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信息技術應用廣泛,數字經濟飛速發展,信息網絡犯罪案件隨之快速增長。2017年至2021年,全國法院一審審結涉信息網絡犯罪案件共計28.2萬餘件,共涉及66萬餘名被告人,案件數量呈逐年上升趨勢。隨著相關犯罪手段不斷翻新,信息網絡犯罪的鏈條性、跨地域性、涉眾性特徵更加突顯,防範、查處難度進一步加大。
針對信息網絡犯罪的快速增長和不斷翻新,“兩高一部”深入調查研究,反复論證完善,制定出台此意見。意見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意見對信息網絡犯罪案件的犯罪地作出明確。針對信息網絡犯罪往往是遠程匿名實施的特點,為方便被害人報案,意見提出,涉及多個環節的信息網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為信息網絡犯罪提供幫助的,其犯罪地、居住地或者被幫助對象的犯罪地公安機關可以立案偵查。
針對信息網絡犯罪跨地域取證難等問題,意見明確跨地域調取電子數據及異地詢(訊)問的規則,規定公安機關在調查核實過程中可以採取詢問、查詢、勘驗、檢查、鑑定、調取證據材料等不限制被調查對像人身、財產權利的措施,在調查核實過程中依法收集的電子數據等材料,可以根據有關規定作為證據使用。
此外,為加大信息網絡犯罪案件追贓挽損力度,意見規定公安機關要全面收集證明涉案財物性質、權屬情況、依法應予追繳、沒收或者責令退賠的證據材料,檢察機關要審查提出處理意見,人民法院要依法作出處理,以有力促使涉案人員退贓退賠。
下一步,“兩高一部”將指導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準確執行刑法、刑事訴訟法和意見的有關規定,嚴格規範案件辦理程序,依法懲治信息網絡犯罪,有效維護清朗網絡空間,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