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歐洲議會通過所謂的決議案,批評香港的法治和香港國安法,並宣稱本港警方逮捕「612基金」相關人員等行動,損害了人權,對香港目前的人權狀況感到擔憂。筆者認為,歐洲議會所謂的決議案,不但赤裸裸地干預香港事務及中國內政,亦再一次向世界社會展示了西方民主虛偽的雙重標準。這般如同跳樑小丑的行為注定是枉費心機,亦無法阻撓香港社會「由亂轉治、由治及興」的大趨勢。
須知道,香港國安法落實是本港社會得以由亂轉治的重大契機,若無國安法的保障,很可能直到現在本港社會仍無法擺脫「黑暴」及動盪的困擾,仍在內耗和自損中消耗社會能量。事實上,國安法已清楚列出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奉公守法人士,不論香港居民和海外旅客、投資者都不會誤墮法網。歐洲議會借國安法說事,不僅有為「黑暴」分子開脫、「打遮擋」的嫌疑,也再次暴露了他們見不得香港社會漸趨穩定的陰暗心態,充分反映出他們與亂港勢力狼狽為奸的醜態。
退一步說,歐盟各個成員國都早制定了與國家安全相關的各項法案,以保護國家安全。然而,當中央政府為香港定立國安法時,這些有著極其嚴苛國安法的所謂民主國家,竟對香港和中國指手劃腳、口誅筆伐,如此行徑何其雙標,何其荒謬,何其偽善。
中國政府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保障香港法治秩序和「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完全合法合理,任何西方國家都無權說三道四,任何施壓、制裁行為都改變不了香港社會「由亂轉治」的事實,亦無法阻撓香港「由治及興」的勢頭。其實,歐洲議會此次的決議案嚴重違背了國際法原則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注定將會淪為廢紙一張。而在新冠疫情全球大流行的當下,國際間的合作與團結特別重要,試想在歐州疫情爆發之時,若缺少了中國產業鏈的無私支援,歐州還能否控制疫情擴散嗎?歐州的工廠和產業鏈又能否渡過困境呢?歐洲議會若繼續粗暴干預香港事務,恐怕只會搬石砸腳,自討苦吃。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為香港資深傳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