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律政司張國鈞副司長與香港中律協理事會會面。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陳曼琪律師、會長盧懿杏律師、創會副會長黃國恩律師、秘書長談葉鳳仙律師、秘書長葉俊遠律師及理事陳沛賢律師出席會面,向張國鈞副司長反映香港法律業界面對的機遇與挑戰,就推動業界發展、支援中小型律師行工作、推廣法治教育等事宜,並提出如下建議:

一、倡設“法律科技基金2.0”
為加快法律科技在香港應用,協助本地律師事務所及大律師辦事處升級線上聆訊/仲裁設備是非常重要的一環。香港中律協期望律政司回應香港中律協早前建議,啟動“法律科技基金2.0”,繼續為每間不多於5名合夥人的中小型律師事務所和每間大律師辦公室(不限大律師人數)提供不少於50,000港元的資助,支持律師事務所及大律師辦事處進一步完善線上聆訊/仲裁設備,配合本地法庭電子存檔、法律科技運用、遠程遙距聆訊及涉及跨境線上仲裁等工作。
二、加強培訓本地法律人才
建議律政司投放更多資源,加強培訓本地法律人才,為中小型律師行的律師提供更多培訓和事業機會,增加年輕律師到大灣區發展的誘因。香港中律協樂意為律政司培訓香港法律執業者提供多一個平台,促使更多香港律師/大律師開拓粵港澳大灣區的法律服務,把握發展機遇。副司長表示樂意應邀派員,就國家“十四五”規劃講解香港可發揮的優勢,為香港中律協會員提供持續專業進修課程。
三、推廣法治教育
建議律政司攜手本地法律團體,培訓本地法律執業者去協助教育界進行法治教育,到全港中小學推廣守法意識和國家安全概念。香港中律協十分樂意響應及協助律政司進行相關培訓及推廣工作。同時香港中律協建議整合跨局跨部門普法教育協作,並為參與普法的機構/義務律師/大律師提供具有統一標準的教學資料,更好統合資源,確保教學效果。

香港中律協亦向張副司長反映了下述情況:
1.金管局推行住宅物業轉按貸款不由律師樓託管,轉由銀行間即時支付系統交易將加重中小型律師行行政負擔和律師行自身不能控制的風險責任;
2. 業界望減收專業保險費用;
3. 司法機構新推出的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的使用障礙等業界關注的問題。望律政司能向司法機構和各持份者反映,保障及維護中小型律師行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