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國家戰略,是新時代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的新嘗試,也是推動“一國兩制”事業發展的新實踐。在習近平總書記親自關心和推動下,大灣區建設的美好藍圖正在變為現實,硬聯通、軟聯通不斷加強,三地合作更加深入廣泛,大灣區呈現出前所未有的勃勃生機。服務、保障、支持、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人民法院義不容辭的重大時代使命,也是人民法院工作創新發展的難得歷史機遇。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國家二級大法官楊萬明在將於7月1日出版的《紫荊》雜誌發表署名文章表示,人民法院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港澳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定不移、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和中央決策部署,在推進粵港澳司法法律規則銜接,深化粵港澳司法交流合作,完善跨境商事糾紛解決機制,促進打造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營商環境等方面均取得重大進展,為推動實現大灣區2022年近期發展規劃和2035年遠期發展目標,積極貢獻智慧和力量。
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國家二級大法官 楊萬明
健全制度機制,全面落實國家戰略
黨的十九大作出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的戰略部署,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以來,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成立由院內相關部門和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共同組成的服務保障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專項工作小組,堅持系統觀念,強調一體統籌,壓茬推進落實,聯動四級法院形成工作合力。先後出台《關於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關於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關於支持和保障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的意見》《關於支持和保障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的意見》等,真正做到“黨中央的決策部署到哪裡,司法服務就跟進到哪裡”。持續推動完善內地與港澳司法合作機制,分別與港澳簽署關於加強司法法律交流合作的《會談紀要》,指導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與香港律政司簽署《粵港澳大灣區法律交流與互鑒框架安排》,有效發揮粵港澳綜合優勢,以司法助力高質量建設粵港澳大灣區。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積極承擔主體責任,先後制定《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三年行動方案》《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三年行動方案》,以“清單+台賬”方式推動46項改革舉措落地見效,累計形成可推廣可複製經驗20餘項,連續三年發布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糾紛典型案例60個,不斷提高司法服務保障的針對性、時效性,為三地當事人提供專業明確的法律指引。三年來,大灣區內地人民法院堅持公正高效司法,共審結各類涉港澳案件5.36萬件,依法維護粵港澳當事人各項訴訟權利和實體權利。
深化司法交流,推進粵港澳法治融合發展
——鞏固拓展內地與港澳交流渠道。海峽兩岸暨香港澳門司法高層論壇在實現首輪輪辦的基礎上,成功舉辦第五屆、第六屆論壇,影響力不斷擴大。積極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案例研究基地、廣州國際航運司法研究中心等平台建設。舉辦“前海法智論壇”、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國際研討會、粵港澳大灣區司法案例研討會、“司法與仲裁”發展論壇、“司法與科技”座談會等,交流司法經驗、凝聚司法共識。邀請港澳司法高層作為中方正式代表參加中華司法研究高峰論壇、海上絲綢之路司法合作國際論壇等國際性司法交流活動,進一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共同宣傳“一國兩制”事業發展新成就。
——加強粵港澳跨境法律人才培養。國家法官學院與香港城市大學延續內地法官培養機制,三年來共選派150餘名內地法官參與碩士、博士及高級法官研修項目;與澳門大學建立合作機制,選派20餘名內地法官參加碩士、博士培養項目;舉辦第四期、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司法範疇培訓班,圓滿實現對澳門現職法官的首輪全員內地研修。
——搭建參與人民司法專業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設立第一國際商事法庭,首創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制度,聘請4名港澳專業人士擔任專家委員;支持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出台《人民法院在線調解規則》,邀請符合條件的港澳調解員入駐人民法院在線調解平台。大灣區內地人民法院現有港澳人民陪審員49名,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直接參與案件審理。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建立域外法查明專家出庭制度,試行港澳專家出庭提供法律查明協助;與廣東省司法廳聯合發布《廣東自貿區跨境商事糾紛調解規則》,整合粵港澳大灣區調解資源,建立全省統一的港澳調解員名冊,聘請61名港澳特邀調解員參與人民法院糾紛化解。
——支持港澳青年融入國家法治建設。最高人民法院持續開展香港法律生內地暑期實習項目,2019年啟動首批澳門法律生內地實習項目,安排實習生到第一巡回法庭及廣東省各級人民法院,近距離了解基本國情、內地法律體系和國家法治發展。國家法官學院舉辦首期粵港澳大灣區青年法律人才研修班,36名香港律師、大律師參加,為粵港澳大灣區法律人才培養搭建新平台。深圳法院聚焦廣東省內高校香港學生,接收來自中山大學、暨南大學等高校的香港學生開展崗位實習,促其全方位、多角度了解內地司法實踐和經濟社會發展。
暢通規則銜接,變制度之異為制度之利
——打造“一國兩制三法域”下中國特色的區際司法協助體系。最高人民法院與港澳有關方面始終堅守“一國”之本,善用“兩制”之利,在分別簽署5項和3項司法協助安排的基礎上,推動區際民商事司法協助體系建設進入快車道。三年來,內地與香港簽署3項司法協助安排和1項司法協助文件,與澳門簽署2項司法協助安排,具有中國特色的區際民商事司法協助體系初步形成並不斷完善。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民商事司法協助的實踐》白皮書,系統總結回顧香港基本法頒布三十年來,“一國兩制”在司法領域貫徹落實的實踐經驗,並對未來工作重點進行展望。
——推進跨境民商事判決“自由流通”。最高人民法院與香港簽署《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覆蓋兩地民商事領域90%以上生效判決,對知識產權案件判決互認作出前瞻性規定,最大限度確保兩地當事人免受少受重複訴訟之累。《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決的安排》生效施行,將香港各界十分關心的未成年子女返還等案件類型悉數納入,貫徹兒童利益最大化等價值理念,被譽為兩地司法協助領域最聚焦民意、最貼近民生、最合乎民心的創舉。
——支持港澳仲裁業發展。最高人民法院與港澳先後簽署《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補充安排》《關於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允許港澳仲裁程序當事人向內地人民法院申請保全,實現內地與港澳仲裁協助全流程覆蓋,為香港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提供新動能,注入新活力;有力促進仲裁在澳門推廣和運用,服務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科技助力區際司法協助提速增效。修改完善《關於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達司法文書和調取證據的安排》,建立司法協助網絡互通平台,運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司法協助質效,實現送達取證全流程在線轉遞、在線審查、在線辦理和在線追蹤,案件平均辦理周期由177.45天縮短到34.38天,進一步打通內地與港澳規則銜接有效路徑。最高人民法院授權南沙、前海、橫琴三家法院與澳門直接開展司法協助,建立“一國兩制”下更緊密的司法聯繫,減省轉遞環節,提升協助效率。
公正高效司法,保障大灣區法治化營商環境
——創新引領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高地。最高人民法院先後發布《關於審理知識產權民事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的解釋》等,提升高水平經濟創新力和競爭力,服務大灣區國際科創中心建設。三年來大灣區內地人民法院共審結一審知識產權案件44.89萬件,適用懲罰性賠償案件293件,持續加大司法保護力度。廣州知識產權法院立足大灣區建設實際,與澳門知識產權研究中心、暨南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香港大學法律學院等機構合作,推動設立粵港澳知識產權聯盟。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和深圳知識產權法庭建立快速維權機制,將知識產權速裁案件審理周期縮短至45天,對內引領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發展,對外塑造保護知識產權法治形象,聯動港澳打造知識產權跨境爭端解決優選地。
——強化金融司法保護共建國際金融樞紐。三年來,大灣區內地人民法院共審結一審金融類案件70.46萬件,嚴懲非法集資、逃匯套匯、內幕交易等嚴重金融犯罪。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關於為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提供司法保障實施意見》,服務保障金融改革創新;探索建立金融司法協同平台,推動完善跨境金融監管,有效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共同維護金融系統安全。廣州、佛山等地法院成功審理康美藥業系列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內地首例適用“支持訴訟+示範案件”機制證券侵權糾紛案,妥善快速化解群體性糾紛,降低投資者維權成本,提升資本市場治理效能,有序推進金融市場互聯互通。
——完善破產協作機制優化營商環境。簽署《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協助破產程序的會談紀要》,同時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開展認可和協助香港特別行政區破產程序試點工作的意見》,首次建立跨境破產協助機制,加強跨境貿易投資方面的法律確定性,保障市場主體專心創業、放心投資、安心經營。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可和協助森信洋紙有限公司香港破產程序,標誌著跨境破產協助從機制建立進入到司法實踐階段。
強化司法服務,滿足“港澳所需”“灣區所向”
——便利港澳居民參與訴訟。大灣區內地人民法院形成統一化、規範化、標準化訴訟服務規範,100%提供跨域立案服務,當事人可通過選擇就近的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向有管轄權法院提交起訴材料,“讓群眾少跑腿、讓數據多跑路”;推廣涉港訴訟文書“E鍵送達”,不斷提升域外送達效率。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創建內地首個線上涉港澳案件授權見證平台,廣東全省範圍內積極推廣使用,將授權見證用時從傳統方式下約30天縮短到5分鐘,大大節約港澳當事人訴訟成本,有效提升港澳同胞對人民法院司法服務的獲得感。
——回應灣區多元化解糾紛需求。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法庭建立“三位一體”的“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解決平台,形成訴訟與調解、仲裁有機銜接的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廣州互聯網法院上線首個跨港澳在線糾紛多元化解平台,入駐調解機構90家,調解糾紛8.29萬件。2019年7月,廣州互聯網法院首次實現在線跨域訴調對接案件審理,分處北京、香港、澳門的當事人和調解員在線無縫對接完成調解,打通跨域司法合作新通道,與港澳共享智慧法院建設成果。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建立覆蓋沿線31個國家地區的“一帶一路”法律公共服務平台,匯聚近千名法律專業人士在線提供港澳台及外國法查明服務。
——聯動港澳打造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充分發揮“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訴調對接中心作用,與48家域內外調解機構建立合作關係、溝通聯絡機制,累計成功調解糾紛4,880件,推動矛盾糾紛多元解決;創新涉港澳商事糾紛訴源治理新機制,融合港澳司法實踐有益經驗,針對特定類型案件推進立案前調解機制、中立第三方評估機制、防範與懲戒虛假調解等方式,完善促進調解機制和“訴非銜接”機制。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對涉外涉港澳金融糾紛等商事案件實行“內地+港澳”調解員“雙調解”模式,構建國際化、外向型、合作型多元化糾紛解決體系。
大灣區建設正在邁出堅實步伐,向著建設富有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的大未來不斷前進。人民法院將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不斷提高司法服務和保障能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持續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區域市場一體化和粵港澳司法法律規則深度銜接,為保持平穩健康的經濟環境、國泰民安的社會環境、風清氣正的政治環境,為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作出積極貢獻。
掃描二維碼分享到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