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立法會和司法機構30日表示,歡迎、尊重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國安法的條文作出解釋。
特區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國安法作出解釋,是“一國兩制”下香港憲制秩序的一部分,以釐清相關條文的立法原意和目的,排除了法律執行程序中的不確定性,確保香港國安法可以完整準確實施,是有效實踐二十大報告提出“落實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重要一步。
梁君彥說,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及第四十七條作出解釋,進一步強化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符合國家和香港的根本整體利益,並有助香港特區將來更準確理解和執行香港國安法,防範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清晰的解釋及說明,消除了不必要的顧慮,有利營商和投資環境。
梁君彥強調,作為香港特區的立法機關,立法會必定堅定不移,致力維護國家安全,令“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香港特區第七屆立法會議員發表聯合聲明表示,歡迎及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據憲法以及香港國安法賦予的權力,對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作出解釋,以釐清香港國安法相關條文的立法原意,協助香港特區更全面及有效地落實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司法機構表示,尊重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依法行使權力就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和第四十七條作出具法律約束力的解釋。
司法機構表示,將會繼續按香港國安法第三條的規定,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並根據基本法的規定行使獨立的司法權(包括終審權),不偏不倚地履行其司法職能,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