,部分有心人士及外國勢力有意藉干預香港事務來破壞「一國兩制」,以圖達到亂港制華的目的,遏制中國崛起。因此,香港必需要建立起高效保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及執行制度,堵塞香港在國家安全層面出現的漏洞,使反中亂港分子無法再借題發揮,擾亂社會秩序。同時間,在法律體系及執行制度的保障下,港府就能夠控制好未來可能會出現的局面,有力有效地阻止外國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維護國家安全。
事實上,許多西方國家都有針對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支持恐怖活動及間諜等罪行的法律規定。特別是所謂民主的美國,凡涉及到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間諜罪的罪行,犯案人動輒面臨數十年的刑罰,更有被判處死刑的可能。由此可見,保護國家安全、遏制分裂主義及恐怖主義活動已經是國際標準,而隨著國際及香港局勢的變化,實施國安法是本港社會發展的必由之路。
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任何違法者不要心存僥倖,妄圖金蟬脫殼逃避法律制裁。事實已經證明,《香港國安法》保的是香港社會的长期繁榮穩定,不保亂港分子!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為香港資深傳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