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荊論壇》專稿/轉載請標明出處
羅富中 I 美國康奈爾大學法學碩士
香港在國際仲裁方面具有傳統優勢,是世界公認的國際仲裁中心。本文研究展望香港如何利用好仲裁優勢鞏固國際社會對香港法治和商業的信心、反哺內地國際仲裁業發展、助力「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
2022年7月1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5周年大會講話上指出,中央政府完全支持香港長期保持獨特地位和優勢,鞏固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維護自由開放規範的營商環境,保持普通法制度;支持香港主動對接「十四五」規劃、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等國家戰略。習主席的講話為香港的商業和法律活動進行了歷史回顧、描繪了未來圖景,而這段論述中的6個要點均與國際仲裁業不謀而合:國際經濟中心地位和優異的營商環境造就了大量商事活動,普通法制度使國際當事人更傾向於在香港解決商事爭議;「十四五」規劃和《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均明確支持香港建設亞太區主要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而構建「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也早已是中央的關注重點。
香港在國際仲裁方面具有傳統優勢,是世界公認的國際仲裁中心。適逢香港回歸25周年,時處開創新局面、實現新飛躍的關鍵期,恰是從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的新階段,研究展望香港如何利用好仲裁優勢鞏固國際社會對香港法治和商業的信心、反哺內地國際仲裁業發展、助力「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具有較強的現實意義。
一、作為國際仲裁中心的香港
仲裁是世界通行的糾紛解決方式,是經濟活動高度發達的產物。當事人自行選定的仲裁地對後續的適用法律、仲裁程序、法院承認與執行裁決、法院撤銷裁決具有決定性意義。由於國際商事仲裁具有私人性、自治性、非強制性,一個地區被頻繁選做仲裁地,表明它具備支持仲裁的法律、公正且高素質的司法機構、頻密的國際經濟活動、開放規範的營商環境等綜合實力。作為備受歡迎的國際仲裁中心,香港早已彰顯了它的強大實力。
國際著名的《國際仲裁調查報告》是由倫敦瑪麗女王大學與美國偉凱律所每3年聯合發布,深受國際仲裁業界關注和認可的系統性調查。比較最近10年內發布的3份報告,在全球90多個備選席位中,2021年最受歡迎仲裁地的前三位分別是倫敦、新加坡、香港,其中香港的受認可度高達50%;而2018年調查中,香港以28%的受認可度排名第四;2015年的調查中,香港以22%的被選取率排名第三。從數據上看,香港已經成為公認的國際仲裁中心之一。無論是「修例風波」、新冠肺炎疫情,還是被美西方掀起的輿論戰和經濟制裁,都沒能阻擋香港行進的腳步,香港國際仲裁地位日益攀升。香港仲裁逆勢上揚,在2021年成為全球第三受歡迎的仲裁地,說明世界對香港的法律司法有信心、對香港營商環境和經濟發展有信心、對香港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地位有信心。
二、香港國際仲裁優勢的再發揮
作為國際仲裁中心,香港的國際仲裁業務近3年來一直保持穩健增長勢頭,成功抵禦了社會動蕩、新冠肺炎疫情和輿論攻擊抹黑,鞏固了國際社會對香港法治和商業環境的信心。同時,習近平涉外法治思想對內地國際仲裁業發展和構建「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提出了新的要求,香港能夠從多方面發揮獨特作用。
(一)鞏固國際社會對香港法治和商業的信心
如前所述,國際仲裁業是對一個地區商業和法律等綜合實力的反映,國際仲裁業發達的地區通常經濟繁榮、法治昌明、社會穩定。2019年香港「修例風波」之後,隨著2020年香港國安法的實施、2021年選舉制度的修訂完善,部分美西方國家政客一再發動輿論戰歪曲事實、唱衰香港的司法公正和營商環境,妄圖「以港遏華」。然而,香港仲裁業的統計數據有力回擊了這些言論。2020年,港仲共收到318件仲裁案件,是之前10年以來最高;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的半年內(2020年7月到12月)港仲接收了182件新案件,相較於2019年同比增長了39%。而2021年,港仲受理案件數量更是達到514件,當事人來自41個國家或地區,爭議總金額達到70億美元。
這些數據清晰表明香港的國際仲裁地位不可撼動,更深層次的原因是,世界對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社會的穩定、對「愛國者治港」落實下香港經濟的繁榮充滿期待。香港「一國兩制」實踐成果受到全球認可,空穴來風的言論在事實和數據面前不攻自破。因此,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的宣傳部門可以利用好香港國際仲裁業近年來的蓬勃發展,講好香港故事,反駁不實言論,鞏固國際信心。
(二)反哺內地國際仲裁業發展
2020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強調,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戰略布局,協調推進國內治理和國際治理。而我國的國際仲裁業發展,面臨著法律陳舊、司法脫節、律師匱乏等諸多問題,不利於中國企業「走出去」和海外企業「走進來」,與我國的法治實力和國際地位不相符。2022年5月,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汪洋主持召開雙周協商座談會,圍繞「仲裁法的修訂」協商議政。會上指出,現行仲裁法受案範圍較窄、仲裁機構性質定位不明確、仲裁員相關規定不完善、司法支持保障與監督機制不健全、與國際仲裁規則銜接不充分。2022年4月,司法部、教育部、科技部、國務院國資委、中華全國工商聯、中國貿促會等6部委印發《關於做好涉外仲裁人才培養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需要培養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則,能夠在跨境法律服務市場提供專業服務的中國涉外仲裁人才。
針對內地國際仲裁業發展的上述要求,語言相通、地理相連、血脈相融的香港可以發揮獨一無二的作用。第一,在修訂仲裁法過程中,香港律政司可以組織香港乃至全球著名的國際仲裁專家來到內地,圍繞具體條款展開討論、提供修法意見。第二,在研討新仲裁法的具體條款時,我國專家在借鑒聯合國貿法會《示範法》的法律設計時,有必要關注香港《仲裁條例》對《示範法》植入過程和所作修改,以及根據最新國際趨勢修訂《仲裁條例》的立法和修法史。第三,在設計規制涉外仲裁機構和仲裁員的條文時,立法者有必要了解包括港仲在內多家在境內設有辦事機構的境外仲裁機構的意見和建議,做到充分溝通、聽取意見、嚴密論證。第四,在優化司法加強支持和監督環境時,我國法院可以組織前往香港司法機構交流,匯編香港法院作出的關鍵裁判,並研討我國適合採用的裁判模式,並通過司法解釋等方式在全國範圍內統一化,消除司法適用混亂的局面。第五,在銜接國際仲裁規則時,中國仲裁機構需要充分借鑒港仲、新仲、國際商會仲裁院等著名仲裁機構的仲裁規則,以期實現商事仲裁規則和法律習慣的統一,消除外國企業在內地解決爭議的心理障礙、提升仲裁效率。第六,在培養中國涉外仲裁人才時,中國高校可以聘請香港仲裁專家為客座教授,提供全面、專業、前沿的國際仲裁教育,如香港律政司前司長鄭若驊曾擔任清華大學國際仲裁與爭端解決項目主任,香港執業大律師也曾在北京大學教授國際仲裁課程;同時,中國高校還可以與香港高校共建國際仲裁人才的聯合培養模式,培養熟稔中國民商事實體法、國際商事仲裁法的法律人才。
(三)助力構建「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聯合仲裁機制
由於國際商事仲裁屬於「西學東漸」的典例,中國對國際仲裁的語言、文化、制度、實踐仍顯陌生,對構建「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造成了一定障礙。根據研究者觀察,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第一,國際商事仲裁的核心制度如自裁管轄權原則、禁訴令等制度基本由西方國家特別是普通法國家實踐發展而來,法律、仲裁規則、配套規則和國際指南通常沿襲西方傳統,中國對這些核心制度的理解和應對仍待加強。第二,國際商事仲裁實踐仍以西方國家居多,倫敦、巴黎、日內瓦仍是常年雄踞世界前五的仲裁中心,許多國際公司在格式合同中將其設為默認仲裁地。第三,中國當事人由於不熟悉西方文化及法律理念,常陷入舉證上的不利境地,甚至使仲裁員對當事人和證人產生誤解和偏見。第四,絕大多數「一帶一路」沿線亞洲國家都以《示範法》和《紐約公約》為本國仲裁法的依托,各國的仲裁法律已具備高度協調性,而中國仲裁法對其銜接仍顯不足。
中辦、國辦在2018年6月印發《關於建立「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和機構的意見》,指出「鼓勵國內仲裁機構與『一帶一路』建設參與國仲裁機構合作建立聯合仲裁機制。吸引更多海內外優秀仲裁員,為『一帶一路』建設參與國當事人提供優質仲裁法律服務」。但在這個過程中,我國研究者多強調尊重意思自治原則、構建支持仲裁的司法環境,或依賴貿仲、北仲等內地仲裁機構建立「一帶一路」參與國的聯合仲裁機制,忽視了香港能夠在這個過程中發揮的作用。
國家發改委和香港特區政府在2018年3月簽署的《關於支持香港全面參與和助力「一帶一路」建設的安排》第26條指出,支持香港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香港作為國際仲裁中心和中國唯一的普通法轄區,深刻掌握西方法律話語體系、深度理解西方法律文化、受到西方法律業界高度認可,對於中國構建「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具有重要意義。我國需要利用好香港的仲裁資源,充分發揮香港《仲裁條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相銜接、香港具備國際仲裁中心地位、香港仲裁從業者受到世界認可的優勢與傳統,推動港仲、貿仲一同牽頭與外國仲裁機構構建聯合仲裁機制,推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企業在格式合同中將香港作為仲裁地,以期儘快推動機制形成、並獲得更大的輻射面和影響力。
三、結語
香港回歸25周年以來,「一國兩制」在香港取得舉世公認的成功。有了中央政府的堅定支持,香港現今排除一切干擾,聚精會神謀發展,以期早日順利實現習主席提出的「4點希望」。在我國的發展中,香港還將繼續發揮連接內地與世界的橋樑和窗口作用,在構建我國對外開放新格局中發揮重要功能,而香港享譽世界的仲裁業就是其中的關鍵一環。對中央政府和內地仲裁業界而言,在支持香港穩固自身的國際仲裁中心地位的同時,利用好香港仲裁業的發展鞏固國際社會信心、發展內地的國際仲裁業、構建「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仍是值得進一步探討和實踐的新課題。
本文發表於《紫荊論壇》2022年9-10月號第34-3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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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富中 I 美國康奈爾大學法學碩士
香港在國際仲裁方面具有傳統優勢,是世界公認的國際仲裁中心。本文研究展望香港如何利用好仲裁優勢鞏固國際社會對香港法治和商業的信心、反哺內地國際仲裁業發展、助力「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
2022年7月1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5周年大會講話上指出,中央政府完全支持香港長期保持獨特地位和優勢,鞏固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維護自由開放規範的營商環境,保持普通法制度;支持香港主動對接「十四五」規劃、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等國家戰略。習主席的講話為香港的商業和法律活動進行了歷史回顧、描繪了未來圖景,而這段論述中的6個要點均與國際仲裁業不謀而合:國際經濟中心地位和優異的營商環境造就了大量商事活動,普通法制度使國際當事人更傾向於在香港解決商事爭議;「十四五」規劃和《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均明確支持香港建設亞太區主要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而構建「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也早已是中央的關注重點。
香港在國際仲裁方面具有傳統優勢,是世界公認的國際仲裁中心。適逢香港回歸25周年,時處開創新局面、實現新飛躍的關鍵期,恰是從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的新階段,研究展望香港如何利用好仲裁優勢鞏固國際社會對香港法治和商業的信心、反哺內地國際仲裁業發展、助力「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具有較強的現實意義。
一、作為國際仲裁中心的香港
仲裁是世界通行的糾紛解決方式,是經濟活動高度發達的產物。當事人自行選定的仲裁地對後續的適用法律、仲裁程序、法院承認與執行裁決、法院撤銷裁決具有決定性意義。由於國際商事仲裁具有私人性、自治性、非強制性,一個地區被頻繁選做仲裁地,表明它具備支持仲裁的法律、公正且高素質的司法機構、頻密的國際經濟活動、開放規範的營商環境等綜合實力。作為備受歡迎的國際仲裁中心,香港早已彰顯了它的強大實力。
國際著名的《國際仲裁調查報告》是由倫敦瑪麗女王大學與美國偉凱律所每3年聯合發布,深受國際仲裁業界關注和認可的系統性調查。比較最近10年內發布的3份報告,在全球90多個備選席位中,2021年最受歡迎仲裁地的前三位分別是倫敦、新加坡、香港,其中香港的受認可度高達50%;而2018年調查中,香港以28%的受認可度排名第四;2015年的調查中,香港以22%的被選取率排名第三。從數據上看,香港已經成為公認的國際仲裁中心之一。無論是「修例風波」、新冠肺炎疫情,還是被美西方掀起的輿論戰和經濟制裁,都沒能阻擋香港行進的腳步,香港國際仲裁地位日益攀升。香港仲裁逆勢上揚,在2021年成為全球第三受歡迎的仲裁地,說明世界對香港的法律司法有信心、對香港營商環境和經濟發展有信心、對香港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地位有信心。
二、香港國際仲裁優勢的再發揮
作為國際仲裁中心,香港的國際仲裁業務近3年來一直保持穩健增長勢頭,成功抵禦了社會動蕩、新冠肺炎疫情和輿論攻擊抹黑,鞏固了國際社會對香港法治和商業環境的信心。同時,習近平涉外法治思想對內地國際仲裁業發展和構建「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提出了新的要求,香港能夠從多方面發揮獨特作用。
(一)鞏固國際社會對香港法治和商業的信心
如前所述,國際仲裁業是對一個地區商業和法律等綜合實力的反映,國際仲裁業發達的地區通常經濟繁榮、法治昌明、社會穩定。2019年香港「修例風波」之後,隨著2020年香港國安法的實施、2021年選舉制度的修訂完善,部分美西方國家政客一再發動輿論戰歪曲事實、唱衰香港的司法公正和營商環境,妄圖「以港遏華」。然而,香港仲裁業的統計數據有力回擊了這些言論。2020年,港仲共收到318件仲裁案件,是之前10年以來最高;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的半年內(2020年7月到12月)港仲接收了182件新案件,相較於2019年同比增長了39%。而2021年,港仲受理案件數量更是達到514件,當事人來自41個國家或地區,爭議總金額達到70億美元。
這些數據清晰表明香港的國際仲裁地位不可撼動,更深層次的原因是,世界對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社會的穩定、對「愛國者治港」落實下香港經濟的繁榮充滿期待。香港「一國兩制」實踐成果受到全球認可,空穴來風的言論在事實和數據面前不攻自破。因此,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的宣傳部門可以利用好香港國際仲裁業近年來的蓬勃發展,講好香港故事,反駁不實言論,鞏固國際信心。
(二)反哺內地國際仲裁業發展
2020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強調,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戰略布局,協調推進國內治理和國際治理。而我國的國際仲裁業發展,面臨著法律陳舊、司法脫節、律師匱乏等諸多問題,不利於中國企業「走出去」和海外企業「走進來」,與我國的法治實力和國際地位不相符。2022年5月,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汪洋主持召開雙周協商座談會,圍繞「仲裁法的修訂」協商議政。會上指出,現行仲裁法受案範圍較窄、仲裁機構性質定位不明確、仲裁員相關規定不完善、司法支持保障與監督機制不健全、與國際仲裁規則銜接不充分。2022年4月,司法部、教育部、科技部、國務院國資委、中華全國工商聯、中國貿促會等6部委印發《關於做好涉外仲裁人才培養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需要培養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則,能夠在跨境法律服務市場提供專業服務的中國涉外仲裁人才。
針對內地國際仲裁業發展的上述要求,語言相通、地理相連、血脈相融的香港可以發揮獨一無二的作用。第一,在修訂仲裁法過程中,香港律政司可以組織香港乃至全球著名的國際仲裁專家來到內地,圍繞具體條款展開討論、提供修法意見。第二,在研討新仲裁法的具體條款時,我國專家在借鑒聯合國貿法會《示範法》的法律設計時,有必要關注香港《仲裁條例》對《示範法》植入過程和所作修改,以及根據最新國際趨勢修訂《仲裁條例》的立法和修法史。第三,在設計規制涉外仲裁機構和仲裁員的條文時,立法者有必要了解包括港仲在內多家在境內設有辦事機構的境外仲裁機構的意見和建議,做到充分溝通、聽取意見、嚴密論證。第四,在優化司法加強支持和監督環境時,我國法院可以組織前往香港司法機構交流,匯編香港法院作出的關鍵裁判,並研討我國適合採用的裁判模式,並通過司法解釋等方式在全國範圍內統一化,消除司法適用混亂的局面。第五,在銜接國際仲裁規則時,中國仲裁機構需要充分借鑒港仲、新仲、國際商會仲裁院等著名仲裁機構的仲裁規則,以期實現商事仲裁規則和法律習慣的統一,消除外國企業在內地解決爭議的心理障礙、提升仲裁效率。第六,在培養中國涉外仲裁人才時,中國高校可以聘請香港仲裁專家為客座教授,提供全面、專業、前沿的國際仲裁教育,如香港律政司前司長鄭若驊曾擔任清華大學國際仲裁與爭端解決項目主任,香港執業大律師也曾在北京大學教授國際仲裁課程;同時,中國高校還可以與香港高校共建國際仲裁人才的聯合培養模式,培養熟稔中國民商事實體法、國際商事仲裁法的法律人才。
(三)助力構建「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聯合仲裁機制
由於國際商事仲裁屬於「西學東漸」的典例,中國對國際仲裁的語言、文化、制度、實踐仍顯陌生,對構建「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造成了一定障礙。根據研究者觀察,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第一,國際商事仲裁的核心制度如自裁管轄權原則、禁訴令等制度基本由西方國家特別是普通法國家實踐發展而來,法律、仲裁規則、配套規則和國際指南通常沿襲西方傳統,中國對這些核心制度的理解和應對仍待加強。第二,國際商事仲裁實踐仍以西方國家居多,倫敦、巴黎、日內瓦仍是常年雄踞世界前五的仲裁中心,許多國際公司在格式合同中將其設為默認仲裁地。第三,中國當事人由於不熟悉西方文化及法律理念,常陷入舉證上的不利境地,甚至使仲裁員對當事人和證人產生誤解和偏見。第四,絕大多數「一帶一路」沿線亞洲國家都以《示範法》和《紐約公約》為本國仲裁法的依托,各國的仲裁法律已具備高度協調性,而中國仲裁法對其銜接仍顯不足。
中辦、國辦在2018年6月印發《關於建立「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和機構的意見》,指出「鼓勵國內仲裁機構與『一帶一路』建設參與國仲裁機構合作建立聯合仲裁機制。吸引更多海內外優秀仲裁員,為『一帶一路』建設參與國當事人提供優質仲裁法律服務」。但在這個過程中,我國研究者多強調尊重意思自治原則、構建支持仲裁的司法環境,或依賴貿仲、北仲等內地仲裁機構建立「一帶一路」參與國的聯合仲裁機制,忽視了香港能夠在這個過程中發揮的作用。
國家發改委和香港特區政府在2018年3月簽署的《關於支持香港全面參與和助力「一帶一路」建設的安排》第26條指出,支持香港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香港作為國際仲裁中心和中國唯一的普通法轄區,深刻掌握西方法律話語體系、深度理解西方法律文化、受到西方法律業界高度認可,對於中國構建「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具有重要意義。我國需要利用好香港的仲裁資源,充分發揮香港《仲裁條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相銜接、香港具備國際仲裁中心地位、香港仲裁從業者受到世界認可的優勢與傳統,推動港仲、貿仲一同牽頭與外國仲裁機構構建聯合仲裁機制,推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企業在格式合同中將香港作為仲裁地,以期儘快推動機制形成、並獲得更大的輻射面和影響力。
三、結語
香港回歸25周年以來,「一國兩制」在香港取得舉世公認的成功。有了中央政府的堅定支持,香港現今排除一切干擾,聚精會神謀發展,以期早日順利實現習主席提出的「4點希望」。在我國的發展中,香港還將繼續發揮連接內地與世界的橋樑和窗口作用,在構建我國對外開放新格局中發揮重要功能,而香港享譽世界的仲裁業就是其中的關鍵一環。對中央政府和內地仲裁業界而言,在支持香港穩固自身的國際仲裁中心地位的同時,利用好香港仲裁業的發展鞏固國際社會信心、發展內地的國際仲裁業、構建「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仍是值得進一步探討和實踐的新課題。
本文發表於《紫荊論壇》2022年9-10月號第34-3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