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曼琪
6月13日,本人在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發言提出,特區政府應就社會發展和實際需要,尤其在“愛國者治港”大原則下,將愛國愛港社福團體機構、同鄉會、基層婦女和地區團體納入恆常和非恆常津助名單,以強化社區照顧服務,達至居家安老的政策目標。
就現有接受特區政府恆常津助的165間非政府機構,本人建議應將名單適時擴大,並定期監察這些受助機構的服務水平,確保這些機構能做到以人為本,服務到位,提供高質素服務,以遵行和落實特區政府的安老服務政策。
社區照顧服務方面,《安老服務計劃方案》提到要加強社區照顧服務,達至居家安老及減少住院需求。然而,根據安老事務委員會估算,去年院舍照顧需求仍逾4.8萬個服務名額,社區照顧需求只有約2.1萬。此數據在很大程度上是基於社區照顧服務滯後和未到位,市民難以兼顧照顧長者的無奈選擇。因此,本人建議特區政府邀請創科團隊,專門研究樂齡科技,充份利用科技之便,為的不只協助長者融入數碼生活,重點是要減輕照顧者的照顧工作及壓力,協助基層婦女、地區團體透過科技應用,提升社區照顧服務多元化及水平。
有關為安老服務業注入新血,進一步補充安老服務的人手方面,本人建議特區政府需透過政策和措施,強化類似社區保姆的角色,在地區設立更多婦女托兒中心,為安老服務釋放更多的社區婦女勞動力,並定期提供安老服務的培訓,提供安老服務員與長者的配對工作,同時透過展現鄰里互助互補的精神,強化社區照顧服務的接觸面。
本人認為,特區政府並非將福利服務外判予服務提供者便履行了責任,應嚴格審視受助機構,既要符合“愛國者治港”原則,要求這些機構在工作處所内展示國旗、區旗,並確保受助機構是優質的服務提供者。
(作者係香港立法會議員,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