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莊紫祥
近日多個國際賽事出現將“港獨”歌曲視為所謂“香港國歌”播放的情況,而不同賽事主辦方的解釋均與涉事者在網路下載錯誤資料有關。特區政府早前提出嚴正交涉,要求Google於用戶搜尋國歌時,將中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在搜尋結果置頂。特區政府的要求合法合情合理,Google卻狡辯稱其演算法是會把相關、高質素、有用資訊置頂,拒絕將國歌置頂。筆者不禁驚奇,“港獨”歌竟然是高質素丶有用資訊?豈有此理,簡直荒唐透頂!類似事件屢禁不絕絕非偶然,一方面,提醒特區政府雖然香港社會已由亂到治,但仍有亂港勢力躲在暗處想搞小動作;另一方面,要求特區政府切不可掉以輕心,應採取法律手段撥亂反正,將裡應外合破壞香港國際形象、損害國家尊嚴的違法分子繩之以法,以維護國歌尊嚴。
內地已實施數據安全法,歐盟亦早已實施《一般資料保護規則》,網上平台顯示錯誤的“國歌”搜尋結果情況,甚少在內地或歐盟發生。全世界國歌只有幾百首,將正確的國歌版本置頂,對網上平台而言毫無技術難度,這是對各國的尊重。同時,網上平台有義務確保所提供的資訊正確無誤,更不能放任侵權或違法,一旦有法律依據證明出現違法資訊,就必須移除。早前歐盟最高法院裁定Google必須將明顯不準確的搜尋結果刪除,Google表明會遵守法院指示,並已刪除了有關內容。Google遵守、執行歐盟最高法院的決定,卻以演算法所致為由,拒絕特區政府將正確國歌置頂的要求,公然不把香港法治放在眼裡,難道有藐視、淩駕香港法律的特權?
香港國安法“一法安香江”,在止暴制亂、打擊“港獨”方面發揮重要作用,推動香港重回正軌。任何企業在香港經營都必須遵守香港國安法。網路並非法外之地,網路平台不能利用任何藉口為鼓吹“港獨”提供便利。傳播正確的中國國歌、刪除“獨”歌,是非黑白分明,沒有商量妥協的餘地,Google在香港經營業務絕不能挑戰“一國兩制”。警方亦應加緊進行網上巡邏,如有在電子平台上發佈的電子資訊相當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會導致該等罪行發生,警方更可根據香港國安法實施細則附表四,經保安局局長批准,要求服務商就有關電子資訊作出禁制行動,包括將信息從平台移除,或限制任何人士透過該平台連接該信息。特區政府應善用香港國安法的法律震懾效應,督促Google撥亂反正,維護網路安全,保證互聯網企業應盡的責任。正如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所言,互聯網企業有義務向大眾傳遞正確資訊,而不是放任錯誤資訊傳播,誤導民眾,特別是在國歌等關乎國家尊嚴的問題上。希望Google交出令人滿意的答案,給包括港人在內的14億中國人民一個合乎法理公義的交代。
(作者為深圳市政協委員、大灣區金融科技促進總會會長、香港各界慶典委員會基金會主席,文章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