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徐莉
全國港澳研究會主辦的「保證香港國安法準確實施」專題研討會今日(13日)在京舉行,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出席並發表致辭,行政長官李家超及多位特區政府官員出席。夏寶龍副主席深刻總結香港國安法的頒布實施一舉扭轉亂局,對香港社會秩序、特區施政及營商環境起到保駕護航的重要作用。事實證明香港國安法護國安、保家安、得民心,是「一國兩制」實踐的重要里程碑,是香港繁榮穩定的守護神。全面準確貫徹實施香港國安法,必將令香港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中大有可為、風光無限。
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是人民美好生活的最佳保障,這已成為香港社會的普遍共識和主流民意。筆者長期從事地區服務,親眼目睹了香港在「不設防」下的紛爭與亂局,亦見證了國安法實施後,香港迅速止暴制亂,實現了由亂到治,並正式邁向由治及興的康莊大道。基層市民對國安法為香港帶來的安定、繁榮及自由紛紛表達了肯定和擁護。筆者通過學習夏寶龍副主席的講話,深刻理解中央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以及為香港好、為廣大香港居民好的誠意和用心,並堅定支持香港國安法全面準確貫徹實施。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國家安全機制得以完善,社會秩序得以恢復,政治亂象煙消雲散,香港社會普遍認可,國際社會正義力量高度贊同,這是不爭的事實。全面準確、不折不扣地貫徹實施香港國安法,首先要深刻領會國安法的立法要旨和原意。夏寶龍指出,香港國安法立法初衷就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捍衛「一國兩制」,為香港及廣大市民好。國安法針對的是香港維護國家安全「不設防」問題,打擊的是極少數,保護的是廣大香港居民。香港國安法執行機制最大的特點是「雙執行機制」,這一創造性機制的權威解釋令人印象深刻,充分體現了國家安全中央事權的屬性,更體現了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信任和充分尊重。香港國安法賦予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權力,同時維護國家安全也是特區應盡的憲制責任和義務。不久前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李家超提請人大釋法,既是在雙執行機制下,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憲製責任和義務的重大舉措。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國家安全事務負有根本責任,擁有完整的立法權、執法權、司法權。十二月三十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釋法,正正體現了國家安全的中央事權屬性。是次人大釋法釐清立法原意,解決重大法律爭議,築牢特區國家安全屏障,不僅無損香港特區現有司法體系和獨特地位,亦對鞏固特區憲制秩序,保障香港國安法正確有效實施,意義重大。
安來則福來,香港國安法保障了香港的繁榮穩定和廣大市民的根本福祉。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就要把握好中央主導和特區主責相結合,維護好國家安全的核心利益,構築特區層面維護國家安全體系,緊密依靠廣大市民參與,謹守「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原則,以更高水準的國家安全護航更高水準的對外開放和「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維護國家安全是每一個人的「必答題」,而不是「選擇題」。有見於2019年「修例風波」深刻暴露出香港缺乏國家安全教育及防範機制,筆者在九龍社團聯會轄下率先成立「國家安全和國民教育推廣委員會」,通過線上線下多種形式,系統化、常態化對地區各階層、各團體、各類機構成員開展中華文化和國情教育,重點培育青少年國家觀念、國家安全意識和國民身分認同。2022年更為地區滅罪、防火及分區會委員設立「國家安全教育課程」,助益有志人士更好投身地區工作,傳播好愛國愛港主流價值觀。群之所為事無不成,眾之所舉業無不勝。國家安全及國民教育需要全社會的積極參與和共同努力。筆者期待與社會各界群策群力,踔厲奮發、勇毅前行,為全面準確貫徹實施香港國安法,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貢獻力量。
(作者係第14屆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當選人、九龍社團聯會理事長,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