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已向中央人民政府就香港國安法第11條要求提交報告,並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香港國安法作出解釋。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今日指,全國人大常委會有解釋權,不認同釋法變得常態化,強調不損害司法獨立。
杜淦堃表示,根據香港國安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有解釋權,而有關權力應該審慎地行使。他認為,釋法無可避免會引起對香港法制的討論和批評,但香港國安法是相對較新的法例,希望未來如果香港國安法尚有不明確之處,可由香港法院釐清。
杜淦堃指,今次是香港國安法首次釋法,回歸以來亦只是釋法五次,不認同釋法變得常態化,又指今次釋法都是按現行機制處理,不認同會損害司法獨立。杜淦堃強調,香港有足夠法律人才處理案件審訊,不認同事件會影響被告聘請律師的權利,認為大家焦點應放在被告有否足夠保障,但他相信法庭可給被告有公平審訊機會。
杜淦堃又指,終審法院的判辭已表明,法院全力捍衛國家安全,公會堅信香港的法院和法律界會繼續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維持法治,保障司法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