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司法改革,一直是人民法院確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提升司法權威的重要推動力量。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沈亮在將於9月1日出版的《紫荊》雜誌上發表署名文章表示,目前,內地共有四個審級、3,500多家法院,12.8萬餘名法官,每年審判和執行的各類案件超過3,300萬件。改革需要協調處理好方方面面的關係,而在如此巨大的體量下,需要調配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難度可想而知,在改革的重大事項和關鍵環節,必須緊緊依靠中央的統籌謀劃、組織推進。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以來,黨中央、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提出一系列重大舉措,對推進司法體制改革作出了頂層設計和總體構架。人民法院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先後印發和實施兩個“五年改革綱要”,不斷破難題、開新局,推動許多領域實現歷史性變革、系統性重塑、整體性重構,推動司法改革取得重大成效,為國家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也為人類法治文明進步貢獻了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沈亮
遵循司法規律
打造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
一是建立新型審判權力運行機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確保審判的獨立和公正,是司法改革始終不渝的目標。為此,人民法院遵循司法親歷性原則,科學界定各類審判人員的權力和責任範圍,獨任庭、合議庭、審判委員會、賠償委員會等法定審判組織按照法定權限獨立辦案、自主決策,進一步鞏固“誰審理、誰裁判、誰負責”的辦案模式。但任何權力、包括審判權在內,都必須受到制約和監督,否則都容易被濫用。司法實踐證明,內部監督既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監督方式,也符合人民法院整體本位的憲法原則。因此,人民法院不斷健全對重大、疑難、複雜、新類型等“四類案件”的監督管理機制,院庭長在權限範圍內,通過專業法官會議和審判委員會等現有制度機制,以全程留痕的方式履行法定監督管理職責。改革後,審判組織辦案、院庭長監督管理的權責更加清晰、運行更加規範,以司法責任制為核心的新型審判權力運行機制基本形成,有效確保了審判質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二是實行科學的司法人員管理制度。審判權力運行機制要做到公正、高效、權威,前提是必須有一支高度職業化的法官隊伍。對此,人民法院實行了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將法院人員分為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三類,各類人員各歸其位、各負其責,讓法官能夠集中精力處理核心審判事務,其他事務則交由審判輔助人員負責。建立法官員額制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案件數量等因素核定法官員額數量和比例。在國家和省一級分別設立法官遴選委員會,按照嚴格的條件、遵循嚴格的程序,遴選產生工作能力強、職業素質佳的法官。以省為單位,對法官員額實行動態調整,重點向審判一線、向基層人民法院、向人案矛盾突出的地區配置員額,實現人案科學配比。同時,根據人民法院的審級職能、案件特點和人員狀況,以法官為核心配置法官助理、書記員,靈活組建新型審判團隊。改革後,85%以上的辦案人力資源匯聚在審判一線,司法的公正性、高效性和公信力有了切實保障。同時,人民法院注重加強法官履職保障制度建設。實行法官單獨職務序列管理,建立有別於其他公務員的選任、考評和薪酬制度,提高法官工資福利待遇水平,讓法官成為廣受尊崇的法律職業。同時,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全面設立法官懲戒委員會,明確懲戒程序,保障法官辯解、舉證、申請復議和申訴的權利,既有效保護法官依法履職,又確保違法審判行為及時得到應有懲戒。
三是完善公正高效權威的訴訟制度。在刑事訴訟領域,人民法院積極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出台庭前會議、非法證據排除和法庭調查“三項規程”,強化證人出庭作證,推進律師辯護全覆蓋,加強法律援助,充分發揮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的決定性作用,讓法庭成為確認與解決被告人罪責刑問題的最終階段和關鍵環節,從制度上防範冤錯案件產生,切實提升人權司法保障水平。在民事訴訟領域,針對簡單案件多、複雜案件少、矛盾糾紛多元化解需求高的實際情況,最高人民法院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開展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合理優化小額訴訟和簡易程序,擴大獨任制適用範圍,充分發揮司法確認程序對非訴解紛機制的保障作用,讓訴訟程序資源和司法人力資源與案件繁簡程度實現精準配置,實現簡案快審、繁案精審,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更加高效、便捷的實現,上述改革成果已經被新修改的民事訴訟法吸收。同時,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最高人民法院於2021年在本院和部分地方人民法院開展為期兩年的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試點工作,推動案件自下而上有效過濾、精準提級,讓大量案件實質性化解在基層,更好發揮較高層級人民法院維護公共利益、統一法律適用、確保司法公正的功能。
發揮司法職能
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推進專業化審判體系建設。香港之所以能夠成為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獨立、公正、專業的司法體系功不可沒。近年來,內地正在積極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同樣必須有專業化的審判體系作為制度保障。為此,人民法院圍繞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運行體系,大力推進破產審判專業化,在深圳、北京、上海等15個中級人民法院設立破產法庭,出台破產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支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先行試點個人破產制度,推動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結合區域功能定位和特點,設立北京、上海和成渝金融法院,完善金融審判體系,有效防範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最高人民法院設立知識產權法庭,完善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在北京、上海、廣州、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知識產權法院,支持南京、武漢、深圳等27地設立知識產權專門審判機構,開展知識產權案件“三合一”制度改革,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和各國權利人知識產權,激發創新創造活力,維護公平競爭秩序。
二是加強港澳司法交流與協作。加強內地與香港、澳門的司法交流與協作,是豐富“一國兩制”實踐的題中之義。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積極完善內地與港澳民商事司法協助體系,先後就民商事案件判決互認與執行、仲裁裁決互認與執行、相互送達司法文書及提取證據等多項司法協助事項與港澳司法機構簽署或修改有關安排,推動內地與港澳區際司法協助不斷提速增效。建立跨境破產協助機制,首創以試點方式開展兩地司法協助模式,簽署內地與香港法院相互認可和協助破產程序的會議紀要。建立港澳籍人民陪審員、特邀調解員工作機制,支持在粵港澳大灣區範圍內、內地9個城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從事律師執業試點工作。完善仲裁領域協助機制,實現內地與港澳仲裁協助全流程覆蓋。聯動港澳打造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推進司法法律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有效提升粵港澳大灣區營商環境的法治化水平。
三是統籌推進國內法治與涉外法治建設。隨著我國不斷走向國際舞台,越來越需要發揮司法在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中的重要作用。最高人民法院依託6個巡迴法庭的駐地優勢,積極為“一帶一路”建設、自貿試驗區、自貿港建設等國家重大戰略部署提供司法服務。在深圳、西安分別設立第一、第二國際商事法庭,聘請來自25個國家和地區的52位專家組成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發布國際商事法庭程序規則,對案件管轄、訴訟證據、裁判文書、智慧審判等機制作出重大創新。建成“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平台,為中外當事人提供立案、調解、證據交換、開庭等糾紛解決全流程線上辦理。完善涉外法律法規體系,深化國際司法協助,年均辦理國際司法協助案件4,000餘件,合作範圍覆蓋全球130多個國家。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創新涉外審判工作機制,選派人員擔任其他國家國際商事法院(庭)法官,探索與普通法國家開展案例交流合作,促進司法交流互鑒,有力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
參與全球治理
為人類法治文明進步貢獻中國智慧
一是建立中國特色的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滿足人民群眾多元解紛需求。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大國。我國的現實國情、文化傳統和人民群眾解紛習慣,決定了我們必須堅持訴訟與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協調發展,絕不能走“泛訟”之路;必須有效降低群眾維權門檻,絕不能讓老百姓求告無門,或者打不起官司;必須儘量讓各類矛盾糾紛以適宜的方式得到實質性化解,絕不能讓老百姓陷入無窮無盡的訴訟程序。為此,人民法院建成聯動資源最多、在線調解最全、服務對象最廣的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各級人民法院普遍建成了訴訟服務中心,在徵求當事人意願的基礎上,提供調解、公證、送達、保全、鑒定、申訴、信訪、速裁等多種服務,極大豐富了群眾選擇適合渠道解決糾紛的“菜單庫”,真正做到了群眾有什麼解紛需求、人民法院就提供什麼解紛方式。大力推廣在線調解,截至2021年底,共計6.3萬個調解組織和26萬名調解員進駐人民法院調解平台,在線調解糾紛突破1,000萬件,平均每分鐘就有51件糾紛成功化解在訴前,訴前調解案件平均辦理時長17天,比訴訟少39天。以人民法院在線服務平台為總入口,集成在線調解、電子送達、委託鑒定等10個平台,實現在線服務四級人民法院“全覆蓋”,當事人只要有一部智能手機,就可以在線完成評估、立案、調解、證據交換、詢問、庭審、送達等全部或者部分訴訟環節,實現了“一站式”“網上辦”“掌上辦”。
二是構建數字時代司法治理新模式,推動實現更高水平數字正義。我國數字化覆蓋程度、經濟體量、產業樣態在全球均處領先地位,迫切需要提升與之相匹配的數字法治軟實力。近年來,人民法院從技術層面和治理層面深入推進數字化建設,實現了理念、模式、制度等維度的全方位變革。人民法院積極推動信息技術與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廣泛運用5G、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人工智能等現代科技,助力訴訟服務、訴前調解、案件審理、審判管理,形成了“中國特色、世界領先”的互聯網司法新模式。在杭州設立全球首家互聯網法院,在北京、廣州增設兩家互聯網法院,審理了一大批類型新穎、疑難複雜、規則確立意義強的互聯網案件,推進司法全流程網路化,工作重心逐步實現從機制探索、便民利民向輸出裁判規則、發揮依法治網功能方面轉變。制定印發在線訴訟、在線調解、在線運行“三大規則”,在全球率先出台區塊鏈司法應用意見,填補了數字司法領域的制度空白,我國成為全球高水平數字正義的“領跑者”。
三是形成國際執行法治的“中國模式”,提升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行水平。如何及時、充分兌現當事人的勝訴權益,歷來都是困擾世界各國司法制度的一大難題。如果當事人的勝訴權益得不到及時充分實現,司法公正也就打了折扣。2016年至2019年,人民法院全力以赴攻堅“基本解決執行難”,三年間共受理執行案件2,043.5萬件,執結1,936.1萬件,執行到位金額4.4萬億元人民幣,與前三年相比,分別增長98.5%、105.1%和71.2%。建成全國網絡查控系統,與公安部、自然資源部、銀保監會等16家單位和3,900多家銀行業金融機構聯網,基本覆蓋被執行人主要財產形式和相關信息查詢。完善聯合懲戒體系,公布失信被執行人信息,限制高消費活動,倒逼其自動履行,攻克了一批難案、積案。加強執行活動監督管理,實現全程留痕、規範透明。推行網絡司法拍賣,讓財產變現透明、高效,成交率、溢價率明顯增長,大大壓縮權力尋租空間,司法拍賣由過去的高投訴變成現在的零投訴。2019年世界執行大會通過的《世界執行大會上海宣言》指出,中國法院在執行領域進行的改革和創新,形成了中國模式,豐富了國際實踐,推動了法治進步與發展。
實踐發展永無止境,改革創新永無止境。當前,司法改革正在向著開闢“中國之治”新境界的目標不斷前進。人民法院將始終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以改革的思維和方法破難題、解新題,不斷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治理效能,為國家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為人類法治文明進步不斷貢獻中國力量。
(本文發表於《紫荊》雜誌2022年9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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