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荊論壇》專稿/轉載請標明出處
羅文華 I 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專家
科研成果商業化,是指採用一個商品化模式將創新發明的價值擷取出來,將之變成經濟價值。利用科技成果帶動經濟發展,近年來成為先進國家的重要經濟發展策略之一。按照經合組織(OECD)的定義,創新包括產品創新及業務程序創新。國家主席習近平於2021年9月21日在聯合國大會發言,提出四項全球發展倡議,其中一項是抓住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歷史性機遇,加速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香港特區政府由2001年至2006年,先後成立了汽車科技研發中心、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香港紡織及成衣研發中心、物流及供應鏈多元技術研發中心和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以支援及與業界合作進行應用研究及技術轉移,達致技術成果商業化。但多年以來,效果並不理想。香港審計署在 2013年考核創新及科技基金其下的支援計劃,在已有的評估結果下,近100%圓滿完成,卻少於20%的項目達致不同程度的商品化。行政長官李家超在其政綱中提到「鼓勵科研成果的轉化和商業化」是有的放矢。本文探討香港在此方面滯後的原因,並提出改善建議。
兩組數字說出問題
在商品貿易方面,港產高科技產品本地出口總值在2002年的210億港元,下跌64.3%至2012年的75億港元,估計近年也沒有重大的起色(特區政府近年已沒有公報有關數字)。然而,大部分出口總值跌幅發生在2007 年後,反映特區政府在2006年成立的5所研發中心,以推動研發成果商品化及技術轉移為目標,並未為港產高科技產品帶來顯著的增加。
根據特區政府統計處公布的《2020年香港創新活動統計》,只有約2%的工商機構曾進行創新活動,而以資訊及通訊行業比例最高。值得注意的是,大型機構單位較中小型單位有所不同,大型機構單位一般較中小型機構單位傾向於進行創新活動。在 2020年,大型機構單位當中有11%曾進行創新活動,而中型和小型機構單位的相應數字分別為6%和2%。大型機構單位有3.87萬工商機構回覆技術創新活動受阻;當中,獲大部份機構評估其影響程度為高的阻礙創新活動的因素是「創新成本太高(39%),其次是「缺乏內部資金」(33%)及「預期的經濟風險太高」(32%)。這些數據表示從事創新活動的工商企業比例過低,且集中於資訊及通訊行業,而阻礙企業進行創新活動的主要因素是財力不足,需要支援。
上中下游,孰輕孰重?
上游是指研究,主要由大學及研究機構進行;中游是指將創科成果轉化成應用技術及技術轉移,即將應用技術移交到企業,在香港主要由上面提到的五大研發中心進行;下游,則是生產或服務活動(包括營銷)。香港科學院創院院長徐立之就多番強調,香港具備雄厚的基礎的科研實力,創新知識與想法豐富,名聞遐邇。可是為什麼這些高層次活動不能為香港帶來一個如深圳般活躍的高新技術區呢?徐立之把失敗歸結於產業化的困難。他指出,來自上游的成果都沒應用到下游生產,而在產業化過程裡,又未必能以合理的成本轉化為符合市場的產品。
另一種說法則認為,科研要考慮市場的需求,不然很難將科研成果商業化。無論創新技術如何先進,都必須轉化為產品,經得起市場競爭的考驗,才能產生財務回報。市場獎勵的哪些能夠迎合商業潛力的判斷。如果香港的創新不注意市場需求,又不著重產品設計、製造、營銷和售後服務,則進入市場會遇到相當大的阻力。科技園公司大灣區發展總監莫偉軒亦表示:香港的核心科技力量較強,但商品化過程始終需要大市場支持。
筆者認為,上中下游同樣重要,香港科研成果的整合有賴於創新科技的研發與應用的整合,即「學產研」要加強彼此之間的溝通及合作,方能使香港的經濟層次升級。
科研成果商業化的例子
(1)華為全面進軍商用領域:曹操出行用戶數破億
今年4 月20日,華為舉辦終端商用辦公室介紹會,闡述了終端的發展新思路,並宣布成立商用產品線,正式全面進軍商用領域。目前,商用產品綫涵蓋了七個領域,分別是商用筆記本、商用平板、商用台式機、商用顯示器等。華為將針對政府及教育、金融、能源、製造、交通、醫療六大行業帶來定制化、場景化的解決方案。
(2)城大教授團隊研發的「自發螢光的水分散性納米粒子」
香港理工大學李蓓教授及其團隊開發出一種具生物相容性、無毒且環保的抗菌、抗病毒塗料,並以「聚護芯」為名的品牌進行商品化。此塗料能快速而有效地消滅99%的常見細菌病毒,可作消毒、控制污染等應用,並有長達六個月的保護效果。「聚護芯」可用於室溫和一般環境,只需噴塗於物件表面即可。
(3)初創企業研發毒胎毒理測試
在 2015年第43屆日內瓦國際發明展中,這項「全場最高榮譽冠軍大獎」的殊榮,由香港的初創企業水中銀(國際)科技有限公司摘得。該公司沿用香港城市大學生物醫學系鄭淑嫻教授及陳雪平博士所發明的專利技術,利用「轉基因鯖鱂魚」及「斑馬魚」胚胎毒胎毒理測試,發展成為檢測食物及化妝品安全的商業服務。2019年5月26日該公司宣布,成為專利技術贏得融資的成功案例。
困難及挑戰
(1)人才
香港不缺優秀的創業人和投資者,但近年新興市場在創科上投放較多資源,在全球範圍搶走不少人才,加上有不少業內人士離開香港往內地、東南亞、歐美等地定居或發展,人才流失問題轉趨嚴重。在此情況下,即使有更好的創意,也缺少人才去將之轉化成應用技術及商業化。再者,香港並沒有系統的、長遠的人才發展策略、而是零散的、各自為政的不同政策。
香港在創科的兩端(即中小學教育與科研商業化方面)嚴重不足,集中於大學的科研力量往往「為他人作嫁衣裳」,較少科技成果能轉化為本地產品或服務。香港進入大學最優秀的一群,較熱衷於選擇醫學、環球商業、法律等科目,較少選擇理工科。事實上,不少理工科畢業生往往找不到對口的工作,而被逼轉向其他領域發展。
(2)大學
大學是上游(創科研究)的主要參與者。在現行制度下,其成果的知識產權由大學擁有。可是大學既沒有人才推動商業化,需要應用科技中心或私人企業協助。要將科研成果商業化,大學與企業須處理知識產權轉移事宜,但往往受制於大學繁複程序而未能成事,結果是科研成果轉化難,90%的科研成果沒有走向市場。
科研成果轉化成應用技術,一直是香港創科產業的短項,原因在於大學的辦學理念評估機制,長期以來注重學術研究,少有留意應用技術轉化,現時大學要創辦科研業務,關卡重重,往往要符合嚴格的條件,以及應付繁複的申請匯報機制。
(3)政府角色
教資會以發表學術論文的數量作為升遷指標,少有重視知識轉移,亦欠缺與業界交流,至近年才有一些轉變。政府在推動本地初創生態系統增長上扮演重要的角色,現時政府法規和條例缺乏彈性,對於在沒有先例可循的情況下,初創企業很難找到相對應的部門尋求諮詢、建議和幫助。眾多部門往往不斷互相轉介,求助者不一定得到任何接觸。現時,香港主要的研發資金由五個不同的機構發放,但各個資助機構只按機構的工作及目標分配研究經費,缺乏整體全盤規劃,令各項計劃未能協調。在研發方面,公營機構佔比例高達八成,與美國該階段公私營機構30:70 的佔比有相當大的差距。
(4)研究中心
政府資助的五個研發中心各自為政,而且比較被動,甚少從大學的上游研究中尋找具有應用價值的研究。有時此等研發中心再進行類似研究,變成上游與中游重複勞動,浪費資源。
(5)創業者
創業者在將科研產品商業化的時候,要面臨許多在初期構思中難以預計得到的難題,如何取得效益和成本的平衡,如何應對新技術的出現,解決問題超出了預計的成本和時間,因而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財力等資源,此時無論是堅持或是退出都頗費思量。
(6)本地研發、本地轉移、本地生產或提供服務
研發本身耗資巨大,而只需要極少數的科研人員,就業方面的帶動作用很小。多年來,香港本地的研發成果不是轉讓他人,就是被專利者帶到其他地方去生產,在本地所產生的經濟效益十分有限,也無助於本地產業的發展,頗有「為他人作嫁衣裳」的味道,例如2009年的港產電動車 MyCar, 由香港理工大學及其團隊研發,因缺乏政府和財團資金支持而將品牌和技術出售給美國公司 GTA,最後落戶在密西西比州。
商業化模式的關鍵
商業化模式內含多項營運相關議題,最關鍵的包括企業家精神、策略、財務、市場行銷、營運。商業化模式本身就是創新發明能否獲利的重要因素。一個普通的發明搭配一個卓越的商業化模式,有可能比一個卓越商品或服務配上一個普通的商業化模式獲利更高。
商湯科技聯合創辦人、副總裁楊帆則認為:從技術到商業化是每個人工智能公司都要面臨的考驗,此過程有下列五個關鍵點:
(1)真實有效的規模化剛性需求
我們做任何一件事:哪怕擁有一個特別先進的技術,一定是從需求出發的,一定是要說我到底給用戶創造了什麼價值。到底什麼需求是剛性,什麼需求不剛性?這需要跟需求方仔細地去思考是不是能夠挖掘出更大的價值。
(2)需求的技術紅綫
當決定進入一個市場時,第一,要看到這裡有剛性需求的場景,第二,需要大致判斷這個場景,以本身的技術水準要花多長時間才能解決。第三,真正做一個產業時,以一個技術點出發,只能解決需求一小部分。當想讓這個需求進一步發揮完善,它一定有更多技術點需要去解決。
(3)融合創新能力
產品能給客戶提供價值,實際上在這個過程中需要重新定義這個問題,除了找到核心技術競爭力之外,到底離客戶的需求真正被滿足,差距在哪裡,以什麼方式去解決這樣的差距,這往往是需要投入很大的持續性投入的一個關鍵點。
(4)有效的數據閉環
閉環需要一個起步可以開始執行,只要比別人先有三個月時間,很多競爭對手就會被擱在門外了,因為閉環的加速優勢會起很大作用。任何一點取得突破就可以,比如技術比別人好,把其他場景的技術遷移過來,就得到一個個起步技術。
(5)核心價值要素轉移
任何一個新技術解決一個問題一定要有時間窗口。技術一定會抗散,你的技術會進步,別人也會進步。對於企業最重要的是在有限的時間窗口到底能夠做什麼?如果想認真地在一個產品不斷更新、提升,很重要的一個問題就是:你的技術領先對你最重要的是什麼。是技術的打磨,收入的回饋和獲取,還是需要去思考產業要素,到底怎麽進行有效的分配轉移?
建議
(1)人才
香港要發展成為創科中心,科研人才流失問題必須解決。從基礎做起,中學生的STEM教育需要更大力推動,可以吸引內地人才,以及近年科技發展有一定成績的地區的大學畢業生來港發展。政府要不斷投入,營造科研氛圍,讓年輕人知道,從事科研有前途,是可以投身的行業。在建立人才交流庫方面,建議成立國際人才交流中心,邀請海外有名望的科學家在香港講學及從事研究,並為內地科學家來港參加國際交流與合作提供平台,刷亮香港國際人才交流中心的品牌。政府宜主動積極地發揮政策主導作用,從政府的管治理念、方向、目標及架構入手,釐定一套著眼於長遠人手發展的戰略。
(2)大學
建議大學修訂辦學理念,研究及應用轉化並重,並將大學與企業須處理知識產權轉移之程序簡化,同時打破學科與院校限制,以行業的實際需要進行研究。大學應加強重視績效評估中,對提升技術水平、應用研究及創業等方面的表現給予較高權重。理大研究人員將嶄新發明和科研突破轉化為切實可行的解難方案和創新項目,貢獻業界和社會。通過結合學術優勢、研究獎金和全球夥伴網絡,將創意和發明從實驗室帶進生活之中。為了實現踐知識轉移,理大的研究發明以專利和授權的方式投入開發和生產新產品。此種方式值得推廣,以發揮「產學研」的更大效用。
要讓科研人員有足夠資金支持長期研究,需科研機構與產業之間結合得好才行,產業可以提供資金給教授做科研,教授的成果又可以給產業發展。要將科研成果商業化,建議政府在知識產權轉移上扮演更積極的角色。
(3)政府角色
建議教資會除以發表學術論文的數量作升遷指標外,亦重視知識轉移,及加強與業界交流,亦建議參考新加坡的做法,在研發統籌上更積極介入,改善現行的研發資助及知識轉移機制,贊同團結香港基金研究報告的做法,提出建立一個全面的研發督導部門的建議。研發督導部門在長遠規劃上應為香港提供高層次發展戰略,訂立未來的發展願景及實施一套完整的研發策略。一個統一的資助申請平台能協調及統籌各個基金會的工作,當中好處是令各個基金的資助單位可以就相關項目緊密合作,即研資局資助的大學研究專注「上游」的基礎研究,創新科技基金資助的應用層面上深入研究,以解決現時各自為政的問題。同時,研發督導部門亦應設立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專門處理政府資助研究成果的知識產權轉移議題,減輕企業與大學之間不必要的摩擦,加快知識產權轉移的效率,讓科研成果可以儘快成為有用的商品。
此外,政府亦宜簡化大學申辦科研業務的程序及放寬條件,教資會亦宜同樣重視學術論文的發表及技術轉移,及加強與業界的溝通。針對中小企從事創新活動比例偏低的情況,建議政府加強資助,使它們可以提高其競爭力。政府的資助研發項目計劃已有既定審批框架,建議創科局增加科研商品化及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審批比重,令中、下游的科研項目增強商品化元素。
(4)研發中心
建議各個研究中心加強彼此之間的協作,及專注於應用技術及技術轉移,避免與大學的研究重復。由於本地市場狹少,應用技術及其轉移的著眼點宜面對本地及境外市場的需要。
(5)創業者
建議創業者對創業作出周詳的計劃,對市場及同業競爭情況作出深入的分析,並釐定風險管理方案,針對不同的未來情景制訂應變計劃,以加強對設想不到事件的應變能力。此外,創業者亦宜加強現金流的預測及管理,以鞏固持續經營的基礎。由於香港本地市埸需求細小,創業者的產品及服務必須同時面向本土及境外市場,才有望突圍而出。
(6)設立更多私營科研機構
針對私營科研機構佔比偏低(只有20%)的情況,建議香港建立多一些私營科研機構。德國Fraunhofer-Gesellschaft 是世界上領先的應用研究機構,在創新上扮演重要角色,主攻面向未來的科技,並將其發現商業化,應用於各種產業。它目前在德國有76間研究所及研究單位,並與各大學緊密合作。它善於發明創造及靈巧處理最重要的元素,可以科學知識有效及持續地轉為商業用途。建議香港亦設立此類大型實用型科研機構,與政府資助的創科研究機構互為補足,作為創科界與產業界的橋樑。
(7)積極推進科研成果在本地的產業化
建議選擇一些以科技為主要投入,不需要太多勞動力和土地投入的產業,從上游的研發,延伸至下游,建立起產業鏈和生態系統,使研發成果在本地生根、發展,從而提供更多就業機會。
結 語
產業升級是香港未來經濟發展的命脈。產業升級最大困難在於從事研發創新的研究機構缺乏商業化的經驗及對商業經營策略的了解,而推行科技創新成果商業化的民間廠商卻科技能力不足,造成創新成果難以商業化的困境。正如顧問公司麥肯鍚(McKinsey ) 指出,初創不一定要有自己的發明,更重要是懂得如何把發明商業化,加以發揚光大,這是人才匯聚的香港將來可以繼續好好發揮的角色。愛因斯坦有句名言:「科學無非是平常道理精煉而成。」事在人為,相信憑著各方面的努力,香港定能促進科研成果商業化,以利香港經濟升級。
本文發表於《紫荊論壇》2022年7-8月號第47-5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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