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董吳玲玲
作為全國政協委員,亦作為長期推動社會精英參與公益事務的一份子,本人全力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國安法》首次作出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解釋法律是我國《憲法》賦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一項重要權力,亦是特區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必要性、合法性和正當性毋容置疑。
今次釋法針對《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及第四十七條作出解釋,有效進一步完善特區的國家安全機製,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核心國安原則,確保《香港國安法》落地行之有效。
同時,釋法明確了特區國安委在解決國安問題上的特殊地位和職責,使《香港國安法》能全面準確實施,無損特區的司法體系和獨特地位,讓特區各界可以得到更堅實保障,對香港社會發展帶來積極的正面作用。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作者為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善德基金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