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曼琪
早前,本人去信香港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要求特區政府加快完成本地法律“去殖民化”,並需落實相關工作的時間表和路線圖。今天,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應本人的要求,就法律適應化的議題展開討論。
今天會上,本人強烈要求律政司必須加快處理本地法律“去殖民化”,捍衛憲法權威及特區憲制秩序,以正確反映特區的效忠對象。在會上,法改會所提供的文件特別提及《刑事罪行條例》及《官方保密條例》,會與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工作時一併作出適應或更改。
事實上,香港回歸已經二十五年,我們歡迎本屆特區政府開展相關工作,但部分條文“去殖民化”可以先行處理。舉例來說,《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五條“襲擊女皇”罪,是在侮辱我們的憲法和特區的憲制秩序,實不需再花時間與政策局商量,亦無需等待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工作時才處理,需要儘快刪除。
本人認為,類似上述例子的本地法律不存在複雜性,可以直接予以刪除。本人認同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是需時草擬周全,但部分現行殖民地法律應以“有為”和“斬釘截鐵”的方式直接處理及刪除,無需待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本地立法工作才處理,以維護國家憲法權威及特區憲制秩序。
(作者係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婦聯執委、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港區婦聯代表聯誼會會長,文章僅代表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