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容海恩
立法會《2022年國際組織(特權及豁免權)(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今個星期已完成審議,準備於立法會上恢復二讀。是次修訂旨在落實中央政府外交部與特區政府在香港設立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的安排,加強香港在十四五規劃和粵港澳大灣區的亞太區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進一步為和平解決國際爭議提供一個新平台。
此外,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涉嫌違反國安法,並獲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為其辯護。然而由於案件涉及國家安全,聘用外籍律師處理或有機會洩密,因此為保障司法完整性,應用本地大律師代表被告會較為合適,因外籍律師不是香港市民,亦不理解自己的責任,有機會把案件中涉及國家安全的資料交到海外機構,傷害國家。
香港大律司公會亦反對外籍律師來港出庭,而事實上香港亦有足夠的資深大律師和大律師處理本地案件和涉及國安法的案件。律政司有必要檢視現有司法制度,參考其他曾為英國殖民地的國家,考慮不再允許英國大律師前來出庭。
(作者係新民黨副主席、立法會議員、大律師,文章僅代表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